引言:宗教合作可形成正向的社会力量,更可藉由情谊的交流,免除因为理智的区分所导致的分别。
佛教界对‘宗教对话’一直比较被动,这是因为佛教对其他宗教一直采取尊重的态度,‘宗教对话’不是一个讨论的‘议题’,而是在生活中自然发生的事。佛法的基本原理是‘缘起’,亦即因缘生法,认为人生与世界的诸现象都是因缘和合的结果,佛法则是提供一种改善或解决问题的路径。以佛法来说,任何一个人相信一种宗教,或是任何一种宗教立足于世间,都是因缘会遇的结果,我们毋须将许多在不同因缘下接受不同宗教的人,强纳为某种宗教的教徒。凡有这种想法的人,是因为无法体会因缘生法。例如:有人出生於穆斯林社会,自小即生活在伊斯兰教义的基础上,这便是他的因缘,就佛法的立场而言,会尊重他因缘不同而拥有不同的信仰,并且会为他的生命得到提升而给予祝福。因此,从宗教史的角度来看,佛教从来没有出现过对其他宗教的敌意与征服的企图。
从佛陀本教看宗教对话
佛陀出生于印度社会,阿利安民族有婆罗门教的背景,当时东方也有许多沙门团体及修道团体。佛陀面对各种不同的宗教生态,并未正面抨击其他宗教,或要求他所遇到的人改变宗教信仰。那时也有许多婆罗门教徒、沙门或修道者来与佛陀对话,他们之中有些人后来成为佛教徒,有些人并没有,佛陀却也没有指责他们。因此,不论是就佛法的基本精神和佛陀的行迹而言,只要宗教没有为自己或他人带来生命的痛苦,我们就没有理由加以反对。
就算是有一些批判,多半也是针对‘杀生’祭祀,或是阿利安社会讲求阶级区分的种姓制度等,这类会为其他众生带来生命痛苦的方式,才会加以批判。在佛教徒的日常生活中,左邻右舍也可能有其他宗教信仰者,他们也需要与其对话,这种对话是在生活中不断发生的。因此,对佛教徒而言,‘宗教对话’的过程是在生活中自然发生,且无日无之。
让众生离苦得乐,是佛法面对众生不变的目标,但是否人们一定要信仰佛教才能离苦得乐?就佛经来看,圣者有两种,一种是透过佛陀的教导而得以成圣,以致达到终极解脱;但另一种名为‘缘觉’或‘独觉’的圣者,则是在因缘生法中自行觉悟的。缘觉的例子传达一种信息,即:不见得一定要经过佛陀的教导才有可能成圣。以佛教的八正道(编按:指佛教徒达到最高理想境界涅槃的八种方法和途径)来看,八正道之中,‘正见’是用来确立对因缘生法的认知,‘正志’指正确的目标—涅槃,‘正志’因‘正见’而确立;其他宗教的诠释系统虽不见得持有与佛法相同的‘正见’与‘正志’,但却可能具有‘正语’(纯正、净善的语言)、‘正业’(正当的行为)、‘正命’(正当的谋生手段)、‘正精进’(正确的努力、勤奋)、‘正念’(心念专注而纯净)、‘正定’(以专注而纯净的心获得定力以开发智慧)等相同的要求。一个能做到八正道中其他六种正道的人,其生命品质必然是很好的,即使他不持有佛法所要求的‘正见’与‘正志’(不信仰佛教),就因缘生法的法则来看,他依然能够上升天界,不会因此而沦落地狱,对于这样生命品质的人,我们毋须为他操心,尽可以给予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