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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建医院 寺庙和政府不妨先学学台湾慈济

2012年09月03日 08:49
来源:大江网 作者: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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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政协委员金心异表示,深圳当地寺院弘法寺拥有巨大资金,最应该回馈深圳市民和社会,最佳的形式是由弘法寺出资成立基金会,建设一座大型三甲医院,不以赢利为目的。对此,深圳弘法寺在其微博上回应称,如有人牵头此事,弘法寺愿意支持。(8月23日《新快报》)

众所周知,当下很多寺院由于采取卖门票等手段赚钱,商业气息过于浓厚,加上不时报道的一些负面新闻,导致寺院的社会形象普遍不佳。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力问题,医疗资源严重匮乏,尤其是优势医疗资源无法惠及中低收入群体,老百姓怨言较多。在这样的一个现实情况下,政协委员建议拥有巨大资金的弘法寺成立基金会,投资建设非赢利性的医院,显然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既能改善和提升寺院的社会形象,回归佛教本质,又能为社会增加医疗资源,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免费的优质医疗资源,造福老百姓,这本身就是一种修行。

事实上佛教寺院成立基金会,参与社会公益,投资建设医院、学校,早有先例,只是我们大陆没有。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位于台湾地区花莲县的普明寺主持证严法师就成立了今天在国际社会享有崇高声望的慈济基金会,并且在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相继创建了为穷苦百姓服务的慈济综合医院以及为慈济综合医院输送医疗人才的慈济大学。

从这个角度说,台湾的证严法师成立慈善基金会,创建慈济综合医院的做法,实际上为深圳弘法寺成立基金会,创建三甲医院提供了经验。一方面弘法寺自己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基金会,无须政府部门牵头,弘法寺自身就可以牵头,而不是参与与支持。另一方面对于弘法寺成立基金会和创建医院,地方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不能让弘法寺单打独斗,在尊重弘法寺的主体地位前提下,政府部门在审批上要有效率,在土地上要划拨要给予帮助。

其实寺院参与社会公益,成立基金会,投资医院,投资世俗学校,不应当局限于深圳的弘法寺,应当拓展到全国各地拥有巨大资金的各座著名寺院,应当成为寺院的一种常态化工作,成为寺院消化资金的一种普遍性做法,尤其是像社会形象和名声比较差的少林寺。作为佛门寺院,既然不差钱,钱又花不掉,就应该学习台湾寺院的做法,广大寺院住持就应该学习证严法师,成立基金会,为社会多做贡献,回报社会,造福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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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保华] 标签:慈济 弘法寺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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