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大体经过了四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的介绍时期,汉传佛教的译文,从一开始就不甚忠实于原文。此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佛教的宗教理论发生在古印度,必然带有地区及民族文化的特色。中国也有自己古老的文化传统,往往以自己的观点方法来迎接这个外来的宗教。所以早期佛教汉译典籍带有中国理解成分。早期汉译佛经,主译者有的不懂汉文,有的略通而不精,不能不借助于中土助手。从传译开始之日,就不可避免地杂入中原本土的思想和观点,也就是说,佛教从传入汉语地区起,就带上汉文地区的烙印。
越过介绍时期,进入融合时期。这时大部分佛经都有了汉文译本。中原地区玄学盛行,有文化修养的佛教徒将佛教般若学理解为“无为”之学。佛教传入的第二阶段融合阶段,更系统地吸收、融合中土观点来解释佛典。佛教与中原本土思想互相交融,广泛传播。在佛教传入汉地的早期,主译者均为外国僧人,他们大多数来自中亚西域地区,来自天竺者少。早期汉译佛经原本出自“胡语”(中亚语言),直接从梵文译出的佛教典籍南北朝以后才逐渐增多。隋唐译出的佛经,才完全出自梵文本。
汉传佛教第三阶段在隋唐时期。这时期的特点在于摆脱佛教原有的框架,由中华本土佛教学者、宗派创始人开始构建中国佛教的新体系。它的特点是更多地结合中国社会传统的实际,建立宗派,使佛教教义更进一步结合中国国情。
汉传佛教的第四阶段,宋元明清以后形成三教合一,以儒学为主导的局面持续了近千年。此一时期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得更紧,负担起治国安邦、辅助王化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