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刚:厦门大学佛教研究所讲师
佛教慈善组织是佛教徒实践佛教价值观的重要集合体,也是体现佛教信仰、教义和价值观的载体,佛教慈善事业的开展离不开慈善组织的创建和运作。在我国古代,佛教慈善组织兴办的公益事业有三种方式:一是寺院自办的公益事业;二是发动募捐,动员信徒参与慈善活动;三是与官绅及地方政府合办善事。近代的佛教慈善组织除了上述三种形式以外,在家众也组织了各类慈善团体与机构,越出了单靠寺院赈济的范围而走向社会。建国初期,由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观念占主流,宗教慈善组织一度被定义为“精神鸦片”而在大陆销声匿迹。直至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慈善事业才开始逐步复苏,慈善组织才重新回到人们视野中并开始赢得新的社会声誉。1994年12月14日,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在妙湛大和尚的倡导下正式成立,它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第一家以佛教界人士发起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它也标志着中国大陆佛教界重新正式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之中。佛教慈善组织积极投身于社会救济和福利活动之中,已然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佛教的慈悲观、布施心、福田说和业报论等思想理念的指引和约束下,当代佛教慈善组织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积极开展慈善宣传,组织信众捐献,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佛教慈善组织会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慈善宣传,以弘扬佛教的慈悲功德理念,使信众能了解慈善捐助对社会和自身发展的意义,从而能自觉地参与到慈善活动中,并动员有帮助他人能力的其他信众向慈善组织捐献,最大限度地募集善款,从而为实现慈善救济、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
2、公开透明地管理、使用善款,增强了信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和参与。佛教慈善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慈善组织,因为佛教的因果业报论和戒律在一定程度上能约束遏制信徒们的腐败动机和行为,加上现代的财务审计与监管等制度,故而佛教慈善组织一般都能确保每一笔善款的安全,并能公开透明地将之用于捐献者指定的救助项目。管理、使用善款的公开和透明必将有利于佛教慈善组织吸引更多关注慈善事业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捐赠活动,进而让更多的人得到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