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是佛教的根本理念之一。大乘佛教更是旨在普度众生,利乐有情。“慈善”一词之用于中国,即是从佛教中借鉴而来。根据日本学者吉久田一的研究,佛教慈善是世界三大慈善思想之一种典型,其特征为普世主义的慈悲观念。在历史上,佛教的慈悲理念及其慈善救济活动对民间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早在东汉时期,佛教寺院已展开济贫,而寺院也是中国最早的民间慈善组织模式之一。至汉唐时,由佛教寺院组织的慈善已经很发达,包括济贫、赈灾、医疗、宣传慈善等很多方面。在宋代以前,大部分的民间慈善事业是由寺院僧侣和佛教信徒从事和承担的。全汉昇先生也指出,中古时期中国的寺院“实兼宗教与慈善团体于一身,其所兴办之慈善公益事业,对当时、以后之社会民生,均有极大之贡献。”长期以来,佛教对中国慈善公益事业贡献突出。这种社会服务,是利他精神的弘扬,是佛教精神的体现。台湾学者江灿腾教授论述:“中国僧侣宗教典范的追寻,都是解行兼备(戒、定、慧三学兼备)和入世救度(大悲心)的……在入世的佛教实践中,增长道业……对社会大众苦恼有所关怀和帮助。”20世纪以来,海峡两岸的佛教慈善公益事业已开始并正处在现代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华裔美国学者杜维明教授也指出:“佛教在台湾地区传播的成功,尤其是关心政治和参与社会的佛教运动,必须被承认为其宗教景观最重要的特征。”这也应是人间佛教的本色体现。改革开放,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来,大陆的佛教团体也在不断努力,不少寺院都在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近二十年来的发展尤为迅速,并取得了很大成绩。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在大陆佛教慈善组织中起步较早,已发展了相当一段时期,不论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还是某些成功经验,都体现在其运行模式中。这些对于大陆佛教慈善组织都具有一定典范意义。
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经济和法律的自主性,基金运作不依赖于政府或其他部门团体,依靠自身管理。基金会会员是志愿参与,由热心公益慈善的社会各界人士构成,会员加入和离开基金会完全自由。基金会的活动具有集体性,超越了个人和家庭。而其募集慈善资金的动员力量更不可小觑,2008年初中国南方省份大面积遭遇罕见冻雨雪灾,厦门南普陀寺和慈善事业基金会在第一时间向灾区捐款150万元,之后又陆续援救捐助。而在5·12汶川大地震灾区捐款中,南普陀寺在地震灾难发生的第二天下午,就筹集到款项120.72万元,次日即全数送往灾区。随后一周,又陆续筹集赈灾款104.5万元,于21日交给四川红十字会。可见,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作为佛教慈善组织的一个代表,既具有民间社团反应迅速及时的优势,又具有宗教组织特有的奉献与牺牲精神,完全能在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中起到特殊作用。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在中国民间社团中普遍的根本性的组织弱点。
从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运行模式和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佛教慈善组织有助于辅助政府和社会福利的不足,尤其在国家社会遭逢重大灾害发生时,其动员力强,及时有效。这反映出佛教慈善组织在社会公益方面是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