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否定生命吗——也谈存在与否定
2008年11月17日 10:15《佛法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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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以为爱著只是占有的恋著,实则爱的意义极深,不只是如此的,经中常说有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欲”即五欲——色、声、香、味、触欲;对此五尘的贪爱和追求,是欲爱。爱著物质境界的美好,如饮食要求滋味,形式贪求美观,乃至男女的性爱,也是欲爱之一,这是属于境界爱的。“有”即存在,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每称有情的存在为有。如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爱,即于有情自体起爱,即自体爱。无有爱,此“无有”极难解,有人将其解释为繁荣欲。这仍应依古代的解说,即否定自我的爱。凡是缘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对的矛盾性,情爱也不能例外。对于贪爱的五欲,久之又生厌恶;对于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时觉得可爱而熟悉他,有时又觉得讨厌。印度的一般外道大都如此,觉得生活的烦恼,身心的难以调治,因此企图摆脱而求出离。中国的老子也有“吾有大患,为吾有身”的见解。这还是爱的恋想,还是以爱为动力;这样的出世观,还是自缚而不能得彻底的解脱。这三爱,经中曾说为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梵行求,即是修远离行,以图否定存在的爱求。

有人说:佛法是否定生命——反人生的。这是对的,也是不对的。如西方某哲学家说:“道德的目的,在于不道德。”这“不道德”,并不是杀人放火等恶行,是说:道德的究竟目的,在使人到达超越一般的道德。佛法说了生死,说无生,也是如此。一般的人生,爱染是他的特性,是不完善的。情本的有情,含有不可避免的痛苦,有不可调治的缺陷,故应透视它,超脱它。佛法的体察有情无我、无我所,不但离有爱,也要离无有爱。所以佛法说无生,不是自杀,不是消灭人生,是彻底地洗革以染爱为本的人生,改造为以正智为本的无缺陷的人生。这样,无生不但无此生,更要无此不生。如龙树的解说无生、即生、无生等五句皆绝。如佛与阿罗汉等,即是实现了情爱的超越,得到自由解脱的无生者。

作者: 印顺法师   编辑: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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