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公众形象指公众对僧人素质、信仰纯正度、社会责任心、寺院的硬件设施、管理水平、道风与社会行为等综合因素的整体看法、印象和总体评价。它是佛教在社会民众心中的反映。如果民众的认识存在偏差,或真实形象的表现手法存在偏颇,那么公众形象与真实形象就会有差距。就佛教自身来说,佛教的公众形象必须是真实内在的外感反映,非由精心策划和人为塑造所表现,因为以这种方式造就的所谓良好形象只是泡沫一样的假相,不能持久。
印顺法师在《佛法概论》中认为:“社会的信解佛法,作学理的研究者少,依佛弟子的行为而决定者多。”民众对宗教价值的认识,往往不注重教义是否为真理,而是从宗教徒的行为看宗教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因此,佛教公众形象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佛教徒的行为,特别是出家僧众的行为。现今,年轻僧人大多于佛学院接受教育,佛学院对僧人道心、僧格、佛学素养、行为修养和整体素质的培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佛学院大多依于寺院而立,寺院与寺院之间本身缺乏有机的横向联系,这使佛学院亦各自为政,办学大多缺乏全局意识,导致了目前佛教学院的混乱状态。诸如重复办学、资源浪费、教育次第性不明等缺点已逐渐引起教界的重视,相应的改正措施正在落实的过程中,相信经过努力,佛教教育能缓步走上正规化道路。教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传道授业者为法师,受教受学者为学僧,师生所传承者为佛教教义,三者因缘和合,才能完成教学任务。法师是僧中一员,既承担培养僧才和发展教义的职责,又肩负教学和研究任务,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更须有修证经验,他们是教育的核心因素之一。法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因此,围绕法师而产生的用人机制问题、培训问题、横向交流问题与养老等问题,都将日渐提上佛教教育改革的议程。
一、建立良性的竞争机制
相对于社会正规院校,佛学院对法师的管理比较松散。安逸的环境容易使法师缺乏竞争意识,退失上进心。若制定统一的法师评估制度,实行聘任制,增加竞争过程的透明度,力求公平、公正地竞争,淘汰部分不合格人员,就能增强法师的危机意识,有效地提升法师的总体素质。首先,在法师资格的取证上,打破院校界线与文凭限制,不论毕业院校,不管是否曾接受正规的佛学院教育,一律平等对待。综合专业知识考试、面试、道心、平时表现等各方面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取贤,选拔优秀人才胜任法师。其次,在课程安排上实行岗位竞争制。公开课程和竞岗法师名单,综合学生的选择和法师的教学成绩记录,选定最适合的法师担任。最后,建立法师教学档案。教研处每学期定期组织听课,由考核小组审核法师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和学生反映等各项指标,评定教学成绩,记入档案,作为任用与否的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