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两个层面并行发展的:一个是信仰——精神层面,一个是文化——世俗层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陆政治文化界已经基本上更正了对宗教的简单化、极端化的定性看法,突破了过去仅仅从意识形态和政治方面思考宗教的陈旧模式,从而扩大了宗教研究的视角,开启了新的研究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宗教是文化”这个观念,“宗教是鸦片”这一观念的影响已越来越小,与之相随的则是宗教研究热开始出现。目前以“文化——学术研究”为面目的佛学正在逐步渗透到所有人文社会学科。
针对中国社会对佛教的长期误解和变革汉传佛教民间民俗化的实际需要,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佛教是文化”的口号。这一口号的提出并非针对佛教内部的信仰建设,某种意义上只是为佛教赢得更为宽容的生存环境。事实也是这样:“佛教是文化”的主张在社会生活、文化学术等领域为佛教争取到了一定的合法性地位,但同时也暗中消损了佛教的宗教特性和信仰品质。
最重要的是:担当佛教的文化功能并非要求文化佛教徒完全抛弃佛教的神圣品质去与世俗同一看齐。事实上,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文化佛教徒必须对日常世界保持“有距离的批判精神”。所以我们要慎重指出:“佛教是文化”口号的提出及将佛教建设成“文化型宗教”的主张,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宗教的历史—文化表现并不能等同于宗教精神本身,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形态,若想取得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同和信徒依赖,必须在“庶民形态”之上强化自己的学术品质和信仰品质(这就是所谓的“化世俗”和“世俗化”的矛盾)。在这一点上,杨仁山、欧阳竟无、吕澂三代人堪称学术品质与信仰品质兼具的典范。
台湾佛教在“解严”后的迅猛发展可以给大陆佛教很好的借鉴:多头发展、山头林立并非意味着不需要整合并进,由于多个山头并立不仅力量上分散,在思想理论上也难免有龃龉冲突之处,所以佛教思想史上圆融整合之呼声总是不绝如缕。还需要指出的是:佛法多元化的歧义纷争和言说方式的多样性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佛教的无限宽容性、讲究圆融方便固然是其优点,但流于圆融方便而不讲原则,其结果是佛法的庸俗化乃至消亡。大陆佛教界亦当致力于将信仰者由“香火佛教徒”转变成为“文化佛教徒”。除了信仰动机的功利主义外,中国佛教的另一个重大痼疾就是:民间秘密教往往附着在佛教上来蛊惑人心,文化佛教在对治浓厚民间秘密教形态的家庭教会和其他民间化修行团体(各种“不如法”的结社)方面可能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