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发心中去承担责任
经常对信徒们说要“发心”,但是很少要求他们承担起“责任”,更忽略责任之重要性。所谓发心容易持久难,应该把发心所做之一切,看作是自己理所当然之事,就能作为个人需要承担之一种责任。
比如说船只遇到海难的时候,船就要沉没了,船上的人开始逃生,但是最后一个离开船只的必定是船长。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维护船上人员生命的安全,就是他的责任。所以当船长的人,甚至要与其所负责的船只共存亡。为什么呢?因为这也是他的责任。
平常认为发心是一种义务,于是开心就发心,不开心就不发心,这是一种流弊;现在,要在“发心”后面加上两个字“责任”,因为发心就蕴含着责任。
“弘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家务也好,事业也好,都是我们的责任,所以,弘法利生是理所当然应该负担的责任。什么叫做责任?有以下
三个定义:
(一)责任是利他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佛弟子的责任是利他的行为,是勇者的担当,好比船长重视其责任更甚于生命一样。
(二)责任是本分
佛弟子应该为佛教、为社会、为众生负担责任。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佛弟子,理应学习佛陀之言行、行菩萨道。佛教的存亡继绝,就是佛弟子的责任。
(三)责任是义务
负责任的人,都是能者;不负责任的人,不管他学问多好,都是庸才。守卫看门,也有其责任。负责任不是你愿意或是不愿意,而是做人的义务。父母生儿育女,养之教之,因为这是父母的责任。有些父母把恩爱给儿女,并不希望儿女回报,因为他把教养儿女的责任看作是义务,尽了义务才会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