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印度和中国这世界三大文明体系中,中国宗教在社会中的地位最为模糊,最让人感到困惑。对于中国宗教的特点,韦伯从中国宗教与经济的关系,杨庆堃从中国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初诸多学者从中国宗教与文化的关系来加以描述;而李向平教授最近出版的新著《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则从中国宗教与政治权力的关系,来解释中国独特的宗教现象,给人一种耳目一新和豁然开朗的感觉。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以往对中国宗教的总体状况主要有两种解读:一种是韦伯式解读,另一种是杨庆堃式解读。
韦伯在《中国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指出中国宗教不能产生现代资本主义。韦伯认为,中国宗教(以儒教为代表)强调适应环境,追求不变法则,肯定神秘玄学、五伦、礼、排斥专门化等等,因此不能发展出现代资本主义。在这一论证过程中,他成功地揭示出中国宗教的一些主要特点,但是他对中国宗教特点的描述有许多地方是值得商榷的。杨庆堃就认为韦伯在该书中主要是探讨中国的社会结构、伦理价值和宗教,而非仅为宗教,因此对中国宗教缺乏更深入细致的研究;书中存在着一些在刻画中国特征时的混乱;韦伯仍然没有对“中国既有悠久的历史与文化的成就,为何未能发展出资本主义”这一重大问题提供满意的答案。李向平也指出,中国宗教非“一元中心”,也无法重要到要为中国“停滞”负责;而且,不能只考虑改造宗教,也还需要考虑思想如何转化为行动、并生出社会及经济组织的问题。
韦伯式的解读要在非西方国家寻找一个类似新教伦理这样的制度宗教作为产生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功能替代物”,然而,在中国却寻找不到这样的“功能替代物”,而且在中国还存在着大量的非制度宗教信仰现象,这又当如何解读?这些都是韦伯式解读面临的困境。为此,杨庆堃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1961)中借用帕森斯社会学理论中的“分散性”和“特殊性”这对范畴,将中国复杂的宗教现象分为两类:“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和“分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以此来解读中国宗教。他认为中国社会中制度性宗教相对薄弱(事实上,而分散性宗教比较强。然而,与其说中国的佛教、道教是制度性宗教,还不如说是体制宗教,是镶嵌在权力秩序里面的东西。这就是说,“制度宗教”在中国被转换为“宗教制度”了,是权力体制内的“制度设置”。因此,如果把 “insitituitonal”翻译成为“体制”,以“体制宗教”这个词汇,应更能体现中国制度性宗教的特点。因此,对分散性宗教的研究,应是这个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