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就要退休了,他最近在接受英国BBC采访时表示,要把自己580亿美元财产全数捐给“盖茨基金会”,用于慈善事业,不给子女留下分文。有国内媒体问道:“盖茨千金散尽能成中国富人榜样吗?”
劝人行善,永远没错。不过问题起了变化,原来是劝人行善,现在则盼人“千金散尽”。两种善,都是善,可能被视为同一个“道德律令”了。实际上,过去让富人“随缘”,现在则盼望“裸捐”,要捐成一个“光屁股”,谓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如果中国富豪学着盖茨,也来几个“千金散尽”的动作,我们当然求之不得。谁会反对任何善举?中国有很多人尚未脱贫,他们读不起书,看不起病,加上灾害频繁,富豪有从事慈善事业的责任。盖茨在美国捐款,而在中国改变了人们对慈善的理解。我们有了要富豪“千金散尽”的勇气,有了要求和说服的论据。人们大概也以为,“千金散尽”是一个胆量、认识和道德觉悟的问题,一个富豪只要通过盖茨示范,一朝觉悟过来,立马便可“千金散尽”。
现在看来,盖茨与中国富豪存在“道德高差”,这种“道德高差”,不如说是中国和美国的“发展高差”。美国1776年建国之前,早已确立私有财产权,两三百年来,社会财富一直在积累中。富人受到良好教育,有足够时间来思考财富、人生、权利、责任这样一些题目,在认识、观念、道德上不断达到新高。而中国人拥有私人财富,不过是改革开放之后,迄今只有短短30年。富豪在中国号为“巨富”,但与美国富豪比,则是“小巫见大巫”,还来不及接受良好教育,来不及作美国富豪似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