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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说禅》:收获喜乐的诀窍

2013年02月08日 09:09
来源:《圣严说禅》 作者:圣严法师

规矩不可行尽

问:法演四戒第三句“规矩不可行尽”,是不是叫人不要拘泥于规则?那又该如何拿?呢?

答:规矩、规则、法律、规约是不能没有的,否则就成了没有秩序、没有轨则的社会,也等于没有伦理,上下老幼尊卑皆无准则。好比闹区的路口没有红绿灯,每一方的来车都抢着通过,结果谁也动不了,一定要走的话就会出事。所以,交通有交通规则,军中有军法,民间有民法、刑法,寺院有清规,佛教徒有戒律,童子军有守则等等。

任何一个组织体一定有章程和共同遵守的规约,否则不成其为人间。即使动物界也有它们的规则,蚂蚁、蜜蜂的社会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规则、规矩必须要有。然而,如果拘泥于规则,一成不变、斤斤计较、咬文嚼字行规矩,往往会出问题。

规则、规矩是给通盘的、整体的约束或要求;不过,人有老幼、强弱、智愚、健康疾病、业障轻重、善根深浅之分,在家庭、团体、社区、国家之中,总有一些无法接受规矩的人。这些人是特殊的个案,比如特殊儿童教育有启智班,特殊成人教育有看守所,吸毒者有戒护所等等。所以,大原则当然要执行,但是执法、通情、达理这三项必须周延。如果法不通情,过于冷酷,人在其中成为物而不是人,大家可能不愿参与这个团体。有些特殊的处理法可能不合规矩但合理,对当事人、对环境都有好处,也不会伤害其他人,甚至有益于他人。执法者不要拿着规矩量人,而要衡量把这种规矩用于对方是否合适。

“规矩不可行尽”是用于寺院中的,但是社会上也可以用。寺院的清规很严,出家人犯了规矩,原则上当然要加以处理,但不是对甲这么处理,对乙也非如此处理不可,要依该事发生的情况以及该人本身的背景而定。规矩不应也不可一成不变。

好话不可说尽

问:法演四戒第四句“好话不可说尽”,好话说尽了会有什么反效果吗?会让人觉得你巧言令色,不够真诚吗?

答: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好坏会随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而有不同的判断。若对此人把好话说尽,遇到另一个人怎么办?在这个阶段把好话说尽,到另一个阶段怎么办?对这桩事把好话说尽,对另一桩事又怎么办?所谓好话是赞叹、恭维、歌颂。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完美的人或事让你把好话说到极点?

对佛教而言,最完美的人是佛,世上不可能还有如此完美的人。有人自称是佛,即使你肯定他,别人也不一定肯定他。所以,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不论在主观或客观的立场,最好含蓄一点,不要过分。好话说尽就是过分。

我们通常有个习惯,对自己喜爱、欣赏、顺眼的,总是赞美有加,说出各式各样的惊叹语。其实,我们对他人的褒贬都不应太过分。把他人说得太好,对那个被表扬褒奖的人是一种损害,他可能自认已经登造极,就不进步了,而且使他傲慢,认为天下人都不如他。

此外,如果对某一个人或某一桩事说得太好,对其他人也不公平。

这几年来我得过一些奖,比如吴尊贤基金会的爱心奖、中山文艺奖的传记文学创作奖等等,我总是在颁奖典礼上说:“我受奖并不表示我是今年台湾够资格得此奖的唯一的人。”只因凑巧有很多因素加起来,有人欣赏、有人推荐、有人觉得在此时此地有这种表现值得奖励。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地方、换一批审查者,结果可能不一样。所以,是不是最好并没有绝对客观的标准,我以平常心来看待得奖。

“好话不可说尽”并不是高深的禅语,平易近人而有用,是一般人该有的心态和观念。

开审美之门,亲近观音;塞思惟之路,体验自在。

震撼视界 全景展现:西藏萨迦寺冬夏两季大法会

[责任编辑:马本州] 标签:圣严法师 《圣严说禅》 佛教 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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