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佛陀为什么把亲人之间的爱,叫“饿鬼爱”,有没有说得太夸大?
答:在《未曾有说因缘经》中, 佛说:“母子恩爱,欢乐须臾,死堕地狱,母之与子,各不相知,窈窈冥冥,永相离别,受苦万端,后悔无及”。
《楞严经》中也说,父母子女夫妻的关系,本质上就是“汝负我命,我还汝债”,是生生世世的纠缠,没完没了。尤其是自以为有恩于亲人时的那种索求,真是一付讨债鬼的模样。
讨债鬼的模样,就是饿鬼相,饿鬼永远要吃、要喝,却永远吃不饱,永远在饥渴之中。那种永远满足不了的贪欲,就叫 “饿鬼爱”。
攀缘不舍饿鬼爱,使我们百劫千生轮回六道。譬如今世互为母女,来世不一定还是母女,下辈子或互为主仆、互为人畜,彼此奴役驱使,彼此都不相知。就如同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我们与亲人前世的关系。
但有一事可以确定,那就是——若前世不造恶业,今世不会纠缠得这么悲惨;今世不造恶业,彼此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恶性互动;而今世所造,有的还要转到来世才报,这是最基本的“六道轮回”造业受报的观念。
饿鬼爱的另一个大麻烦和过患,就是它会把好事变坏事。
例如:父母对儿女的养育之恩及种种付出,都是一个佛子对众生所作的善业,本是很大的法财、资粮和福报,若能把这经验提升扩大,把善意布施回向出去的话,是了不起的事情,是极大的善业。但是我们若攀缘饿鬼爱不舍,就一定要去贪功受福德。这一贪功受福德,便成了饿鬼讨债时的账本,立刻把施受的关系变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把好事变成了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