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释所述住处二。初、释舍卫国
《疏》舍卫。正云室罗筏悉底。此云闻物。言人物富庶。远闻诸国故。
《钞》人物富庶者。谓此国具足欲尘财宝之物。多闻解脱之人也。
○二、释祇树给孤独园二。初、出二人名德二。初、只陀
《疏》梵语只陀。此云战胜。波斯匿王太子名也。
《钞》波斯匿王太子。初生之时。适与外国战胜。因立美名。
○二、须达
《疏》梵语须达。此云善施。长者名也。能惠施国之穷民。名给孤独。
○二、明二人并称
《疏》侧布黄金。从只陀买园。建立精舍。请佛说法。只陀施树。故并称也。
《钞》须达长者。为儿聘妇。往王舍城。得见如来。请佛供养。佛命身子。同往相地。惟只陀太子。园林茂盛。可造精舍。只陀戏许。须金砖侧布其地。金钱挂满其林。便当与之。须达欢喜。命车载金。布地将满。只陀见其精诚。便云。地当属卿林属于我。共施供佛。不亦可乎。故后凡于此地说经。经家序处。必美二人之德。而并称之。
○二、众同闻二。初、分科。
○二、列众同闻三。初、声闻众三。初、示数
○二、释经三。初、声闻众三。初、示数二。初、列经。
《经》与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众所知识。
○二、解义为四。初、释明类。
《疏》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资身。乞法炼心。又云怖魔。又云破恶。僧者。具云僧伽。此云和合众。
《钞》比丘梵语。而含三义。一、乞士。外于檀越乞食。以资色身。永离四邪。内于如来乞法。以炼心性。常趣八正。应供之因也。二、破恶。能破九十八种烦恼恶因。能破二十五有生死恶果。杀贼之因也。三、怖魔。发心出家。魔王怖其出境。精进修行。波旬怖其离欲。无生之因也。和合众者。凡为僧者。须具六和。一、戒和同修。二、见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利和同均。五、口和无诤。六、意和同悦。具此六和。方可称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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