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华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释
2008年04月12日 10:06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 】 【打印共有评论0

《疏》云:「此是圣人三业,无谋而遍应一切;亦名三不失,三轮不思议化也,亦名三不护。三不护者,明观音住不思议圆普法门,实不作意计较筹量,次第经营,方施此应。既无分别,亦无前后,任运成就。譬如明镜,随时即现,一时等应,故言三业不护。三无失者,众生根机不同,浅深有异,观音虽不作逗机,逗机无失,契当前人冥会事理,故言不失。三轮不思议化者,若示为佛身,亦示佛心佛口,乃至示执金刚身,亦示金刚心口。虽普现色身屈曲利物,于法身智慧无所损灭。《净名》云:『善能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不动而动,此乃不会议化故也。」

【佛告无尽意菩萨:「善男子!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

此应现佛身而为说法也。国土者,梵语富罗(Para),为一切有情所居之处;有四种之殊:

一、凡圣同居土,为人、天、声闻。缘觉等同居之国土也。此有净秽二种:如极乐(Sukhavati)世界,其中众生具三毒见思,无三恶名,果报严净,名同居净土。如此娑婆,三恶四趣,荆棘丘陵,是名同居秽土。

二、方便有余土,为断见思惑,证偏空理,脱离三界生死之人所居之国土也。以善权法,断见思惑,故曰方便;尘沙无明之惑未尽,故曰有余。

三、实报无障碍土,为断一分无明,证一分中道之菩萨所居之国土也。行真实之法,感得胜报,色心不相妨碍,故曰实报无障碍土。

四、常寂光土,为诸佛如来所居之国土也:常者法身,本在常住之体;寂者解脱,一切诸相永寂;光者般若,照诸相之智慧也。今所指者,即凡圣同居之娑婆秽土也。

菩萨修因,志在成佛,故观音现极果之身,随其所应,而为说法也。《楞严》云:「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应以辟支佛身得度者,即现辟支佛身而为说法。】

此应现辟支佛身而为说法也。辟支佛,具云辟支迦佛陀,又作钵罗翳迦佛陀(Pratyekcabuddha)旧译缘觉,新译独觉。《楞严》三十二应将此分为独觉缘觉二种。谓出无佛时,厌喧乐静,独处深山,修加行满,无师友教,因观飞花落叶之外缘,顿觉无常而断惑证理者,谓之独觉。此有麟角喻与部行二种:独身而无伴侣,如麟一角,为麟角喻,有伴侣而同一独悟,为部行。出有佛世,秉佛十二因缘之教,观缘悟道者,名为缘觉。

十二因缘者,亦名十二缘起(Dvadasaigapratityasamutpada),即众生涉三世而轮回六道之次第缘起也。

1、无明(Avidya),迷内外之愚痴也,谓于本性无所了明,非梦然无明,乃违理强觉之谓也。是为无始之烦恼。

2、行(Samskara),依过去无明之惑,而作之善恶等行业也。上二是为过去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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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定 编辑:梅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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