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谁是庙产兴学运动的始作俑者
2009年12月29日 10:47庙产兴学中的太虚法师 】 【打印共有评论0

官绅的主张及相继发生毁寺、逐僧、没产等一系列事件令佛教界人心惶惶,而僧道首先做出的直接反映就是求助于各种外部势力。对于本国政府及地方士绅名流的势力,倘若寺院与地方政府民众有长期友好的往来与关系,则寺院寻求保护并不困难;而在此庙产兴学已成既定之势的情况下,鲜少会有多少同情者。因而寻求外国势力的保护就成了另外一个重要途径,其中杭州龙兴寺联合杭嘉绍宁等地的三十六大丛林盗用敬安法师的名义投靠日本东本愿寺僧侣的事情尤为引人注目。除此之外,佛教届自身也开始开设僧学堂,以应时机并堵地方要求提产的口实,并为清政府所承认。寄禅、虚云等高僧更是在僧众的拥戴下多次赴京请愿,请求朝廷保护庙产。原本就崇信佛教的清廷颁发了以下上谕:

前因筹办捐款,迭经谕令不准巧令名目,苛细病民,近闻各省办理学堂工厂诸端仍多苛扰,甚至捐及方外,殊属不成事体。著各该督抚饬令地方官,凡有大小寺院及一切僧众产业,一律由官保护,不准刁绅蠹役藉端滋扰。至地方要政,亦不得勒捐庙产,以端政体。

1905年在东游日本归国的僧人释觉先借鉴日本设立学校机构的经验,提倡中国寺院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得到了上至政府下至寺院的普遍认同,在佛教所办学堂成立的同时各省地区的僧教育会也随之成立。浙江省僧教育会于1907年成立,寄禅和尚也于1908年改组宁波佛教总公所为宁波僧教育会,并创办僧众小学和民众小学;江苏、奉天等地的僧教育会也相继成立。太虚法师就曾襄助过寄禅和尚组织宁波僧教育会,并任教于普陀山化雨小学,还曾应释栖云之邀前往组织广州僧教育会。

僧众的积极努力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在《太虚年谱》中记载,直至1911年清朝灭亡前夕,仍“时以推行地方自治,占寺夺产之风益急”。24岁以前的太虚法师在经历阅藏、参禅的过程中,开始从事佛教革新运动便是在这一背景下起步的。

(2)1912年至1927年的庙产风波

清王朝覆灭后,继起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临时约法规定“人民有信教的自由”,以宪法形式来保护宗教及其财产。但袁世凯窃政后,即颁令调查各地寺庙,规定由僧出资自购者为私产,凡属募捐者,概认为公产,必须加以没收。各地便因之再度出现提取寺产的现象。而此时中华佛教总会——第一个全国性的佛教组织机构还未获批准,寄禅老人便赴京请愿未果而卒于北京法源寺,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震撼,不但中华佛教总会的成立章程得到政府批准,佛教寺产也赖以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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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蕾蕾 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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