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可佳: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曹立君)
编者按:2011年6月4日,由浙江大学宗教学研究所主办的《宗教与中国社会伦理体系构建》学术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办,研讨会旨在不同宗教、不同文化间建立对话渠道,共同寻找化解信仰缺失危机的对策。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晏可佳在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宗教共同体——从理性的建构到行动的纲领》的论文。他认为宗教共同体的构建至少在目前仍属探索和起步阶段,似乎应从现实存在的若干具体的局部的问题入手,按照宗教共同体的理念设置方案并尝试予以解决。摘录论文部分观点如下,以飨读者:
安伦先生的《理性信仰之道——人类宗教共同体》中文版自2009年出版之后,自北向南引起了诸多从事宗教研究的学者的浓厚兴趣。一些学者或者参与讨论,或者撰写书评,大声的赞同者有之,迂回的怀疑者亦有之。但是,无论是赞同还是怀疑,无不折服于作者对于宗教历史发展的博洽而通达领悟,以及对人类宗教文明未来发展趋势的乐观态度和深刻洞见。虽然作者在多种场合以宗教研究的门外汉自谦,实际上亦引发学术界诸知己的共鸣恐怕连作者本人也始料未及。
我们在书中看到,作者如同赤子般抱持一个十分明确而又坚定的信念: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里,人类宗教终将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形成某种共同体的存在。这个共同体具有如下特征:“在诸神同一、理性信仰的基本原则下,继承吸收各宗教的全部精华,消除摒弃各宗教对立排他等消极因素,求大同存小异,允许合理的各宗教传统的教义、教规、仪式、方法、组织形式等自由存在和发展,各宗教信众可以藉以相互开放、交流、融合,所有宗教教派可以在此框架中和谐共存”如果认为作者横空出世,构想一个遥不可及的愿景,我觉得这样的结论实在是失之简单了。事实上,作者对于宗教共同体的思考有着诸多现实的依据。与其说他为我们描绘了宗教未来发展的蓝图或者说确定了一张时间表,不如说从一个更为深刻的角度激发人们去认真反思此刻当下的宗教所面临的诸般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症结,在宗教共同体的框架下,或许能够相对而言变得更加突出,从而更容易找到最终的解决途径。
尽管如此,安伦的著作仍颇具极其鲜明的思辨色彩,凸显出作者思维之缜密、论证之严谨的特点,尤其在讨论宗教之基本特性的部分更是如此。作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他着力论证信仰存在本身的合理性和普遍性。作者认为,信仰乃是客观而事实,具有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它一方面是人类内在的本能、永恒的需求,以此说明信仰的普遍性;另一方面,理性的和伦理的信仰有益于人类的福祉。首先表现在精神方面,即它赋予了人生命和生活的意义,提升和充实人的精神境界。在人类生命的意义最终将在信仰的领域找到归宿,“没有终极神圣的世界是空虚、无意义的世界,没有信仰的人在精神上是荒芜、迷茫的。”其次,则是有助于提升和维护社会道德,维系社会秩序和世界和平。相对于法律而言,道德是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内在约束,“对于社会道德的促进和维护作用是任何其他手段都无法替代的”。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法律只能治身,信仰才能治心。”
作者在这里突出强调两点,一是信仰的普遍性,以此说明信仰的存在理由;二是,以理性为基础的宗教,以此阐述信仰的各种功能。由信仰而宗教的过渡在这里是直接的,然而也是自然的,因为作者是在对于超自然的诸神的信仰的语境里讨论信仰,信仰就是宗教的信仰,甚至就是真正宗教本身。它的存在理由源自人类自身的本能和需要。但是同时我们也应指出,他心目中的宗教,可以说是一种黑格尔式的伦理化的高级宗教,而不是康德式的基于人类意志自由的宗教。是否还可以推论说,至于克尔凯戈尔式的“信仰的飞跃”非理性的信仰观则很可能属于被排除之列呢?当然这并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我个人以为,作者的理性信仰/宗教的建构,似乎还可以上溯至托马斯·阿奎那。信仰和理性合二为一,互为表里。因而信仰、理性和宗教是作者阐述宗教基本问题的重要范畴,也是理解和认识作者的宗教共同体的基础和出发点。
宗教共同体的理念是否能够为大多数学者乃至于大多数宗教领袖和神学家所理解和接受,只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才能够得到最后的检验。但是我觉得,既然我们不必等到那一天到来,再去讨论宗教共同体的实践,那么我们此刻当下可以开展的工作恐怕在于围绕它所揭示的实践面向再下一些功夫,做一些发掘。
第一,深化理论建构。人类宗教共同体的理念仍有若干细节问题需要加以进一步的阐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如何对待宗教传统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宗教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有些地方被理解为阻碍了诸神同一的理性信仰。“在人类发展的早期,由于地域和文明的相对阻隔,很少有人从人类的整体的角度观察和认识人类各宗教与神关系,造成对这一重大真理(即诸神同一)的忽略,”因而在全球化时代,超越宗教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便具有可能性。在这里,我们需要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在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若干准全全球化时代,比如波斯帝国和罗马帝国,宗教的多元性和差异性并没减少而是相反,有所增加呢?同时我们也要解释,大航海时代的天主教为什么并没有因为它的“全球化时代”而成为真正的普世性的宗教呢?
二是如何对待精英思想和大众信仰的关系(人和人)。哲学和宗教的差别在于两者所面对受众的不同。哲学无需面对大众,而宗教的诞生和赓续则无时无刻需要大众的逐渐的接受和普遍的认同。宗教共同体也同样如此。作者显然意识到了这点。比如在讨论对终极神圣的信仰和顺从的时候,作者同意,信众可以继续通过信仰传统的有形偶像神达到信仰的目的。表现出对信众的多元信仰的开放和宽容的态度。然而在另外一个场合,作者明确提出“各宗教的神都是终极神圣”的信仰,是不能以宗教宽容或者任何其他理由而接受的,因为这样就会陷入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从逻辑上讲,作者在这里似乎陷入了精英主义的二律背反:或者坚定地排除任何一种主张多神共同存在的多神论,或者他不得不接受这种多神论状况的存在,哪怕是出于宽容和权宜的考虑。显然在实践的层面,作者有意想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那么这就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做出进一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解释,而不是像作者所说基于宗教容忍。
三是除了精英和信众(即人与人)的关系之外,还有一层重要的关系,也是宗教共同体所必须加以审慎对待,那就是教会和平信徒(即组织和个人)的关系。作者指出其目的并不是要确立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因为一个合理健全的组织形式应有共同体成员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确定。尽管如此,作者仍审慎地提供了一个兼具长老会和公理会之间的教会模式。我赞同教会形成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共同体的信众同这个教会的关系的性质却是可以做进一步的探讨——在历史上“牧养”和“供养”的两大关系之外还有其他更加适合于共同体成长的关系吗?
第二,建立推广机制。宗教共同体是一个过程和目标。要推进这个过程,实现这个目标,则需要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推广机制。目前为止,学术界在这方面有了一些关注,开展了一些初步的讨论,但是还仅仅局限在一部分从事宗教研究的学者较小的范围里。如何推广宗教共同体的理念,并且在此过程中加以丰富和发展,尚需要有一定的行动机制予以保障。当然,在这里并不是要开展任何形式的社会动员,而是建立一种经常性的学术性机制,对宗教共同体的理念开展探讨,以此促进宗教研究,而不是让它最终淹没在会议、机构的滚滚洪流里面。这个推广机制可以采取研究中心或者研究理事会的形式,有自己的宣言、有章程、有成员等等。以此研究中心或者研究理事会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研究,推进对共同体的广泛的共识。
第三,寻求广泛参与。类似宗教共同体的构建这样一种事关全局的问题,至少应从两个方面寻求广泛的参与。一个方面是政界、教界和学界的参与。值得欣慰的是,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在一些现实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三方面力量的合作互动的良性局面,可以比较自然地向宗教共同体的构建延伸和过渡。如果辅之以相应的积极的行动机制,就比较容易形成沟通平台共同话语体系,推动宗教共同体的构建。另一方面的广泛参与是中西方宗教界,政界的交流。相比较而言,这一个层面的参与相对较弱,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真正的展开。虽说作者将宗教共同体的构建与推广的希望寄托在中华民族身上,但是没有全球性的共同参与宗教共同体仍是一纸空文。在这方面,是否有可能借用现有宗教对话机制,以及相对成熟机制的八国宗教峰会和世界与传统宗教领袖峰会,实现全球性的参与呢?此外,世界各大主要宗教,甚至所有宗教的领袖,以及从事宗教研究的汉学家们,他们在宗教共同体蓝图中处在何种位置呢?
第四,解决具体问题。宗教共同体的构建至少在目前仍属探索和起步阶段,似乎应从现实存在的若干具体的局部的问题入手,按照宗教共同体的理念设置方案并尝试予以解决。比如说,是否有可能物色某个信众层次较高、条件比较成熟的宗教活动场所作为试点,从讲经讲道、社会服务以及民间外交等等几个方面着手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当然在这里列出问题的表似乎并不是本文的目的,只是想借此机会强调具体的现实问题,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入手,也是检验宗教共同体理念的切实可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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