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工:河南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所(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曹立君)
编者按:2011年6月4日,由浙江大学宗教学研究所主办的《宗教与中国社会伦理体系构建》学术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办,研讨会旨在不同宗教、不同文化间建立对话渠道,共同寻找化解信仰缺失危机的对策。河南大学圣经文学研究所教授梁工在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挪亚醉酒后的伦理焦虑——对<创世记>9:18-27的一种解读》的论文。论文通过对挪亚乱伦行为发生时的情景做出推测,并运用“乱伦”、“禁忌”、“负罪感”、“羞耻感”等概念对他诅咒迦南时的内在动机和焦虑心境予以剖析。以下为论文摘录部分观点,以飨读者:
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热心倡导文学伦理批评,主张从伦理学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相关的问题。文学伦理批评从源头上把文学看成伦理道德的产物,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伦理艺术”;文学“起源于人类伦理表达的需要,从人类伦理观念的文本转换而来,其动力来自人类共享道德经验的渴望”。借用某些精神分析概念,从文学伦理学视野阅读挪亚醉酒后诅咒迦南的故事,对那段众说纷纭的圣经文本能得出一些新鲜认识。
《挪亚醉酒》面面观
《挪亚醉酒》的叙事上承“洪水方舟”,载于《创世记》9:18-27:出方舟的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这是挪亚的三个儿子,他们的后裔分散在全地。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兄弟。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说:“迦南当受诅咒,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耶和华闪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又说:“愿上帝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
这段叙述过于简略,暗含了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例如,含向挪亚究竟做了什么,以致激起挪亚的烈怒?如果做错事的是含,挪亚为何诅咒迦南?迦南何以遭受“世代为奴”这种最严厉的诅咒?……某些学者主张这段叙述只是“一个更大故事中的残篇”,猜想倘能恢复其原貌,谜团就能迎刃而解;而另一些学者则尝试就其传世形态做出相对合理的解释。
历史上的解经家认为,这篇故事欲维护一种古代习俗:儿辈不得观看父辈的裸体,违犯者将受到被奴役的惩罚,就连其子孙后代也无法幸免。可惜的是,民俗学者迄今尚未证实古犹太文化中曾经流行过这种习俗。另有人从道德角度提出,含乘父亲醉酒之际偷窥他的裸体,事后又议论该事,均构成应受到谴责的道德瑕疵,中国现代神学家李荣芳即持此说。李荣芳也批评义人挪亚洪水过后道德疏忽,竟于醉酒后裸卧而铸成大错。他还引申开来,强调儒家的“敬慎”之说及其道德价值。也有人着眼于社会政治角度,认为《创世记》以迦勒底的吾珥为亚伯拉罕旅程的起点,以迦南为其目的地;后来挪亚对闪族的祝福及其对迦南的诅咒得以兑现,故《挪亚诅咒迦南》交代了“迦南地何以终归以色列人为应许之地”。与此同时,还有一种与性活动相关联的阐释,源远流长且影响深远,时至当代与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解不谋而合且汇为一体。
圣经叙事者无疑是站在挪亚一方指责含和迦南的,历代解经家也无一例外地认定,挪亚早在大洪水之前就是唯一“与上帝同行”的“完全人”,大洪水过后更是绝无仅有的“义人”。萨迪亚(Saadia)和伊本·迦拿(Ibn Janah)尝试在这种判断框架中圆通文意的不连贯之处,比如,被诅咒的为何是迦南而非含?他们说,被诅咒的其实是“迦南的父亲”,这个语词在短文中出现了两次。至于含在兄弟三人中明明排行老二,经文却说挪亚醒酒后知道了“小儿子”所做的事,伊本·以斯拉(Ibn Ezra)辩解道,“小儿子”并非指含是挪亚的小儿子,而是指迦南是含的小儿子。
挪亚行为的情景再现
回到《挪亚醉酒》。从精神分析的基本思路出发,拉什科(I。 Rashkow)就提出3个问题:首先,挪亚是怎样在“帐棚里赤着身子”的?他是故意脱掉衣服,而后躺下入睡,还是和衣而睡,不期意外暴露了自己?其次,假如挪亚是故意脱掉衣服(而非睡着后意外暴露),能否猜想他的神志是清醒的,至少对于脱衣而言是足够清醒的?第三,含是何时进入帐棚的?具体说来,是在挪亚到达之前就已进入帐棚,还是在挪亚入睡后才进去?这三个问题似乎无关紧要,拉什科却希望它们带有某种关联性,能最终引出一个贴切而重要的问题:若是含首先进入帐棚,而挪亚在含面前是故意脱掉了衣服,那么,也许能断定挪亚乃是那次同性乱伦性交的发动者。
沿着这条思路走下去,会有一些新发现:由于文本并未清楚地陈述挪亚丧失了意识,还由于至少需要某些协调的动作才能脱掉衣服,可以猜想,挪亚或许并未喝得烂醉,以致完全丧失了意识,故他与含的关系可能会发生两种情形:其一,他在含到达之前就已脱衣,含进入帐棚后他进而放纵了此前被压抑的欲望,主动发起与儿子的乱伦性交。其二,他乃是在含面前脱衣,其间他那被压抑到无意识深层的幻想——与儿子进行同性乱伦性交——被带到了意识的表层,但他没有立即付诸行动。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取决于挪亚因饮酒致使抑制力降低的程度;而它们的共同前提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挪亚被压抑的深层次欲望或受挫情结得到了释放。一如英国小说家康拉德(J。 Conrad)所论:“这是一个情感脆弱且触犯了公众道德观的事实,源于酒的力量。”
挪亚心理的伦理学分析
伦理学是研究道德起源和发展、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相互之间及其对社会、国家之责任和义务的学说,涉及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被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伦理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远古时代人类尚不具备自觉的理性,其动物本能和肉体欲望得到充分尊重和自由发展,以致乱伦行为屡见不鲜。继而人类借助于禁忌对违背公众道德的行为加以约束,在控制本能欲望的过程中形成最早的伦理规范。禁忌体现了人类摆脱蒙昧状态的最初努力,是伦理秩序的基础和保障,也是道德的起源。尝试对《挪亚醉酒》进行伦理学分析时,“乱伦”、“禁忌”乃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词。
对《挪亚醉酒》进行伦理学分析时还会涉及另外两个常见于道德范畴的语词“负罪感”和“羞耻感”。负罪感和羞耻感被理解为不同的情感反应,源于不同的刺激要素,体现出不同的行为模式,且在不同的文化建构中发挥功能,尽管二者经常互有联系。就其与某种反常性行为的关联性而言,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负罪感涉及内在化的、来自父母和社会的禁忌,对这类禁忌的违背导致做错事的体验,以及对行将受罚的恐惧。羞耻感则关系到由失败或亏欠造成的焦虑情绪——与违背内在化的禁忌相反,这时当事者感到自己无法按照父母或社会的理想活着,无法依据他们关于人“应当”是什么、做什么、明白什么或体验什么的期待活着。这种失败的体验能导致某种心理上或肉体上被拒绝、被遗弃、被疏离、被驱逐、被羞辱的恐惧,或者对丧失社会地位的恐惧。被羞辱者通常觉得必须采取报复行动,使羞辱自己的人受到羞辱,以便挽回脸面。他们相信,借助于“羞辱羞辱者”,就能逆转颓势而赢得胜利感。
用上述理论分析《挪亚醉酒》,对挪亚的心理活动似可做出如下解读:挪亚“醒酒”后显然已经明白,要么他与含已然发生了同性间的乱伦关系,要么他必须承认自己对发生那种乱伦关系有着被压抑的欲望。鉴于挪亚懂得,他已触犯了不可同性恋亦不可乱伦的禁忌,那时他必定产生了负罪感,也形成了羞耻感。
由此,挪亚需要报复,需要羞辱那使他蒙受羞辱的人,以便捍卫自己的尊严或自尊心。他试图以种种防御性的自卫手段,通过拒不承认、故意误传或扭曲他那被压抑的幻想,来缓解或减轻其内心的焦虑。首先,他将那种显然危险的记忆或意念——他对含的性欲望——做出升华,俨然自己始终是个正人君子,从来不曾有过任何不法欲念;继之,他拒绝承认自己是那种畸形情感的源头,而将其起源归之于含。换言之,他不说“我需要含”,而说“含需要我”,以这种方式将自己从同性乱伦欲望的主体转换成那种欲望的对象;目的是为其随后的诅咒提供合理依据,同时使含成为承担负罪感和羞辱感的替罪羊。
小结
据《创世记》6:5-9称,人在地上恶贯满盈,终日想的尽都是恶,惟独挪亚在上帝眼前蒙恩,因为他是绝无仅有的“义人”和“完全人”,“与上帝同行”,属于圣人式人物。安伦的研究表明,各宗教伦理道德的最高境界都是“对自我的克制和否定,实现由自我中心向终极神圣中心的转变”,这种境界要求“圣人们通过灵修,具备强大的精神自制力量,摆脱了对物质世界的贪恋和自我中心的桎梏,实现了向终极神圣中心转变的圣洁状况,达到崇高的精神境界。其外在表现为平和、安祥、喜乐、自制、纯洁、博爱和对终极神圣的自觉自愿的顺从”。依据文本中流露的蛛丝马迹,外表圣洁的挪亚实则远非圣人,而依然难以摆脱自身作为一个世间凡人的罪性,他缺乏自制力,曾对儿子含生出过同性乱伦的欲望,且有可能与其确曾发生了那种违背公众道德的伦理罪行。其罪行与他那“义人”或“完全人”的光辉形象背道而驰,致使他内心充满焦虑。为了排遣其畸形感受且维护其崇高完美形象,他才对含的儿子迦南主动出击,予以极其严厉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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