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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两亿佛教徒的信仰取向 庙宇岂能年年拆 岁岁拆

2011年08月25日 15:12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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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必须稳定、必须和谐、必须发展的角度看宗教信仰,起码正当的佛教信仰肯定是保障稳定、保障和谐、保障发展的积极因素。拿庙宇与网吧相比较,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于下一代的知书达理,多建一座庙宇,少建一处网吧,是好事而不是坏事。目前的大多数网吧,即便不是诲盗诲淫,也是在制造“网瘾”、“游戏迷”、“思辨弱智”。不除去以赚钱赢利为目标的网吧,却拆掉以行善洗心为宗旨的庙宇,这是社会的历史悲剧。

佛教经历二千余年,已经融入中华文化的血脉。佛教与民间信仰的融合,也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中国人,如果还不能理直气壮地扶植发展自己民族的传统宗教,不能给它一个自然复兴的生态环境,情何以堪?理何以堪?面对大约2亿人的信仰取向,我们岂能年年拆、岁岁拆,不给他们一个安身立命之处?

庙宇建设多少为宜?要以人为本,以信众需求为本,加以合理疏导。例如,香港特区政府要求建寺的同时,必须做好如何回馈社会的准备,必须先制定开办寺院附设的养老院或孤儿院的规划,而且在寺院建起之前,先落实慈善机构的建设,还要把维持慈善机构的开支列入寺院财务计划。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滥建,同时引导庙宇为社会公益服务。不兼顾社会公益就没有建设庙宇的资格,这是教徒能够也应该接受的。如果制定这种法规能够实现引导和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开辟社会公益事业,那么就是多建些庙宇又有什么不好?类似的引导方式还可以有很多,思维方式改变了,引导方式也就会层出不穷。

为了避免“借佛敛财”,就要切实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只要廉洁奉公,这也不是什么不可完成的任务。为了避免“歪门邪道”,可以由中心寺院对一定范围内的小庙宇实行托管,在县级以下建立一定范围内的现代的“教区”管理制度,由中心寺院承担派出合格僧侣轮值以尽巡民教化的责任。

总之,要从根本上扭转对佛教的偏见,不轻易滥加“封建迷信”、“借佛敛财”、“歪门邪道”的罪名,依法加强对佛教信众建设庙宇的引导和管理,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使佛教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才能彻底化解所谓“乱建庙宇和露天宗教造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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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秀勇] 标签:佛教徒 信仰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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