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1日 佛教协会表示僧人到社会上化缘都是非法的
2005年6月11日在广州举行的有关会议上,市宗教局、佛教协会计划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内展开打假行动。另外,广州市佛教协会也明确的表示,无论是真和尚还是假和尚都不得在马路上化缘。
对于假僧人骗钱,败坏佛教声誉的情况,广州市民族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借鉴上海的办法,联合佛教协会、公安部门举行打假行动。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以前,对于假僧人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很多事情非常棘手,好在2005年3月1日,《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对假僧人组织和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助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化缘问题,佛教协会也作出了详细解释,并表示,无论是真和尚还是假和尚都不得在马路上化缘。无论是真僧人还是假僧人到社会上化缘,都是非法的。市民对一切上门、沿街的化缘,一律不要理会,如有捐献愿望,可前往开放的寺院,有其他疑问,则可咨询广州市佛协。市民若发现假僧人有违规行动,可以拨打110报警,或向市佛协和市民政宗教局举报。
小贴士:如何识别假和尚
市佛协提醒,假僧人既包括“化装易容”的俗家人,也包括被撤销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僧人,识别方法很简单,看他们是否有中国佛教协会颁发的度牒和出家人身份证,一般来说,出家人身份证上多了一个“寺”字,且地址为XX寺庙,一看便可辨别。同时,汉族僧人必须素食、独身,任何吃荤、结婚的僧人都是假和尚。同时,汉传佛教在受菩萨戒时,头上燃三、九、十二个香疤的仪制早已废除,市民切不可以香疤来判定真假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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