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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相法师:从生活习惯透视弘一大师的持戒精神

2012年06月15日 17:15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寂相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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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2年6月17日至20日,“第四届海峡论坛·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在福建泉州举行。文化交流周上将举行弘一法师纪念馆新馆剪彩仪式,《南山五部》善本再造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活动。通过佛教增强两岸间的文化交流,促进彼此互信互动、互助互融的发展与共荣。期间还专门举办了以“亭亭菊一枝,高标矗劲节——弘一法师·佛教精神·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上福建佛学院副教务长寂相法师发表了题为《高僧行谊人嗔怪 究明律仪畅君怀——从生活习惯透视经一大师的持戒精神》的论文,阐述了弘一大师从生活习惯中对于戒律的行持。论文节选内容如下:

一、前言

弘一大师(1880~1942年),俗姓李,名息,字叔同。浙江平湖人,世居天津。1905年留学日本东京上野美术学校,学习西洋绘画、音乐。出家后,尊普陀山法雨寺印光大师为师,在佛学研究方面致力于重兴南山律宗与《华严经》的探悉,在行持方面以戒律为准绳,以净土为末后一着,在禅观则以华严为境界。1918年,大师发心学戒。成为专修南山律,成就卓著的大师,其因缘皆以此为背景。大师的修持与一言一行,世人虽有异议,但都可以在四分律戒本里寻根溯源,又因见到徐居士请回并刊刻,已散失七、八百年的南山三大部文献,感动大师在佛前发大誓愿说:“愿从今日,尽未来际,誓舍身命,拥护弘扬,南山律宗”。

二、秉持戒学的思想依据

大师的一言一行,都可以在他严持的律仪里追根溯源,理清来龙去脉。佛陀之所以要为僧团和信众制订戒律,是因为修持身心需要准绳。佛陀临涅槃时明确指示:“我涅槃后,应依戒律为师。”由此可知戒律在释迦牟尼佛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也是大师后来常常为同门法侣、教友书写“以戒为师”的出典由来。大师的思想渊源是秉承了佛陀制戒的精神,又符合中国的环境与国情为依为据的,完全符合佛法的精神和佛弟子的标准的。

三、制律的思想转变与渊源

律仪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最难实践的一门。其一是因为律典艰深难懂,而且夹留着很多古梵语,没有律师讲解很难自通。其二是持戒很严,一举一动,都有规律,修持极难。自宋以下七百余年间,虽然也有人提倡律学,可是已失南山真脉。直到清季光绪末年,天津徐蔚如居士才从日本请回部分唐宋诸家律书,并创“天津刻经处”,专门刊影南山律典达数百卷。

1918年,弘一大师披剃出家,在披览马一浮大士所贻《灵峰毗尼事义集要》、《宝华传戒正范》后,发心学戒。他能成为成就卓著的专修南山律宗的大师,一是因为他深悟持戒对出家人的重要性,需要有一种自我约束,故选择律宗。二是缘于徐蔚如居士启发和劝请。

然而,能使大师如此坚毅地研习、实践和弘扬南山律,并做出重大贡献,被尊为“重兴南山律第十一代祖师”的最根本原因,是其人格中“认真”二字的禀性所决定。

戒律必定是要运作在世俗谛上的,因而就会有“开、遮、持、犯”。此四种为判别行持戒律的标准,随着事相的诸多差别也会呈现复杂的变化。因此对具体事相,没有精研、真参实行戒律的人,是无法分辨清楚开、遮、持、犯的界限的。包括本人也不敢轻易断定。

深奥艰涩难读的《四分律》,经弘一大师以“表记”方式,将每个戒条表列出“罪相”、“并制”、“境想”、“开缘”等,一一加以阐述归纳,使其分清开、遮、持、犯的界限。并引用道宣律师的《行事钞》与灵芝律师的《资持记》中许多精彩律疏,以借古德之劝谕,而作时流之针砭。从而获得了“易于普及”和“方便检索”两大功效。

四、从生活习惯透视大师的持戒精神

(一)清净俭约持淫戒

《四分律》对四根本戒的排列不同于其他律典,而是将“淫戒”放在第一位,弘一大师当然摒绝了一切与淫相关的意识和欲念,同时大师也十分严格的持守其他与淫戒相关的许多微细戒条,从而达到层层防护的功效。

根据佛陀的制度,比丘应当过清净而俭约的生活,通过严格持戒来克制自己的私欲和冲动,洗净人格上的污点。大师过的就是这样清净俭约的生活。他“日食一餐,过午不食。素菜之中,他不吃菜心、冬笋、香菇,理由是它们的价格比其它素菜要贵几倍。除却三衣破衲,一肩梵典外,他身无长物。” 因为一旦滋长了追求舒适、享受之念,要守持淫戒则更难。

(二)戒盗重在“不与取”

佛法戒律里所界定的“盗相”和世俗社会一般所说的“盗窃行为”是有很大区别。凡未经过主人的给与,而以盗心任意取之,均犯偷盗之罪。为此大师对盗戒极为重视,所作表解最为详细。丰子恺在《为青年说弘一法师》一文中曾记述说:多寄给大师的宣纸,邮票一定要预先声明,是送与法师的,否则,大师就会寄还。这些在常人眼里或许觉得过于刻板,多此一举。其实是大师严谨慎微、警微杜渐、按律行事,而绝非一般人所理解的小事,由此可见大师深心的清净。

(三)戒杀贵在护生

弘一大师非常赞许丰子恺作《护生画集》,因此亲自合作完成了《护生画集》初集和二集。

又丰子恺在文章中回忆道:法师到其家,入坐前要先摇动藤椅以免伤及两藤之间的小虫。1940年,弘一大师在福建永春蓬壶普济寺时,因山鼠扰害,昼夜不宁。大师想起古人有以伺猫之饭伺鼠,则无鼠患。即效学之,果然有效。事后还专门写了《饲鼠免鼠患之经验谈》一文。

大师这些看似怪异的举动,其实只是严格遵守戒杀护生的律仪精神行事而已。大师还养成了很多习惯。如不穿蚕丝、丝棉制品,只穿棉、麻织物;不穿皮鞋,只穿布鞋和草鞋;不用皮箱,只用藤箧。甚至连用动物骨骼做柄的牙刷也不使用。因使用这类东西,就会引起间接杀生。

(四)僧戒媚俗“汙他家”

与施物有关的就是施主,对施主有所求而讨好之,就是“汙他家”。比丘因有所求,而以信施物与大臣及道俗人等,这明显的与纯净的布施不同,隐含着“攀缘”的味道。弘一大师对见客应酬十分慎重。尤其与官场人士不愿交往,绝不因有所求而失却自己清净无所求的人格。除旧友熟人外,新引见之客人,能否相见往往随缘而定。

(五)持戒不疏些微

佛陀当初制定律仪戒,大部分都有具体的针对性,而且有些原非大事。二千多年过去,加上环境的不同,许多戒律似乎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但弘一大师是以“不可拘泥‘事’,应该观察其‘理’”的原则,参阅各种古代律典和前人疏论,探究佛制的本来面目,务求正本清源。在探求每个戒条初始意义的同时,在持戒实践中却决不因其微细而失之疏漫。

大师晚年身体虚弱怕冷,只适合住在浙南、闽南一带,不能在北方过冬。其中当然有缘分的因素在内,但也因为戒律对比丘僧著衣有具体规定的缘故。虽然在《毗尼日用切要讲记》“著衣”一偈虽然也特别提到:“唯在中国寒冷地带,单著一件衣服,不能抵御寒冷,要穿到能御寒为止,不能说这违犯戒律。”但穿著事关威仪,大师是十分重视的。这不能不说是戒律精神对大师生活习惯的影响。

大师是从来不穿僧袜的,一年四季穿着补缀的罗汉鞋,打着赤脚。法师喜爱冷清的环境与气氛,内心没有半点尘世杂虑,犹如秋后的蓝天、湛蓝的大海一样澄澈无染。而赤脚的习惯又恰恰说明了法师的内心如君子一样光明坦荡荡,可谓真君子之风范与作为也。

五、结语

大师一言一行的举动和生活习惯,都能在戒律中找到根源、寻到依据。常人或难理解,而在佛弟子们心中十分赞叹大师其威仪端严、行持精研。诚如倓虚法师所说:“其实并不是怪,而是他的行动不同于流俗。”

1942年的农历九月初四,一代高僧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圆寂于当时温陵养老院的晚晴室。终年六十三岁。他临终时曾要求弟子在龛脚垫上四碗水,以免蚂蚁爬上尸身被不小心烧死,其悲心可见一斑,也是大师最后遗训“悲欣交集”的具体体现。大师走了,他的人格魅力还在,如风常拂,如月明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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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印媛] 标签:大师 持戒 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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