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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之泉州佛教

2012年06月18日 11:11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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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54年,召开泉州市第一届佛教徒代表大会,产生首届事事会。合作化期间,郊区寺产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菜姑有的入社务农。1958年,受“左”的思潮影响,动员寺僧,菜姑还俗参加生产,并采取并寺集中办法,把未还俗的的僧尼、菜姑,集中指定寺庙居住,开办工厂,自食其力。“文化大革命”期间,泉州佛教被作为“四旧”而禁止,法器被没收,寺庙被占用,僧人、菜姑被驱赶出寺门。

1978年12月以后,国家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和贯彻。陆续退还寺庙,寺庙还都进行重修,僧尼和菜姑相继反寺住持,并先后收度一些知识青年出家住持。1982年以后,先后开放开元寺、承天寺、崇福寺、海印寺、铜佛寺、龙山寺、南天寺、普济寺、清水岩、净峰寺、雪峰寺等。1983年,泉州佛教徒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产生第二届理事会,释妙莲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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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华] 标签:海峡论坛 新中国 泉州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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