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再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专项工作
近日,安徽省宗教局采取系列举措,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部署,启动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专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同志组成,由省宗教局局长孙丽芳担任组长,副局长张谨、罗曙生、袁家跃和纪检组长李东亮担任副组长。
二是经委局办公会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专项工作的目标、具体步骤及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相关处室成立调研组,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2008年省宗教局出台的《安徽省区分两类宗教活动场所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分别制定出五大教的区分两类活动场所标准。在新的标准出台后,将组织各市(直管县)对全省已登记的600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重新核实分类,并对确认核实后的场所,按照进行统一编号和换发登记证。
三是召开启动工作会议。2013年1月31日,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工作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就实施方案和规范登记管理专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相关处室负责人结合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库建设提出许多思考建议。
孙丽芳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指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管基础、管长远、涉及全局的工作,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尽早谋划、尽快部署。工作目标要明晰,争取用今年一年的时间,通过对全省已登记场所的全面规范,建立起“五个一”:一本清帐、一个标准、一张图表、一个机制、一支队伍;要在完成国宗局基础数据库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数据采集方式和项目进行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建立起“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省级宗教工作信息库,并力争建立起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电子信息地图;要在工作中注重理清省、市、县宗教工作部门服务管理职责,注重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通过对目前宗教处室统计的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台账与2005年登记管理台账的比对,查找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大对场所登记工作的管理力度,规范已有的,消化遗留的,管住遗漏的;要加强对场所批准设立和登记之间衔接管理的研究,探索建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孙丽芳要求,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学习、密切配合,由政法处牵头,宗教各业务处室协同,罗曙生具体负责推进,全力以赴完成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专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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