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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假僧行骗 上海8个老太被一名假和尚骗走85万

2012年07月17日 08:45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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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和尚熊应岗出庭受审(图片来源:东方网)

熊应岗编出各种荒唐借口诈骗钱财(图片来源:东方网)

30多岁,小学文化程度,连基本的《金刚经》里的字都认不全的一个男人,就因为穿上一件僧袍,加上一个“法务当家”的自我介绍,摇身一变成了得道“法师”。

利用阿婆们对佛教的信仰,熊应岗在一年内以“姐夫被绑架要交赎金”、“姐姐要自杀”、“大哥需要资金周转,否则将被以贪污论处”、“建佛堂缺少资金”、“在新加坡被警方抓住要罚款十万”等理由,先后从8位阿婆手中“借”走84.6万余元。

当然,“借”出去的钱就像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当谎言被戳穿,面对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假和尚熊应岗诈骗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他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但表示“暂时没有能力还钱”。对此,被骗的阿婆们只能一声叹息。

8老太被“借”款近85万

2011年12月的一天,熊应岗接到杭州临安一个朋友的电话,说快过年了,特地让徒弟给他捎了点年货,双方约定在宝山顾村会面。

12月26日中午,熊应岗前往约定地点,并未等到朋友徒弟,正要离去时,几名阿婆上前一把将他拉住:“找你好久,还想逃? ”熊应岗一看,正是自己常常“借”钱的王阿婆、朱阿婆等人。随后,几位阿婆将熊应岗扭送到了浦东新区南码头派出所,在那里,她们向警方诉说了熊应岗当初是怎样以各种理由“借”走巨款的。

今年68岁的王阿婆“借”钱最多。退休后,她笃信佛教,前几年做法事时认识了一名“得道法师”。这名“法师”平时穿和尚衣服,自我介绍法名叫释法波,是浙江临安某个寺庙的法务当家,专门联系上海地区的佛教徒弟,连这个寺里40%的资产都是他的。 “法师”还说自己平时常驻上海宝山,帮他人治病,因此现在不大去浙江。

这名把自己说得神通广大的男子,正是熊应岗。按他的说法,自己8岁离家出走,13岁与家人脱离关系,从未结过婚,是正宗的和尚。熊应岗还煞有介事地提醒王阿婆等人,“现在社会上假和尚太多,千万要当心。 ”

熊应岗说得很“诚恳”,几位老阿婆深信不疑,2010年10月,她们专程前往浙江临安举行仪式,拜熊应岗为师。

既已为师,熊应岗开始频频伸手“借”钱。

2010年11月20日,熊应岗打电话给王阿婆,说自己要在宝山筹建佛堂,由于工程浩大,需要5年才能建完,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因此要向她“借”1万元。王阿婆一听,马上表示同意,当天就取出现钞给了熊应岗。两天后,熊应岗又打电话过去,还是相同的理由,这次“借”了2万……事情一发不可收拾,12月3日到7日,熊应岗又分三次以“在马来西亚讲经缺钱无法支付住宿费、没钱买机票”,“借”走3.2万元。

8位阿婆陆续“借”钱84.6万余元,直到熊应岗永远只借不还时,她们才恍然大悟。那么,为何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阿婆们从未有过怀疑? “因为佛教徒都心地善良,对师傅非常信任,非常虔诚,所以熊应岗说什么我们都相信的。 ”王阿婆这样分析道。

法务当家曾经“偷鸡摸狗”

熊应岗是什么人,他既然没有偿还能力,为何频频伸手“借”钱?

熊应岗的姐姐张某告诉警方,他们家原籍安徽天长,这个弟弟本来姓张,小时候由于家里穷被人收养。1996年至2000年,熊应岗伙同他人在当地农村偷鸡偷鸭,被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后来,因与养父母发生矛盾,重新回了老家。 2003年,经介绍到江苏如皋做了上门女婿。

各种“借”钱的理由中,熊应岗家人遭遇意外占很大比例。而当警方就此询问他姐姐时,张某也是哭笑不得,“我家没有人出交通事故、被绑架,也没有资金周转困难。 ”她分析,熊应岗平时喜欢赌博,可能由于这个原因才找人“借”钱。

而据熊应岗的妻子李某说,婚后丈夫一直在各个庙里做和尚念经赚钱,每次少能赚一两百元,多的时候能赚五六百。

那么,靠念经赚钱的熊应岗究竟是不是正式僧人?上海警方特地前往浙江临安调查发现,当地佛教协会的登记备案名单中,没有一个叫熊应岗的人;临时修行记录中,也没有熊应岗的记录。

临安佛教协会还证实,在临安市确实有熊应岗说的那个寺庙,这个寺庙在佛教协会有登记备案,建造也是通过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属于合法的佛教场所。寺庙有部分工程仍在建设当中,而它的建设资金,政府并不拨款,完全由寺庙的信徒自愿筹集。

难道,这家寺庙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允许像熊应岗这样的人假冒和尚,到处招摇撞骗?警方找到了这家寺庙的监院法师,作为寺里的法人代表,他负责寺里的一切事务。

法师说,确实认识熊应岗。 “大概三四年前,我在上海做佛事,因为人手不够,所以找熊应岗帮过忙,并给了个法务当家的头衔,但并未让他在外筹款。 ”

法务当家是否就是和尚呢?法师予以否认:“只是庙里有时佛事多,人手不够时请来帮忙的。在寺庙内部,法务当家顶多算是穿和尚衣服的临时工。 ”

对于熊应岗持有寺庙里40%股份的说法,法师觉得简直是无稽之谈:“寺庙是国家的,不是个人开的,熊应岗不可能有股份在里面。 ”

2011年11月,王阿婆等人找到法师,告知熊应岗“借”钱的事,请法师帮忙找人。听了她们的遭遇,法师深表同情,他让徒弟打电话将熊应岗约了出来,“借”钱一年多的假和尚这才得以落网。

无钱可赔被判刑11年

调查下来,警方认定熊应岗的“借”,其实就是骗。

俗话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很显然,诸如姐夫出交通事故要赔钱、姐夫被绑架要交赎金、姐夫卖房子要交税、大哥账户内缺资金需要周转否则将以贪污论处……都是熊应岗这个假和尚为骗钱而编造的借口。

至于去国外讲经没钱,更不可能发生。根据我国相关宗教条例规定,国内僧人不允许到国外讲经,就算要出访,也必须通过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批准。

然而到案后,熊应岗却对自己诈骗的事实矢口否认。 2011年12月27日,当侦查员宣布他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时,熊应岗还拒绝在拘留证上签名:“我想不通,我借钱怎么就是诈骗了? ”

侦查员于是问他:“你和王阿婆等人接触的时候,是以什么身份? ”

“我说我是和尚。 ”熊应岗振振有词。

“你的和尚身份是否在相关部门登记过?”侦查员追问到。

“没有,因此从佛教上说我不是和尚。 ”熊应岗的声音轻了许多。

“既然不是和尚,为何说自己是和尚? ”这下,熊应岗沉默了。

但他坚持认为,“我向她们借钱,只不过撒了几个小谎,怎么就是骗钱了呢? ”

熊应岗说,自己借的钱都拿去还债了,实在没有能力退赔赃款,但他相信,“只要我苦苦哀求兄弟姐妹,他们会答应卖掉房子帮我还钱的。 ”不过,当警方询问熊应岗的哥哥姐姐能否帮忙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时,他们明确表示,拿不出七八十万这么多的钱,也不可能将房子卖掉。

2012年3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熊应岗犯诈骗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月31日,本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庭上,熊应岗自愿认罪,表示“对不起那些借钱的人,争取早日出来,挣钱还给他们。 ”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应岗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熊应岗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尚未退缴的赃款责令退赔。

案后反思:善心无价不容被滥用

本案虽已尘埃落定,留给人们的教训却不少。

为了理清案件中受害人的“借款”情况,警方曾制作了一份统计表。笔者看到,仅这份表格就多达3页纸,一年多时间里,“借款”总数为76笔。其中,王阿婆最多,先后“借款”34笔,共计44.9万余元;另外七名阿婆,“借款”最少的有4000元,最多的有18.3万余元。

这些钱,可都是阿婆们的“棺材本”。

除了“借钱”的次数与金额,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借钱”的理由。建佛堂、绑架、经济犯罪、赴外讲经……五花八门,让人匪夷所思。记者在被害人情况一览表中看到,最多的一次,熊应岗曾在同一天同时向5位阿婆“借”钱,理由都是“姐夫被绑架需要交赎金”。在报案笔录中,有阿婆说,身边的钱都被熊应岗“借”光后,熊应岗居然撺掇她们把黄金首饰、房子卖了,再将钱借给他。

如果从是否强迫来看,毫无疑问,所有的“借款”都出于自愿,收到熊应岗的借款信息后,阿婆们均在第一时间或通过转账,或亲自到银行取款,交给熊应岗。王阿婆在自身现金不足的情况下,还找朋友“调头寸”,再转手交给熊应岗。

本案主审法官丁文豪分析认为,这些老人如此信任熊应岗,对他“借款”有求必应,主要因为她们都是忠实的佛教徒,富有同情心,而作为“师父”的熊应岗正是利用了她们这种“善心”。再加上这些受害的老年妇女普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法治观念较弱,因此,当熊应岗编造借口时,她们很容易上当。

骗子虽已身陷囹圄,但老阿婆们的损失已成定局。怎样才能避免落入这样的骗局呢?丁文豪认为,老年人有信仰发善心,这些固然很好,但行善应该在保护自己、不影响自己及家人生活的前提下进行。他建议,老年人今后在涉及金钱借贷时,应多与子女和亲朋沟通后再作决定,千万不能擅自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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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霞] 标签:假和尚 僧尼 寺庙 金刚经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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