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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可欣:“假和尚”诋毁不了真信仰

2012年04月28日 09:46
来源:荆楚网 作者:宛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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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两名“和尚”因搂女人逛街开房的消息在微博蹿红而引起热议,佛教协会澄清,“和尚兄弟”为假和尚。协会发言人称,他们的行为诋毁了佛教界名誉、破坏了佛教形象。普正法师表示,嫌疑人冒充僧人对佛教界形象的破坏,伤害广大佛教徒感情,呼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此事件再次将中国佛教的现状与发展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直被诟病的寺庙承包也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时评作者宛可欣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商品出现假冒伪劣,消费者都会愤愤不平;同样的,出现了“假和尚”,公众对此也会深感被骗,而反应最为激烈的莫过于“真和尚”们。从职业分工角度来看,“假和尚”的出现是对“和尚”这一现在更像职业的行当具有“污化”作用,因此佛教界自然要捍卫形象。气人归气人,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当归结于法律的合理判罚,而不应为了缓和部分群体的情绪而加重判罚力度。

作为涉及宗教信仰的职业群体,和尚的确有着严格的“准入机制”。 这次的“假和尚”事件后,佛教界立即在全国开展大范围的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工作,以期今后对假冒僧人以及恶意诋毁形象僧人能够尽快了解。从此意义上来说,并非只要是光头穿袈裟便可以自称和尚。因此,两名男青年的假冒和尚的举动,已然触犯了我国的宗教政策法规。

至于佛教发言人普正法师所说的,两名“假和尚”玷污了佛教形象,影响了和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应当严厉处罚,笔者认为有些反应过激。现在全国各地的寺庙香火鼎盛,佛家教徒群体也日益壮大。并且随着佛学院等宗教机构的日益普及,人们对于“和尚”这一群体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高薪出家”的寺庙人员,更是令公众对于“出家人”有了“职业化”的认识。

两名男青年的错误在于打着“和尚”的旗号,却做出了出家人不该做得事,最为关键的是这些举动都是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的,甚至他们还开设微博招摇过市,这样便有辱佛教声誉,继而也触犯了我国相关的宗教政策法规。

触犯了相关法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而不应响应佛教界人士的呼吁“加重处罚”,并以期起到警戒示范作用。而作为佛教界人士,应当坚信其宗教形象在公众心中不会因几个“假和尚”而大打折扣,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必太过在意,更不必群起而讨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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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保华] 标签:和尚 宛可欣 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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