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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慧法师:世界必由“和、平”而致“和平”

2011年04月02日 09:12
来源:华人佛教综合 作者:宗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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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世界和平面临着两大障碍:一是传统精神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二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如何克服障碍实现世界和平呢?——问题本身就是答案:“世界”必由“和、平”而致“和平”。因为,“世”,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表达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诉求;“界”,指上下十方,表达了人类多元共存的诉求;“和”,指生命内在的和谐,表达了生命尊严和自由的理性;“平”,指客观体制的公平,表达民主法制的理性。世界欲求和平,必由“和、平”这两大理性来实现。

主题词:世界和平 生命 民主 佛性

在荷兰的一家旅馆里,有一幅画,背景是一片坟场,上面写着“走向永久和平”

。一部世界史,可以说就是一部战争史,和平的企望总是写在战争的废墟上。战争一次又一次把和平践踏,和平一次又一次以带着眼泪的微笑继续它的企盼——世界和平是否可能?若可能,应当如何实现?

一、“世界和平”

人类的每一个脚印,几乎都浸透着战争的血泪。世纪的钟声已鸣响在2006年的上空,而战争依然是人类未醒的恶梦。在当今的世界,和平有其两大障碍:

(一)从纵的方面说,是传统精神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传统精神的优点在于伦理道德对人心的关怀,缺点在于科学技术的不足;现代文明的优点在于科学技术对生活的便利,缺点在于伦理道德的丧失。“结绳记事”固已成为遥远的牧歌,然而现代技术的泛滥往往模糊了善恶是非的标准。拿偷窃来说,若以技术的语言表述,则可说“物质从一个空间转移至另一空间”,这里面你看不到罪恶感。又如牟宗三先生说:只有人才有罪恶感,现在的人没有罪恶感,他只有技术的问题。他把一切道德都转化成技术问题,不问道德上的是非,只问技术上对不对。现在的人用种种的藉口,用种种所谓科学的字眼来把罪恶这个观念去掉,把这一切是非善恶的观念通通变成技术上的对不对。我技术上装电灯装错了,你总不能说我犯罪吧。 而善恶是非标准的丧失,即是生命价值的抹杀。因为一切善恶是非的标准皆由生命内在尊严而发出。是非的标准没有了,生命的价值也就因此而塌陷,这构成了世界和平的最大危机。以核技术为例,它固然可为人类带来无尽的光明,然而若核反应的按钮操控在“希特勒”的手里又将如何呢?这岂非是世界和平致命的伤痛?在“科技至上”横行的今天,谁能意识到“玩火自焚”的危机呢?

总之,传统精神与现代文明各有其长,亦各有其短,合则双美,离则两伤,若取一舍一,必不能达成世界和平之望。

(二)从横的方面说,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这突出表现在东西方文明的冲突。本来,不同的文明各有其独立的传统、独立的价值。你有你的传统,我有我的传统;你有你的价值,我有我的价值;你有你的思维心灵,我有我的思维心灵。只能互相尊重,不能彼此抹杀。当一种文明侵犯另一文明的尊严和价值的时候,战争就不可避免了。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些国家并不真正尊重东方民族的尊严和价值。他们在世界各地煽风点火,推广他所谓的“民主自由”。而讽刺的是,其所谓的民主是以最不民主的方式推行着,其所谓的自由是以最不自由的方式推行着。总之,不同文明之间如何平等对话、互相理解,无疑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课题。

二、“世、界、和、平”

其实,“世界和平”这四个字,就有其无尽的意味。欲求世界和平,首先应当明白其自身之涵义。

(一)世

“世界”一词,并非中国本有,而是出自佛教,用来指宇宙(法界)。“世”指时间,“界”指空间。《楞严经》卷四说:“云何名为众生世界?世为迁流,界为方位。汝今当知,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为界。过去、未来、现在为世。”

可见“世”为迁流义,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这表达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诉求(纵向的)。人类发展的长河,我们既不希望它像干涸的小溪,也不希望它像泛滥的洪水,而是希望它像恒河水一样活泼泼地、恬和地流下去……无论是奢侈繁华的迷醉,还是战争冲突的凋残,都毕竟不是人类幸福的寄托。

(二)界

“界”为方位,包含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十方。这表达了人类多元共存的诉求(横向的)。从个人来看,人与人之间有父子、兄弟、朋友、亲戚、同事等多元价值的共存。《长阿含经》中曾比喻说:“父母为东方,师长为南方,妻妇为西方,亲党为北方,僮仆为下方,沙门、婆罗门诸高行者为上方。” 并且由此内涵的不同,来决定对父母、对师长、对朋友如何竭尽己诚、敦伦尽分;从社会来看,一个社会有其政治、经济、教育、国防等多元价值的共存,各有各的运行规则,不容越俎代庖、混淆凌越;从世界来看,有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宗教与宗教等多元价值的共存,只有相互尊重、彼此肯定,才能平等对话、互相理解、和平共存。

因此,无论是可持续发展,还是多元共存,都是世界人类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如此,人类永恒之发展亦如此。

(三)和

和者,即生命内在的和谐(内在的精神性)。生命之所以为生命,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生命内在的价值。而生命内在的价值关键就在生命的尊严和自由上体现。人若没有生命的尊严和自由,就是一个塌陷的生命。而一个塌陷的生命是不足以承担和平之责的。这种生命内在的和谐要由道德宗教的实践来实现。而道德宗教并不是生命外在的一套教说,而是从生命之根发出,体现生命内在的理性,是本乎人性、合乎人情的。比如佛教、儒学、基督教……皆可为生命开辟真实大道,都有着永恒不易的价值。因此,和平并不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消极的妥协,而是立基于生命内在的尊严和自由。这种生命内在的价值才是和平的真实内容。

(四)平

平者,即客观体制的公平(外在的公平性)。仅有生命内在的价值,尚不足以言世界和平。这仅仅是具备了和平的内在内容,尚不具和平的客观构架。以世界是众多生命构成的,若无客观公平的体制,则不足以保障生命的尊严和自由。因为,人有可能为了自己的自由而侵犯他人的自由。因此,需要有一客观的标准来判衡、协调人与人的分际。而这种客观的标准(民主制度)并不只是外在强加于人的制度,应该也是生命内在理性的客观化,是为了尊重、维护生命理性而达成的公众契约。这种制度是由生命内在理性发出,反过来又服务维系着生命理性。因此,民主制度是世界和平的客观架构。 而且民主制度必以生命的尊严和自由为前提,以民主制度是由生命理性客观化为制度而得以实现的。就如一个人穿着礼服,生命理性就像是一个精神健康的人,民主制度就像是合体的礼服。没有精神健康的人,礼服也不足以实现其为礼服之价值。若是一个精神萎靡的人,礼服再好,也只是一个空壳子而已。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空有民主制度,而没有生命内在的理性,民主制度也只是虚架子而已,不能真正如其民主而民主。如此则生命理性为经,民主制度为纬,一经一纬交织在一起,即是世界和平的美丽蓝图!

三、“世界”必由“和、平”而致“和平”

问:世界和平如何实现?

答:问题本身就是答案——“世界”必由“和、平”而致“和平”。

世界和平欲求克服两大障碍、满足两大诉求,必定要由“和、平”的原则而实现。而“和、平”的原则,在佛教的精神中有着极为积极的表现:

(一)和——佛性

早在原始佛教时期,当时印度有四种姓制度四种姓制度:印度自吠陀时代,因出生之肤色、身分、阶级、职业等不同,而构成特异的社会阶级制度。分为(1)婆罗门,指祭司、僧侣阶级,可为他人执行祭仪、教授《吠陀》圣典、接受布施。(2)刹帝利,指王族及武士阶级,其职责在于保护人民。(3)吠舍,指从事农业、畜牧、商业的庶民阶级。(4)首陀罗,指奴隶阶级,即被前三阶级所征服的原住民,以服务前三种姓为义务。,而佛陀却本着对“生命尊严和自由”平等尊重的精神,冲破了对人不平等的歧视。在他的弟子中,有商人、农民、手工业者、刹帝利、婆罗门、妓女……佛陀十大弟子中,持律第一的优波离尊者,即来自最下等的首陀罗阶级。佛陀也正是以同体大悲的情怀,感化了无数的众生,给人类以无尽的光明与智慧。佛陀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又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杂阿含经》卷二十中摩诃迦旃延尊者告摩偷罗国王说:“大王,四种姓者,皆悉平等,无有胜劣差别之异。”

这里把生命的尊严和自由推到了极致。因为,生命的价值是无比的,这价值不是谁赋予的,而是生命自己本具的;生命的尊严是无比的,这尊严不是谁赋予的,而是生命自己本具的;生命的自由是无比的,这自由不是谁赋予的,而是生命自己就应如此的。佛教不是一套外在的教说,而是生命内在理性的真实展示,是世尊对生命真相的亲证。肯定生命有其真相的同时,也就肯定了佛法的必然性。 而佛性即是生命尊严和自由的体现,是佛法最为核心的关键词。从修行来看,一切的修行都以“明心见性”为归趣。若亲证了佛性,也就亲证了生命的真实,也就可以实现生命的圆满;从戒律来看,无论不杀生戒,还是饶益有情戒,都是基于生命的尊严和自由而制定的。世尊对生命的平等尊重和仁爱,从他的本生故事中就有许多例子,如以身救鸽、舍身饲虎等。在《六度集经》中,还有一则世尊曾为鹿王的故事:

昔者菩萨身为鹿王,厥厥:其。体高大,身毛五色,蹄角奇雅。众鹿伏从,数千为群。国王出猎,群鹿分散,投岩堕坑,荡树贯棘,摧破死伤,所杀不少。鹿王睹之哽噎曰:“吾为众长,宜当明虑择地而游,苟为美草而翔于斯,(致使鹿群)括号内字,为笔者所加,后亦仿此。凋残群小,罪在我也。”(鹿王乃)径自入国,国人睹之,佥佥:皆。曰:“吾王有至仁之德,神鹿来翔。”(国人)以为国瑞,莫敢干之。(鹿王)乃到殿前,(向国王)跪而云曰:“小畜贪生,寄命国界,卒逢猎者,虫类奔迸,或生相失,或死狼籍,天仁爱物,实为可哀。愿自相选,日供太官。乞知其数,不敢欺王。”王甚奇曰:“太官所用(之鹿),日不过一,不知汝等伤死甚多。若实如(所)云,吾誓不猎。”鹿王退还,悉命群鹿,具以斯意,示其祸福。群鹿伏听,自相(安排)差次。(鹿群)应先行者,每当就死(之时),过辞其(鹿)王,(鹿)王为泣涕,诲喻之曰:“睹世皆死,孰有免之。寻路念佛,仁教慈心。向彼人王慎无怨矣。”日日若兹。(某日,鹿群)中有应行者而身(怀)重胎,(对鹿王)曰:“死不敢避,乞须娩娠。”(鹿王)更取其次(之鹿),欲以代之。其次(之鹿)顿首泣涕而曰:“必当就死,尚有一日一夜之生,斯须之命,时至不恨。”鹿王不忍枉其生命,明日遁众,身诣太官。厨人识之,即以上闻。王问其故,(鹿王)辞答如上。王怆然为之流泪曰:“岂有畜兽怀天地之仁,杀身济众,履古人弘慈之行哉!吾为人君,日杀众生之命,肥泽己体。吾好凶虐、尚豺狼之行乎?兽为斯仁,有奉天之德矣。”王遣鹿去还其本居,敕一国界,若有犯鹿者,与人同罚。自斯之后,王及群寮,率化黎民,遵仁不杀,润逮草木,国遂太平。 为了挽救即将诞生的小生命,鹿王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其仁爱之心、怛恻之怀,至今读之,怎不令人悲泪大千……

(二)平——羯磨

民主精神,在佛教的僧团中,集中体现在羯磨制度上。羯磨,意思是“业”,包括授戒、说戒、忏罪,以及各种僧事的处理,所以又被译为“办事”或“作事”。慧苑《一切经音义》卷二十二说:“羯磨,此云办事,谓诸法事由兹成办也。” 凡僧团中的事务无论大小,都由全体僧众表决。平时,僧人各自精进修行,遇到相关大众的事务时,则由执事人告白大众,听取大家意见,若得全数通过,方可执行(若合理的建议有人恶意破坏,另有羯磨法以对治之)。圣严法师说:“若以现代的术语解释,佛教的羯磨法,便是一种特有的议事法或会议法;羯磨法在佛教中的重要性,类似中山先生的《民权初步》在其三民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没有健全的议事法,绝难产生理想的民主制度,佛教僧团之能完全合乎民主精神,便是由于羯磨法的功效。” 可见民主的精神,早在2500年前的僧团中,已被坚定地实践着。

佛教传入中国后,到了唐朝中后期,形成了丛林制度,它是佛教精神和中国国情结合的产物。丛林中执事名目的设立,尽管随着地域、时代的不同而屡有变迁,但民主精神却始终一贯。丛林制度在大体上可分为两层结构:方丈和尚,代表道德之统,领众修行,指导大众修行成佛,对大众的精神生命起指引、警策的作用;当家师,代表政务之统,起着服务大众、协调大众、维持秩序的作用,令大众能在公平安定的环境中用功办道。而且丛林的执事并非由谁任命的,而是有春秋两季的轮执,由大众公平选举产生。方丈和尚也有选举法、任职期限、进退院制度的规定。可见,一个丛林就是一个理想社会,和平的理性至少在丛林中曾被完美地实践着。

结 语

总之,生命的尊严和自由是经,民主制度是纬,一经一纬交织在一起,即是世界和平的理想所系。而佛教精神正是这两大原则的展示,为世界和平提供其理性之依据;而丛林制度,则为世界和平提供运作模式。孔子说:“谁能行不由径、出不由户?”世人若能正视佛教,汲取它的智慧,则世界和平庶几有望!

……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生命之流永恒如是。

佛陀曰:“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生命尊严永恒如是。

《易传》曰:“保合太和,乃利贞。”

……

读此,可知生命。

读此,可知民主。 读此,可知世界和平。

1 康德:《永久和平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1版。

2 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版。

3 《大正藏》卷19。

4 《大正藏》卷1。

5 《大正藏》卷2。

6 《大正藏》卷3。

7 《大正藏》卷54。

8 圣严法师:《戒律学纲要》,香港佛教青年协会1991年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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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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