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佛教的圆融特征
中国古代的高僧大德不仅以圆融的智慧创立了丰富多彩的中国佛教思想体系,还将圆融作为化导众生、处理事务的基本方法和原则,从而使佛教最终得以由一种外来宗教转化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中国佛教教理、修行等许多方面都有充分的体现。
中土高僧运用判教的方式圆融了佛教经典的各种教理。判教,就是按照某种标准,对佛教经典及其义理排列先后顺序,区分高下浅深,从而组织成一个有机的体系。天台宗的智者大师创立了“五时八教”,以《法华经》为中心,对各种佛教经典和理论进行会通圆融。华严宗的贤首大师另创“五教十宗”,将所有的佛教经典和理论看成一个从低到高的阶梯,拾级而上,便可睹见华严境界,知佛家之富贵。本来互有矛盾的佛教经典经此判释,也就具有了相互依存的关系。
佛教有各种各样的修行方法。中国古德强调修行的目的是“心得安稳”、“明心见性”、“为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各种修行方法都不过是安心、明心、开悟的方便,从而实现了修行方法上的圆融。
佛教自称“内典”或“内学”,称佛教以外的宗教或学说为“外道”或“世学”。在印度,佛教同时要与95种“外道”进行思想争锋。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发生交涉的主要是儒道两家。佛教为了实现与儒道两家和谐共处,采用了“格义”、“比附”和“会通”的方式。“格义”就是用儒道两家的概念去解释佛教经典中的名相;“比附”就是将佛教的观点与儒道两家相对比并附会其义,最典型的就是以佛教“五戒”比附儒家的“五常”;“会通”则是佛教将儒道两家的整个思想体系圆融到自家教理范围之中。
正是由于圆融精神,中国佛教才得以调整好各方面的关系,在教内实现了各宗派的和睦相处,共同致力于如来家业的弘传;在教外实现了与儒道二家的和合共住,共同建构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支柱,并将自身圆融到中国的社会生活、民情风俗之中。清朝雍正帝曾敕封唐代高僧寒山、拾得为“和合二圣”,此可视为对中国佛教圆融精神的充分肯定。
中国佛教的圆融精神是印度佛教的和合观念在中国“和”文化传统中孕育而成的思想精华。在价值观念日趋多元、文化形态日渐多样的今天,佛教的圆融精神对于如何实现各方和合共处、安定和谐具有重要的启发。圆融的智慧可以引导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可以引导传统文化契合当代人的思想特点,可以引导中国传统文化与其他文化形态和平相处。
作者:韩焕忠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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