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时期的佛教慈善与救灾
2007年09月07日 14:52 】 【打印共有评论0

佛教自身发展也促使其参与社会救灾:

中古佛教僧侣及信徒参与社会救济首先和佛教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谢和耐在《中国五—十世纪的寺院经济》中指出:五六世纪以后,传入中国佛教的慈善观念发展日益明显,原来仅限于小乘佛教出家人的有限范围的慈善事业在大乘佛教中推而广之,运用到全体众生身上。可以说,佛教教义中服务社会的一面得到了发展。

佛教信徒热衷于参与各种救灾活动与佛教自身的福田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福田就是指行善者能够得到福报,就象农夫在田地里耕种,秋天就能收获。佛经中本身就包含着福田思想,如《阿含经》。而将福田思想阐释得最为明确的是西晋沙门法立、法炬翻译的《佛说诸德福田经》,该经指出,出家人只要从事诸如出药疗病、修桥、造船、种树等善行,就能够“行者得福,即生梵天”。而之后在北朝广泛流行的《像法决疑经》又进一步拓展了福田思想,将原本不属于《佛说诸德福田经》所讲福田内容的救济贫穷孤老以及埋葬无主尸骨也作为僧侣的善行,这促使着佛教徒开展更广泛的社会慈善活动。

在古代社会,一般百姓的生活并没有稳定的保障,即使没有大灾大难,生活也相当的紧张。如果遇到水旱灾害更是衣食无着。当灾民生计无着,无依无靠时,佛教就成为他们寻求帮助的对象,佛教也因此扩大了在民间的影响。

佛教僧侣通过祈祷救灾活动获得了统治者的信赖和尊宠。前秦苻坚经常在旱灾时请僧人涉公祈雨,由于屡屡应验,“坚奉为国神,士庶皆投身接足”(《僧传》卷10《涉公传》)。可见当时人对他的崇拜。东晋僧人竺昙盖因为能够用咒语请雨,得到扬州剌史司马元显的敬重(《高僧传》卷12《法相传》)。在敦煌壁画初唐第323窟南壁东侧,我们还能见到开皇六年昙延祈雨的壁画,画面中隋文帝亲邀昙延入朝解天旱之困,昙延在御座说法,文帝亲自跪在地上,与众臣多人,屈臂合十,虔诚祈雨。正因为如此,一些僧人主动要求进行祈雨等禳灾活动,如梁天监五年(506)冬旱,僧人宝志就上书梁武帝,表示愿意在华光殿讲《胜鬘经》请雨(《太平广记》卷90《释宝志》)。

正是由于一些祈雨活动的“灵验”以及参与社会救济,使得其与讲求实用的民众间的距离更加贴近。后赵佛图澄祈雨法术灵验,许多不信仰佛教的百姓“闻澄神验皆遥向礼拜,并不言而化焉”(《高僧传》卷9《佛图澄传》)。唐后期,僧人代病在东京和河阳分别设道场为百姓祈雨救旱,屡获成功。代病还为受风雹灾害的百姓作法免灾,并设施粥道场赈救饥民。孟津百姓甚至为他建立了生祠,其俨然成了保一方平安的救世主(《宋高僧传》卷26《代病师传》)。由于佛教在灾害中的独特效用,许多灾民将佛教当成了消灾避祸的灵丹妙药。

中古时期是我国救灾事业的一个发展时期,除了国家救灾制度的完善,民间的救灾事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佛教僧侣和信徒通过宗教仪式、救济粮食、医疗救疫等手段广泛地参与了救灾,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弥补了政府在救灾方面的一些不足。因此,佛教成为了中古时期重要的民间救灾力量,壮大了社会救灾的声势,其作用也被政府承认并加以利用。这改变了秦汉以来民间只有乡里宗族救灾的局面,为中国传统荒政的社会化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国家救灾手段提供了新的思路。

从另一方面来看,参与救灾也促进了佛教与中国传统社会的融合。中古时期的佛教,不仅是一支宗教派别,还是重要的社会力量。以往我们探讨中古佛教的发展这个问题时,往往考虑到了统治者出于巩固统治目地的支持以及佛教教义对百姓的迷惑性,但也忽视了中古佛教广泛地参与救灾活动给当时社会带来的影响。通过广泛参与救灾,佛教在物质和精神上对百姓产生了吸引力与亲和力,使得本来就讲求实用的中国民众将佛教当作护身符,作为顶礼膜拜的对象。因此,中古时期佛教积极地参与救灾,是这一时期佛教迅速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毛阳光 编辑:邢艳玲
华人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