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思之一: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光注重世俗层面的招商开厂,而不注重超越的宗教精神,能否使中国真正富强起来?
上个世纪之交,杨仁山居士针对“庙产兴学”风潮,撰下著名的《支那佛教振兴策》,综观东西各国大势,对清政府急功近利的政策提出尖锐批评:“泰西各国振兴之法,约有两端:一曰通商,二曰传教。通商以损益有无,传教以联合声气。我国推行商业者,渐有其人,而流传宗教者,独付缺如。”中国现在正进入市场经济阶段,经济秩序和价值规范正在重组之中。瑞士宗教哲学家汉斯?孔1987年访问中国时曾作《基督教向何处去》的学术报告,提出“我们现在正处于重新发现宗教的过程中”,一旦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伴有宗教冷漠麻痹,如果纯粹的物质至上主义开始统辖一切,将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人生无意义感会加重,归属感会丧失,道德悲观主义会加强,失去精神寄托的感觉会漫延。”(《中国宗教与基督教》,三联书店,1990,231-232页)这种价值失范的世纪末后果,我们已经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此时此刻,杨仁山的警告依然具有划世纪的意义:“中国之有儒释道三教,犹西洋之有天主、耶稣、回回等教,东洋之有神道及儒佛二教。东西各国,虽变法维新,而教务仍旧不改,且从而振兴之。务使人人皆知教道之宜遵,以期造乎至善之地。我中国何独不然?!”
忧思之二:随着法制建设,对佛教在政治上压制的极左做法对佛教的负面影响的比重正在下降;而在经济上利用佛教的极右做法对佛教的负面影响的比重正在上升。在这个世纪之交,土豪劣绅勾结伪劣僧对庙产巧取豪夺,将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而它对佛教的破坏将是致命的。
此处所谓“庙产”,是指广义的作为佛教教团这一主体所拥有的一切有形的物质财产和无形的知识产权。
对庙产的侵犯,大致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赤裸裸地索取、盘剥、掠夺佛教的房地产和物质财富,“庙产兴学”之所以荒谬,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家国之耻,就是无视佛教教团的主体性,以国家或社会公益的名义,剥夺佛教教团的财产。
第二、教外的各种社会利益集团,打着佛教文化的旗号,谋取本集团的经济利益。
第三、佛教内部的腐败分子,以种种名义侵吞十方公产,装入私囊。
第一种情况,现在毕竟是少数,况且政治上的打压,只能激发佛教徒的护教热忱和敌忾心,也明显地触犯国家的宗教政策和今后出台的宗教法。第二、三种情况,现在越演越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寻求对治之道,将会成为引发又一场法难的导火线。
作者:王雷泉 编辑:邢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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