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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瑛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护

2011年11月24日 10:44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彭俊芳、石玉、邓婕、苏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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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圆瑛大师1878年5月12日出生在福建省古田县平湖乡端上村,古田极乐寺是大师重建并住持中兴的众多寺院之一,因是大师家乡的道场,大师对此尤为厚爱,倾注了大量心血。大师任极乐寺住持直至圆寂,前后共20年,圆瑛大师留在古田极乐寺的一首七绝、一幅对联、一尊佛像、一件法罄,见证了大师与极乐寺的甚深渊源。2011年11月23日-24日,圆瑛大师与佛教文化研讨会在福建古田县召开,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旅游研究所的彭俊芳、石玉等在研讨会上了发表了题为《圆瑛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护》的论文。重点阐述了圆瑛物质文化、圆瑛制俗文化、圆瑛精神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及其协调,提出了圆瑛文化各层次的旅游开发与保护的行动序列。论文内容如下:

圆瑛文化属国之瑰宝,不是一般的宗教名人文化。圆瑛文化要长期传承,乃至发扬光大,消极的保护,或停留在非经济领域的研讨中,是不能实现的。旅游开发是圆瑛文化永续发展、传承弘扬的必要途径。当然,在旅游开发中必须十分慎重地协调好保育与开发的关系,避免文化旅游当前常见的低层次、媚俗化、破坏性的商业行为。本文着重探析圆瑛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及其协调。圆瑛文化的保护和培育不限于旅游领域,本文只讨论在旅游开发中对圆瑛文化的保育,着重关注下列几个方面。

一、圆瑛物质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育

圆瑛虽然是近代人物,但由于身处时代多处于战乱,物质形态的圆瑛文化载体保存不多,需要搜集、修复和保护。物质文化是旅游观赏的对象和旅游行为的空间,圆瑛文化旅游开发,首先要求有圆瑛文化的物质载体,所以可以借旅游开发之机,行圆瑛物质文化保护和建设之实。

圆瑛家乡的极乐寺和圆瑛出家的梅峰寺是圆瑛文化的起点物质载体,应予修复和保护,尽量保持圆瑛时代的风貌和佛教应有的型规,不作博物馆、纪念馆式的布陈,而要在物质设置上体现浓郁的生活气息,让游客身临其境,仿佛圆瑛在世,一地一物都要散发圆瑛生活的气息。

圆瑛的弘法道场是其首创的上海圆明讲堂,这是圆瑛成名后的主要活动场所,必须要严加保育和充分开发利用。要争取提升圆明讲坛的文物保护等级。除了作为说法道场所需物品外,还要收集或仿造“八·一三”淞沪抗战期间圆瑛用作难民收容所时的物品和场景。

至于圆瑛住持过的海内外寺庙,多数属于名刹,一般得以较好的保护。通过旅游开发,对待这类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举措是收集、保护和修复圆瑛足迹,这需要各国合作开发圆瑛文化跨国旅游线路来实现。圆瑛文化旅游开发能提升这些寺庙的文化品位,是一种多赢的行动。

圆瑛的书法、诗联、著述等早年物质遗产是宝贵的圆瑛文化载体,可作为高品位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仿造对象而促进对这些物质遗产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

二、圆瑛制俗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育

圆瑛制俗文化包括圆瑛文化中的制度和习俗,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旅游活动组织的规矩。制俗文化的开发和保育,难度比物质文化要大,需要深入研究,有的甚至要加以抢救,不然很容易随时间而湮灭。

圆瑛对楞严经的研究有很深的造诣,以楞严经为代表的佛教宗派有自己完整的佛理体系和制度规范。当代这类佛教文化典范知之者甚少,理解其意义者更少。而宗教和历史文化旅游开发中常见的误区是违背文化经典和型规。通过深入研究和发现,重新恢复和完善圆瑛主持下的佛教制度和习俗是既很有意义,又很有趣味的作为。

在制度文化中,首先要开发和保育的是与寺庙物质载体和文化空间密切相关的与圆瑛有关的寺庙在修复和恢复生活情景时的建筑型规、布局制度、年节定制等。这些都是旅游开发所能依托的物质基础真实性的保证。

制度文化还要恢复和展示圆瑛主持的法事、讲经等活动的制度,这些制度及其解读,是旅游活动组织的形式依托和意义基础。

制度文化还包括圆瑛住持寺庙的管理规章,有助于现今宗教场所管理与社会管理借鉴,这也是圆瑛文化内涵的具体体现,可以作为这些宗教场所旅游开发管理的基础。

在上述制度的规范下,要发现和展示受圆瑛弘扬佛法影响下的僧俗习俗,这些贴近僧俗生活的习俗是旅游者体验圆瑛文化的生动形式,要加以收集、整理和展现。

三、圆瑛精神文化的旅游开发与保护

圆瑛崇高的精神是上述圆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实质之所在,也是圆瑛文化旅游的灵魂。要充分研究、领会、发掘、展示和保护这一重要的精神财富。

首先,要深刻领会圆瑛概括的“大慈悲、大无畏、大无我”的“三大”精神的实质,这种哲理层面上的文化创造是圆瑛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旅游开发的各方面,都要渗透这种圆瑛精神。要通过圆瑛的言和行,通过各种旅游活动,引导人们理解这种精神在佛教内外的重大意义。在人们心灵受到这种精神熏陶和洗礼的过程中,自然地传承和发扬这种精神。

要学习圆瑛的爱国爱教情感,通过圆瑛的感人事迹和旅游体验,感受这种深刻的情感,理解佛教中与入世爱国相通的道理,使人们受到这种大爱的心灵震撼。

要展现圆瑛对待社会、弱势群体、台湾同胞、海外华人、外国僧众等的立场和态度,通过旅游线路的串联,多方体察这种促进和谐的态度。

四、圆瑛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的行动序列

综上所述,圆瑛文化各层次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都很有意义,有许多实事可做,现将主要的行动序列展示如下表。

表1 圆瑛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行动序列

旅游产品的开发要基于圆瑛文化创意,在重点圆瑛足迹场所建立创意园区,要吸引与圆瑛地位相当的文学、艺术、宗教、健康大师策划、设计旅游项目、旅游活动和旅游商品。

旅游目的地建设要有综合规划,在宗教场所之外要有较宽裕的生态环境和活动空间,要以圆瑛活动场所为核心,吸引当地社区参与,建设文化旅游区、文化旅游街区、文化旅游乡镇等综合性宜居宜游的旅游地。

旅游线路的编排要分等级,有县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的圆瑛文化旅游线路。

各级政府、宗教界、学术界、旅游开发商、土地开发商等要在共同的法规基础、政策基础上同心协力,真正通过旅游开发达到保育、传承、弘扬圆瑛文化的目的,将圆瑛文化打造成我国重要、两岸推崇、国际知名的中国传统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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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华] 标签:圆瑛文化 旅游开发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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