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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游局发布限令:“高香”身高不得超半米

2012年03月08日 16:1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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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太原2010年9月28日专电(记者李建平)十一长假临近,针对去宗教场所旅游被强拉打卦算命烧“高香”等违规行为,山西省旅游局发布限令,对燃香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山西省寺院众多,燃香习俗由来已久,一些地方利用燃香活动牟利,由此引发的游客投诉成为近年来旅游投诉的热点。根据规定,在山西省宗教旅游场所销售和点燃的单炷香直径不得超过1厘米,长度不得超过50厘米;原、配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易产生有害气体,易引起火灾的捆绑香、成套香及塔香,以及直径大于5厘米、高度大于20厘米的蜡烛等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五台县、繁峙县旅游、宗教部门与各寺庙签订了《文明燃香责任书》,寺庙承诺不经销高香大蜡,不使用大型香炉,庙内不燃香点蜡。

十一长假临近,山西省旅游局公布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举报电话,游客在宗教场所燃香如遭遇违规行为时,可拨打0351-7325012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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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越] 标签:山西省 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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