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规》记载的处理办法
《百丈清规•住持(包括清众)章》记载:僧人圆寂,所有随身衣钵,请书记师抄录“板帐”,监院、职事、书记及看护病僧的人等签押,物件留丈室或寄存内库房,命秉公有德者保管,以俟“估唱”,也称“唱衣”。
火化入塔后,齐会两序执事,将亡者遗物,别为轻重二分:
(一)金银、田园、房舍等重物,应归常住。
(二)三衣、百一众具(日用品)为轻物,请监院每件估价,书记上簿,知客编号,副寺、典座点数,酌留一二件犒赏看护病僧的人,其余挂牌出卖,其收入分作三份:
一份准丧事另用,及灯烛花香等费(各项支出自付,贫穷的僧人由常住照顾);
一份归常住作陪贴供养(即前所谓“重物”有四角者归寺院);
一份请僧众念诵并佛事等用(给诵念僧众酬劳或供斋)。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8小时点击排行
-
108497
1踏雪游少林 感受独特韵味 -
79486
2安徽黄山雪后惊现美丽“佛光” 令人叹 -
78537
3习近平会见星云大师:大师送我的书 我 -
77552
4雪中探访千年古刹南京栖霞寺 银装素裹 -
59620
5沈阳一商场惊现“风衣弥勒佛” 前卫造 -
48772
6素食健康:震惊 肉食背后的25个真相 -
47722
7合肥一楼盘开业请法师祈福 公司领导现 -
36646
8西藏“90后”活佛:用新潮科技概念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