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鹰:弘一大师的律学精神和文学艺术成就
2012年6月18日,中国宗教学会顾问、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原副所长张新鹰,在第四届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弘一法师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致辞。以下为致辞全文:
张新鹰:中国宗教学会顾问、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原副所长(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王琬)
尊敬的海峡两岸各位高僧大德、各位专家学者:
值此“第四届海峡论坛·闽台佛教交流周”之弘一法师·佛教精神·中华文化专题研讨会“隆重召开之际,请允许我以个人名义,向本届研讨会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致以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高僧大德、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并向邀请本人荣幸地参加开幕式的东道主表示衷心的感谢!
佛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民族的精神状态、文化生活、价值取向、民间习俗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福建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一水之隔。台湾的许多民俗由福建传入,台湾的佛教也与福建有深厚渊源,闽台佛教同脉同源,法乳长流,都是中华文化传统的重要体现。
众所周知,弘一大师李叔同是我国近现代史上一位多才多艺、成就非凡、影响深远的文化名人、艺术大师、律学高僧,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他在音乐、戏曲、美术、诗词、篆刻、书法、文学、佛学等多个领域都有着深湛的造诣和开创性成就。他是在包括佛教文化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的培养熔铸下成为文化巨匠和佛门巨子的一代民族精英。
大师出家24年中,自1930年于福建弘法前后14年,并圆寂于福建泉州,基本上是在福建实施与振兴了湮没700余年的“南山律宗”。以书法和诗文创作为代表的艺术实践,也是弘一大师在福建期间重要的弘法手段和修行方式,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佛教文化的地位因之更显殊胜,附近的14年,不仅是弘一大师个人信仰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时期,也有力地推动了福建佛教的兴盛和佛教文学艺术的发展,因此也在中国佛教史上留下了辉煌的篇章。更留下了一个令后人“高山仰止”的学习典范。
本届闽台佛教研讨会要对弘一大师的律学精神在现代僧团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进行实质性的探讨,为僧团的建议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很有意义。还要对弘一大师的文学艺术成就及与其佛学思想和信仰实践的关系展开讨论,进而对深刻理解佛教精神与中华文化的内在默契、增强在弘扬佛教正法的同时继续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文化自觉意识,形成更多的共同认知,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
我相信,经过我们全体与会者的积极努力,此次研讨会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最后祝在座的各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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