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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阐发

2011年09月16日 14:51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魏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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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德东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

方立天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制定当代中国宗教政策的理论根据,是从事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宗教本质观、宗教价值观、宗教历史观等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并阐明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理论,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方教授进一步总结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10个方面有新的突破,这就是:

(1)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而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

(2)宗教是人民内部的思想信仰,宗教是文化;

(3)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深层根源,在于人们有不能解释和不能解决的思想问题;

(4)宗教具有长期性,宗教消亡在阶级和国家之后;

(5)思想信仰与政治立场相区分;

(6)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思想信仰上要互相尊重;

(7)在正视宗教中存在消极因素的同时,重视挖掘、运用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

(8)信教与不信教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在政治、经济根本利益上是一致,信教群众同样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力量;

(9)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全体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集中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

(10)积极引导宗教爱国爱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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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华] 标签: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 宗教观 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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