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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嘉:十二缘起解读生命的源起与延续

2013年05月22日 15:29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唐嘉

北京师范大学唐嘉(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摄影:印媛)

编者按:各种宗教贯穿于人类发展的历史,在人类心灵最深处留下真实而深刻的回响,当人类走到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社会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如何保守住心灵最纯真的记忆成了我们共同的思考。各宗教的共同繁荣与相互交流,为我们提供了最直接的心灵回归的途径。2013年5月18日至19日,第四届佛教与基督教比较学术研讨会在重庆西南大学和重庆佛学院召开,主办方试图搭建一个佛教与基督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对话平台,在寻求教理与教义的真实的同时,共同探索一条各宗教普世之路。北京师范大学唐嘉在此次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十二因缘”缘起观考释》,文章摘要如下:

人类感知的世界,一为可见,二为可思。以主观分别而言,所谓有,即能见、能思;所谓无,即不可见,不可思。此“有”或“无”因人生经验而有差别,具主观性、相对性,并非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为了确保主观世界的真实性,佛教将真实述诸于人的真心,依托于佛性,将“十二因缘”作为基础缘起观,建立佛教的生命观与世界观。在佛教看来,人生处于彼此依存、不可分割的无始无终的缘起和轮回当中,聚集诸苦。对于整体世界来说,无始无终;对于个体生命来说,则呈现出从“开始”到“终结”的过程。

一、释“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囊括了组成世界的因素与之间的运动规律。在突出“有”和“生”的特点上,现存佛教经典中,“十二因缘”已有较固定的用语与顺序,分别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取”、“触”、“爱”、“受”、“有”、“生”、“老死”。

十二因缘的组成要素中,“无明”与“明”相对,与“烦恼”相应,也译为“癡”,被看作是一切苦和烦恼生成的根本;行指天竺語“删迦羅”,有造作之义;识指能分别之义;名色指代精神与物质;生识之处,六根所入六境名六入;受指相应之觉;爱指因无明而生之贪爱,与渴爱、贪心等同义;增長能起業,故名爲取;有具形成意;生具出现、不断意;老死示生之苦集。

既用因缘统率相互联系的十二方面,“因”与“缘”究竟何意?鸠摩罗什认为,“因”与“缘”的差别在于力强与力弱,此非本质,乃程度差别。僧肇认为能生的是因,助成的是缘。道生认为,所谓因,指能生的母,所谓缘,指两者间承接的关系。

二、三世二重因果

十二因缘如前所述,那么此十二种构成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从时间上区分,有三世之说;以相承观之,则有因果之别。《阴持入经》认为:十二因缘,具次序与因果义,前一为后一的因,后一为前一之果。

在阿含类经典中,十二因缘组成人生的整个过程,具能缘与所缘之关系。此十二因缘不仅并不限于线性次第排列,在生命过程中相互渗透、互为因果。《光赞经》中认为:十二因缘相互牵连、从一以窥十二,从十二中见一。又《大般涅槃经》认为:因为无明,众生流转十二因缘,整体观照十二因缘,此一即十二,此十二即一。其它经典也有对此的明确表示。

三、“十二因缘”方便说

佛教所说的“十二因缘”为对治法门,从究极意义上,在“性”与“理”的层面,“十二因缘”、“五蕴”、“涅槃”、“佛性”、“空”相即。

此“十二因缘”与“五蕴”均包括了思想与物质的组合与运动,差异在于细分标准的不同。以“性”观之,十二因缘、佛性、第一义心、涅槃并无不同。

通过十二因缘的生灭显现,涅槃、佛性、菩提已在其中。以因性、果性、因果性、非因非果性为标准来区分层次,只是对机说法的不同。诸法并无恒常不变的实性。此十二因缘、三世因果没有恒常不变的实体,随因缘而变化,此即是无。

吉藏认为,佛讲说十二因缘的主要原因,是为对治“无因”与“邪因”说,通于小乘与大乘。但是到了部派佛教时期,僧人却以“十二因缘”为实,并生执著之心,如犊子部认为十二因缘中有“我”、“法”;薩婆多部明“无我”,但认为十二因缘不空,可谓“颠倒众生已有十二流转,今复更执有定性而推折之,非但十二不除,而更增十二”,由此导致对佛教正义理解出现偏差,最终影响修成佛果。如果修行者执著于涅槃,也是妄病的一种。病去药不留。病愈之后继续服药,此药非但不能使身体更康健,还可能成为致病的根源。佛教以病、药为喻,意在使修行者正确认识法门。《华严经论》更进一步总结与分析了十二缘起与无为的关系。

部派佛教时期,大众部、一说部、鸡胤部、化地部与出世部均十分重视十二因缘的教法,将缘起的规律视为常,即名无为。十二因缘为方便说,通于小乘与大乘,不离十二因缘,不即十二因缘体诸法实相,谓十二因缘即是佛性。十二因缘是教法,用缘起沟通森然万物,适用于有不同生活经历、不同理解能力的闻法者。

十二因缘即佛性、真如与空。处于生灭循环之中的万事万物,彼此联系,现出生、住、异、灭之相,佛教以“空”总结诸法实相,一明空所揭示的明白、通达之训,一明缘起性空之义。

四、“十二因缘”缘起观对传统生命观的影响

佛教传入中国后,十二因缘、三世因果、六道轮回等学说的出现丰富了当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世界与生命构成之说,对儒家学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时人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佛学与儒家观念相通。

因于地、水、火、风四大的作用,有了“我”的意识与形体,使之与客观世界相对,有主体承受造业祸福,形尽而神不灭,能感招净土、地狱之果,发展了传统儒家父母生我,人死为归(鬼),殯于先祖的生命观。虽然身体或有消亡,但无形的精神长存,承受善恶报应。李淼认为,儒家并非无三世之说,《诗》、《书》、《礼》、《乐》、《易》、《春秋》、《论语》等“七经”重在记录结果,但《易》所言之“积善余庆,积恶余殃”正表明了缘起的含义,缘起与报应结合在一起,构成人生规律。此即是说,人生的贫富,自有天命,此天命所循之规律,就是“业缘”。

佛教传入中国,自东汉末年至隋朝,在数个世纪的传播过程中,深入中国文化,得到了社会各层的认同。其中,缘起理论、因果报应之说在丰富命运观的同时,也成为儒学接纳、吸收,此即徐同卿所说“会通运命归于因果,意在显发儒宗,助佛宣教,导达群品,咸奔一趣”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佛教“十二因缘”缘起观将生命置于世界整体之中,对于全体来说,世界无始无终,有其运转不变的规律;对于个体来说,则见有形的生灭。十二缘起体现了有限和无限、有形与无形的辩证统一,此即十二中的一,也为一中的十二。十二因缘的要素,包括组成可见世界、可知世界与可能世界相互关联的十二个方面,此为大、为因果、为能缘与所缘,将物质与思想纳入其中。十二缘起体现了东方哲学突出关系的特点,事物彼此相联系,互为因缘,人生活于各种关系之中。从缘起的观点看世界,客观世界并不在自己之外,差别事相并无本质不同,由此而能等观世间、善待因缘、关心他人、敬畏因果、感恩众生。

[责任编辑:闫秀勇] 标签:唐嘉 佛教 道教 基督教 佛耶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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