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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贤法师:发扬观音精神 做好慈善事业

2012年04月26日 14:29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妙贤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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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2年4月25日至27日,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在香港隆重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和谐世界同愿同行”。来自世界各地、三大语系的高僧大德、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千余人出席此盛会。论坛期间将就佛教现状与发展等诸多话题举办多场分论坛。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妙贤法师在论坛期间发表了题为《发扬观音精神做好慈善事业——浅释传统观音文化与现代慈善理念》的论文,就传统的观音文化与现代慈善理念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论文全文内容如下:

一传统观音文化的意义

我们经常称念“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音菩萨”。所谓“大慈大悲”,按照佛教的理解,即“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慈”是爱护众生,给众生欢乐;“悲”是怜悯众生,拔除众生的苦难。观音菩萨的“慈”是“无缘之慈”,即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没有任何回报要求,对一切有情的慈爱;观音菩萨的“悲”是“同体之悲”,即没有任何时间的限制,没有任何空间的阻碍,不分贵贱贤愚,对一切人乃至一切生物一律平等的悲悯。

正因为如此,观音信仰和观音崇拜超越了社会阶层,超越了社会地位和职业分工,超越了人的年龄性别以及经历遭遇的不同,甚至超越了宗教意蕴,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我们谓之“观音文化”。

观音文化以观音为神灵崇拜对象,基于佛教关于观音信仰的论述而建立起来的,但是又不局限于宗教领域,观音文化寄托着人们対真善美的追求。所以我们可以把观音文化分为观音宗教文化和观音世俗文化两部分。

就宗教文化来说,观音文化是观音信仰与修持仪轨的基本原理,是佛教的有机组成部分。两千多年来,观音宗教文化涌现了大量的佛教经典,为佛学体系建立了一尊完美的救世神灵形象,并为此提供了一整套可操作的修持仪轨和修学法门。

观音世俗文化是观音信仰在世俗化过程中形成的文化现象。如表现观音救助内容的文学、美术、音乐、戏剧以及民间传说等,这种世俗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观音宗教文化就没有观音世俗文化,而观音世俗文化又促进了观音宗教文化的传播。观音世俗文化中的观音菩萨就生活在民间,她显化为各种形象,奔走于众生之中,急人之所急,救人之所难,不为己,不图名、不图报。民众信仰观音,其实是追求人间的真情,是对世俗的欺诈、霸道、贪腐、贫弱无助等丑恶、不公现象的鞭挞与抗争。所以我们可以毫无夸张地说,不管观音宗教文化也好,还是观音世俗文化也好,统称之为传统观音文化所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信仰,而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观音精神。

二推进传统观音文化向现代慈善理念的转变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中,包括观音文化在内有着丰富的传统慈善理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世界地位的增强,传统慈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呼唤着现代慈善理念的产生。现代慈善理念是一种全新的社会价值观,是以人权和人性化为基础而产生的大慈大善大爱。现代慈善理念的最大特点是,救助者和被救助者不是救世主(神)和个体人的关系,而是两者人格平等、彼此尊重公平公开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个体之间的慈行善举飞跃到社会化、组织化的群体行为,从短期的阶段性救济飞跃到经常性的全社会互助。因此,要推进传统慈善理念向现代慈善理念的转变,需要培育具有现代公益元素的现代慈善文化氛围、搭建现代高效的行善平台以及不断完善的制度保障。其具体措施应该是:

一要教育和强化全民平等互助意识,树立互相尊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建立在社会公益制度基础上的现代慈善事业是由专门的慈善组织策划和实施的有组织、大规模、规范性和经常性的社会事业,具有社会化、制度化、规模化、开放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让人们认识到,慈善之举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主要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如各类基金会或慈善组织)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上。这种使捐赠与受赠分离的慈善捐赠,免除了感恩(这里是指对个人的感恩转为对社会的感恩报恩)与求回报的心理,凸显了互相尊重的人本价值观,认为任何人在人格上无高低贵贱之分,都享有人的尊严,都是平等的,一切救济行为都应当以尊重其权利、人格和尊严为前提,以满足其需要和促进其发展为目的。

二要释放社会慈善组织的生存空间,搭建现代高效的行善方式和载体是推进传统慈善理念向现代慈善理念转变的有效途径。慈善事业要在政府的领导和安排下进行,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要鼓励更多的民间力量来创办慈善机构,让更多的社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使“平民慈善”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要不断完善慈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制度空间是推进传统慈善理念向现代慈善理念转变的坚强后盾。例如,制定地方的慈善事业或慈善团体组织规章和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和约束慈善组织的行为,并使慈善组织机构在运行中有据可依;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对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减免税收政策作出具体的操作规定,加以真正落实;改革现有的对非营利组织限制过多的控制性管理为培育性管理,增强慈善组织的自律性,使其发展成为真正的民间组织;制订慈善资金的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等等。

三发扬观音精神,做好慈善事业

愚尼认为,尽管传统慈善思想与现代慈善理念有诸多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即是慈善事业的目的是共同的,救助世上那些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或个人,使他们绝路逢生,并得到平等的生活权利。就拿传统的观音文化和现代慈善理念来说,就有很多的共同点。观音菩萨普度众生的大慈大悲、无私奉献精神不也是现代慈善理念中应有之义吗。所以我认为,要坚持的是慈善的精神,而须转变的是,要把慈善作为事业,纳入社会轨道,使之更科学有序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扬慈善精神,做好慈善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国力大增,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这是有目共睹,不争的事实。但是,不管社会怎样发展,科技如何进步,人们的生活如何富裕,社会上总会存在弱势群体,何况我们只是刚刚步入了小康社会而已,贫穷落后的地区仍然存在,加之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所以社会上需要救助的人很多很多。当然,党和政府是人民的靠山,人民的冷暖是党和政府时刻关怀的事情。我们中国的宗教是爱国爱教的宗教,爱国,就是庄严国土,想政府所想,协助政府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爱教,就是信仰的虔诚,时刻不忘利乐有情。总之,做好慈善事业就是具体实践爱国爱教的途径之一。

我常想,作为一名僧人,要始终把爱国爱教,当为立命之本;把“慈悲济世,利乐众生”作为修身之德;把修德扶善,助残济孤,当作行为之道。“人能弘法,非道弘人。”出家人不能只是念佛自了,要有“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慈悲济世精神,说得更确切一点,我作为荐福观音寺的住持,就是要发扬观音精神,要走到社会实践中去,到灾区去,到贫困山区去,到孤老病残人中间去,到残疾儿童学校中去,到救灾现场去,关心那些需要关心的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扶贫济困,与乐拔苦。我们常说,出家人要“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业”,慈善事业为我们搭好了实现这一宏愿的平台,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平台,在实践中修持自己,但做好事,莫问前程。

本着这种精神,这些年,我们带领僧团法师和广大在家修持的居士大德们,为慈善事业做了一些事情。如1997年张北地区发生强烈地震、1998年的洪水肆虐、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我们寺院都积极参入救灾行动。特别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和青海玉树地震时,我们亲赴重灾区进行赈灾和慰问活动。除了对重大灾害进行救助之外,平时还随时随地开展扶贫济困、救弱助学活动,并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制度。我们的慈善足迹遍布15个省市自治区,捐款捐物达到2500余万元,并且兴建了6所希望小学。还坚持“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信念,组织僧团认养了天津动物园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与国宝大熊猫。做到定期喂养,定期赠款,定期看望它们,植树造林,施医施药等等。

随着形势的发展,慈善事业的需要,天津市佛协决定组建天津市佛教慈善功德基金会,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广大四众弟子千方百计努力筹办,基金会终于在2005年成立起来,感谢大家的信任,推举我为理事长。为了尽早开展工作,荐福观音寺出资400万元,作为基金会的启动资金。就这样,基金会的活动便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了。

作为佛教徒,慈悲行善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由中华慈善总会倡导、中华慈善宣传年组委会实施的“爱心中国”——首届最具影响力的百位慈善人物“评选活动中,我三次入选。我想,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荣誉,这也是佛教界的荣誉。我会用这个荣誉鞭策自己,进一步发扬观音精神,把佛教慈善事业做得更好,让我们的生命之光在大慈大善大爱中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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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保华] 标签:观音 慈善事业 世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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