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 寺庙与僧人签订劳动合同
“东绛伽蓝寺5名僧人来参保了!”2012年9月14日,从无锡市社保中心获悉,无锡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日前出台,把全市宗教教职人员都纳入了社会保险范畴,他们可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保,自主选择参加社保险种等。
迎来首批参保僧人,滨湖区经办人员很惊讶
2012年9月3日,无锡市社保中心滨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为东绛伽蓝寺的演华法师等5位僧人办理了参保手续。当天的柜台工作人员看到僧人要求参保很是惊讶,因为之前从没为宗教教职人员办过参保手续,其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和参保人身份等都不在现行的社保参保规定范畴,为他们办社保有困难。
社保中心滨湖区办事处的周浩良主任说:“这是我区首次受理宗教教职人员参保。”主要是参保单位、单位性质等难界定。以参保单位为例,考虑到宗教场所的特殊性,最终经办部门将其界定为“非法人企业”,参保人的身份则留空。”
记者随后联系了伽蓝寺的演华法师。他告诉记者,之所以参保是寺庙有要求。伽蓝寺负责人玉平法师则表示,伽蓝寺和他负责的另一个寺庙惠山寺共20多位僧人,都将办理参保手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后,僧人的生活就多了重保障”。
无锡市佛教协会副会长颜冬宝表示,寺庙传统的管理办法并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以往僧人出家后就由寺庙供养到老,可以保障基本生活,但要遇到生病、养老等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自养收入一般的寺庙,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僧人参保后,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解决了后顾之忧,受到了宗教界的广泛欢迎。
为了参保,寺庙曾与僧人签订“劳动合同”
南禅寺监院慧海法师告诉记者,目前全寺23名法师已全都参保。“早在2006年,南禅寺就逐步推进了参保工作。但当时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保政策还不明朗,寺庙只得与僧人签订‘劳动合同’再申请参保”。
市民宗局宗教处处长张慧东介绍,宗教教职人员不是自由职业者,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工,没有劳动合同,过去参保身份难以界定。在社保范畴内,一般职工参保为五险合一,但五种险种并不完全适用于宗教教职人员。近几年,无锡宗教教职人员已有数十人自行参保。
除养老和医保外,其他险种可自主选择
这次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办法》,明确参保对象为全市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所谓认定备案是根据国家宗教局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经各级宗教团体认定、并在各级宗教部门备案,取得教职人员身份的宗教教职人员。据统计,无锡共有700多名宗教教职人员,其中以佛教教职人员人数最多。
根据“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参加无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也可以分别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尊重宗教教义教规的基础上,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障。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基本保障外,其他险种可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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