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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僧侣诈骗达80万元 被法院判刑十年

2013年02月22日 10:23
来源:中国平安网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冒充僧侣进行诈骗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静慧”等人(另案处理)以看相算命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并将被害人信息提供给被告人张某,后伙同张某冒充僧侣,以帮助被害人消灾、祈福为名,骗取被害人财物,违法所得的30%归被告人张某所有。2009年至2012年5月间,被告人张某伙同“静慧”等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密云县等地,骗取60余名被害人,金额达80余万元。2012年间,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刘某,采用上述相同方法,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40 000元、陈某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刘某另以看相算命为名,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60元、王某人民币600元、陈某人民币1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僧侣人员,虚构能够为被害人消灾、祈福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张某骗取的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某骗取的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因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故不分主从。念被告人张某、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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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霞] 标签:佛教 僧侣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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