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当代价值:解决众多社会问题的良方
编者按:佛教作为东方文化的精神内核之一,在东西方文化的互动中占有优势,而且对人类社会主体信仰结构的重建,以及推动世界真正的和平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针对当代社会存在的自然、社会、精神诸多现实问题,佛教依正不二的理念、自利利他的品质、自净其意的修法,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倡扬社会风尚,提升人格形象。佛教徒在信仰活动中,具有积极入世的胆略、超越现实的情操、自我批判的气度,将是佛教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本文试从“价值”的视角出发,论述佛教在当代社会中所具有的值得重视的积极作用,谈一些看法,供关心佛教命运的善知识们批评指正。
(图片来源:资料图)
当代社会面临着世界性问题,这些问题决定着人类的共同命运,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
1自然问题。其典型表现是生态失衡、环境恶化、能源枯竭。这类问题主要是由于人类无节制地侵害生物圈导致的。包括滥砍滥伐、随意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等行为,打破了自然界内在规律,造成了大量物种急剧灭绝,从而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
2社会问题。其典型表现是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导致的军备竞赛,核弹威胁、暴力事件等带来的恶性循环,激化了不同国家、民族、制度、经济、文化之间的矛盾,不仅造成世界南北贫富差距拉大,也加剧了发展中国家内部的社会矛盾,使社会的公平正义、自由民主、发展进步都遭到极大的破坏。
3精神问题。这是其他问题的思想根源,主要通过个体的行为方式表现出来。典型表现在社会主体信仰的散乱缺失、个体精神世界的空虚绝望、道德品质的庸俗堕落。具体表现在社会人群恶劣行为方式流行,诸如吸毒、暴力、色情、物欲横流、不择手段、毫无节制等,加剧了自然、社会问题的日趋尖锐化。
而且,这三个问题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并日益表现出普遍性、整体性、复杂性、深刻性、严重性等特点。它们越来越严重地威胁到人类生存的安全以及所有生灵的存在。
面对人类共同的生存危机,世界各地的仁人志士们都不断地吸取人类文明成果,贡献出各自的思考和智慧。而佛教理念的生态学意义,也越来越引起世界各界人士的广泛注视。
佛教理念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哲学价值观念集中在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论证之上。“人类中心论”,是一种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念。其实质是:一切以人为中心,或一切以人为尺度、为人的利益服务,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这种价值观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但是,它恰恰是当前自然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而今天我们更应该追求的是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统一,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相生相融而构成伦理的协调关系。
佛教和广大佛教徒在营造这种协调和谐的关系做出了突出贡献。全世界几亿佛教徒身体力行,维护生态平衡,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文明。不少佛学家积极阐释佛教理念,唤醒人类的善行。佛教众生平等和因果相依以及建立人间净土等思想,是对各种生命价值和实质的深刻体察,富有深邃的生命伦理意义,对完善现代生态平衡理念具有实际作用。这早已引起人们的重视。日本著名佛学家池田大作的系列著作,特别是他与汤因比的《展望二十一世纪》、与贝恰的《二十一世纪的警钟》等对话录,通过佛教与东西方多种文化理念的对比分析,充分肯定了佛教思想对保护生态平衡的突出价值。他们通过佛教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的革命”等思想的分析,基本上勾画出了“佛教生态观”体系。池田大作极力提倡佛教“依正不二”等思想自不待言,作为深受西方文化熏陶的汤因比等人也非常赞同以大乘佛教为代表的生态平衡观念。他们都认为,因为人类的贪欲等非理智的错误的行为,侵犯了自然的尊严,最终还是通过自然环境的恶化反过来侵犯了人类自己的尊严,两败俱伤。因此,他们认为,佛教的有关理念应该被人类普遍地接受。
当然,佛教并非现代意义的生态学,它的博大精深的宗教理念具有多层面的涵义。佛教重在人类解脱的精神境界,从直面人生现实的缺陷着手,透过现实的迷雾,探索心灵的脉络,最终体悟世界的真如妙理,拯救众生,改善社会,圆满人生。因此,佛教把生态平衡的根源最终归结到人类心态平衡。人类的生存危机,来自于对生态的极大破坏,来自于对其他生物的毁灭性侵害所造成的生态危机。生态危机根源于人类的心态危机与心灵污染。人类如果不放弃自己的极端自私、贪婪、冷酷、残暴等丑恶的心行,及早切除贪、嗔、痴等心灵之癌,那么,在毁灭其他生命的同时必将走向自我毁灭。因此,维护生态平衡的根本就在于人心灵深处的革命。强调人类心灵的净化与精神的改造,这正是佛教生态观的突出特点。 佛教“依正不二”即把生命主体(不单指人)与其依存的环境中的其他生命体看作一体平等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生命个体与群体都得以发展的根本和实质。这就是佛教众生平等的生命观,有利于保护生态平衡,营造和谐的生存空间。目前,人类生存的环境日益恶化,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这既包括自然环境的被破坏,也包括人文环境的被污染。这固然有多种外在因素,但在文化理念上的缺失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否认自然界的其他生物是“生命的存在”,有其内在的生存规律和价值,二是认为人类有“主宰性力量”,一切都应为“我”所用。佛教“依正不二”的理念,其目的就是教化人类体认生命尊严的广泛性意义,在“心灵和精神中建立牢固的富有文化教养的状态”,这才是“和平”的关键。人类私欲与狂傲的极端膨胀,漠视其他生命的权利,必然导致冷酷、残忍、争斗,最终导致自身生存困难乃至尊严的丧失。大乘佛教特别主张把“戒杀”作为“五戒十善”之首,就是要求人们培养和善的、平等的、公正的、报恩的品行。
维护生态平衡需要科学的、法制的手段。但只注重技术手段的改进往往是治表不治里,亡羊补牢式的方法将造成极大浪费和被动,不能忽略道德理念潜移默化的作用。大乘佛教这种生命观,如果作为一种广泛的文化理念被接受,作为共同的社会道德被遵守,对维护世界和平,净化人类心灵与生存环境,将产生深远的、积极的意义。
佛教自利利他品质有利于倡扬社会风尚
佛教最根本的理念就是主张众生平等,就是对一切生命价值的体认。只有公平地对待所有生命,他们的一切权利,才能建立真正合理的生态平衡观,才能彻底有效地改善生存环境。这是佛教心态平衡实现的精神基础。从心态平衡到生态平衡,用美好的心灵生发高尚的行动,提升生活品位,完美生命价值,创造理想的生存状态。这是佛教生态平衡观的精神实质。
佛教树立的慈悲观,有助于人类确立理想的人生价值取向。以大乘佛教为例,发菩提心是大乘佛教所树立的人生观、幸福观的精神内核。大慈大悲已成为佛教精神的象征。《华严经·普贤菩萨行愿品》说:“诸佛如来以大慈大悲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慈是予人欢乐,悲是拔人痛苦。慈悲即所谓拔苦予乐。人类生存主要在人与人之间你来我往,如何对待处理人与人相互的矛盾关系,这是人类生死存亡的大事。对个体的人来说,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至关重要。
可悲的是,人类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却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作为延续生命的手段;更可怕的是,一旦它作为群体意识而存在,那世界就干戈纷扰、生灵涂炭,而且罪恶亦互为因缘,恶性循环,轮回不息。基于此,佛教首先针对人类的心灵深处或说是为了剔除邪恶之潜意识,随机说教。大慈大悲作为伦理实践施行之前,首先要作为意念,作为美好的业力种子根植在人类的心灵深处。“故皈依三宝的,应学如来,于诸有情,断除损害而修悲悯心;于诸有情,先修悦意慈,见诸有情,皆甚可悦;复修行极厚心、极爱念心,欲作恩心,欲拔苦心,无厌倦心,代爱苦心;令心调柔自在,于诸有情生起拔苦与乐的堪能意乐。”然而,佛教基于缘起论的世界观,达到实践意义的圆满,更拓展其广大的慈悲之心行,不限于“悲悯有情”而兼及无限世间。《瑜伽师地论》第四十四卷中说,慈(悲)有“有情缘慈”、“法缘慈”、“无缘慈”。“无缘慈,修善行者,复于诸法,远离分别,不起法相,修慈俱心。”《大般涅经·梵行品》也说:“不住法相及众生相,是名无缘。”就是说,我们要对一切有情无情一视同仁。这种思想,把世界构成的任何元素,视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广施爱心。在人生实践上,佛教首先提出要“发菩提心”。菩提心是菩萨行的根本法,是大乘佛教所极力提倡的。《华严经·入法界品》说:“欲修菩萨一切行愿,先当发菩提心。”《大集经·虚空藏菩萨品》中说:“菩提心是一切佛法根本,一切法住菩提心故,便得增长。”那么,发菩提心的根本又是什么呢?《华严经·入法界品》中又说:“发菩提心者,所谓发大悲心。”《大乘庄严经论》也说:“菩提发心,以大悲为根本。”大悲心的意义,如《摄大乘论·无性释》指出:“言大悲者,谓于有情,和乐意乐。”《大集经·不可说菩萨品》中指出,成就大菩提心,不但对有情而且要对一切法,知恩报恩。其他大乘经典几乎都详述发菩提心的涵义。总而言之,发菩提心即是要大慈大悲,切实躬行。
大乘佛教反对离群索居的个人解脱与完善,认为它经受不起持久的社会实践的检验,只有在慈悲利人的实践中才能够不断完善、获得真正的智慧,所谓利他才能利人。道德责任的完成,会给人带来持久的宁静,心理的宁静祥和本质上是精神自由的表现,精神自由必然会带来生活智慧的发掘与发挥,从而提升人生境界与生命价值,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
佛教自净其意修法有利于提升人格形象
精神问题的出现在于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信仰的迷失。在当今社会上,我们到处都会感觉到“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对社会的污染、毒害。特别是,思想幼稚、浅薄的年轻人,非常令人担忧。用现代的标准看,理想的人格,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促进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造福于全人类,崇高而神圣。而精神的困境更需要从文化的层面施加救治。
中国文化是儒、释、道思想为主体构成的,它们质地各异、互融互补,共同作用于社会。就其思想特质讲,儒家提倡三纲五常及仁义礼智信,偏重于社会的政治伦理,所谓“治世”;道家讲无为而无不为,实际仍重在政治理念,后来又演绎出长生炼丹之术,所谓“治身”;而佛教,也主张大乘入世精神,但重在内在的智慧证悟,所谓“治心”。若依佛法讲,儒道偏重在“相”,佛教重在“性”,具有治表与治里之别、治本治末之殊。社会是个体人有机联系的整体。因此,佛教主张首先自觉,净化心行之后,再去觉他,在觉他之时得到进一步坚固,从而达到觉行圆满,成就大智慧,成就完美的人格。这里所谓的觉,不只是觉悟、教化之义,还包括利他的实践,真正能称得上佛、菩萨的人,是在于利益和度化众生,共同生活在最为美好的境界。我认为,佛教施设的戒规律仪,倡导的六度四摄,以及种种的证悟之法、正行之理,根本都在于要塑造和倡扬完美的人格精神,去改变社会人生。
佛教修行,就是塑造人格的过程。比如,《华严经》中提出了塑造崇高人格的基本条件,要经历严格的精神修炼和社会实践:坚定的信念(十信),坚毅的心志(十住),切实的实践(十行),恢弘的胸襟(十回向),高尚的境界(十地)。佛教推崇大乘菩提精神,反对只是追求个人解脱的阿罗汉思想,而号召人们做菩萨,直至成佛。佛的本义就是富有智慧的最高尚的人格形象,是众生学习的精神楷模。佛教修行的最高层次,应该是个人人格被社会普遍地承。
为了实现自净其意,佛教在实现道德追求和提升人格形象中,建立了“忏悔”的法则。
佛教忏悔自律的内省性,有利于培植健康心态,防止个人行为失范。道德的“非制度化”特征,说明道德价值观念的培育,根本在于对内在精神品格、行为习性、思想意识的教化、引导,使某一道德理念成为人的“内化的规范”,转化为人的信仰价值取向,用“良心”落实到他的情感、信念、意志、行为之中。那种迫于外界压力而循规蹈矩的人,不一定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只有自觉地有益于社会的人,才会长期地有益于社会。而“真挚的”可能包括“迷信的”,但迷信只会导之盲从,而不可能“自觉”。而且,迷信都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自利不会产生真挚的行为,因而也就不会让善行长期地持续下去。
忏悔,就是行为者敢于面对自己的过去,敢于对自己的错失承担责任,并善于对自己的心行功过进行理性的、深刻的、真切的分析,从而校正、培育正确的人生价值追求,并能自觉、有效地警戒、约束自己的行为取向,使其契合真、善、美的社会道德要求。这种心灵自觉产生积极的行为自律,潜移默化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忏悔不一定会抵销历史责任,但可以引发历史智慧,使我们现实行为发生道德转变,有益于未来。佛教的“无相忏悔”与“四宏誓愿”联系起来,明确忏悔要以树立高尚理想和承担社会责任为目的,而不应只是个人的精神自娱。忏悔使人清醒,清醒的心智有益于反思能力与社会批判精神健康发展,产生宽容的、民主乐观的、积极的、持久的精神状态,这是美好人生与理想社会所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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