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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信仰共同体以促使佛教公民的可能性

2012年02月14日 09:05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李向平、何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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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讨论的几种共修实践中,功德回向既是共修得以实现的一个信仰要素,也是功德共同体的建设基础。

“回向”是佛教极为殊胜而独特的修行法门之一。回者,回转也;向者,趣向也,回转自己所修之功德而趣向于所期,谓之回向。期施自己之善根功德与于他者,回向于众生也。以己之功德而期自他皆成佛果者,回向于佛道也。《大乘义章》九曰:“言回向者,回己善法有所趣向,故名回向。”

中国佛教以丛林制度为基础,并以寺庙、法师、信众三位一体。虽然历经现代佛教改革,佛教的制度形态已多少呈现为教团佛教,但佛教信徒大多注重个人精神的修为、心性觉悟境界的个体呈现,而不以世俗社会生活的组织和制约作为特点,从而构成了天国净土与心灵净化的不二法门。即心即佛,出世入世而更加注重世间的觉悟,可说是佛教价值理性并不完全在于社会组织——即社会理论中所谓形式理性的依赖。

佛教公民及其信仰的可能

把个人性的功德信仰,建设为常规性的功德回向,把个人信仰的因果对应式的功德回向逻辑,建构为回向给世界八方众生的“非对称性交换关系”及其与社会共享逻辑。

当代中国佛教的最大功能,实际上与三十年来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同步,共同填补了中国社会缺席现象中“能动性组织的真空”,构成了人们熟悉、等待的、自发性的社会组织形态。凭借着这一信仰共同体,信仰者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彼此交往,进而在这些宗教组织的运作中,训练了群体参与技能,自我管理,服务人群及身份认同的基本方法。所以,“一个主题的社会可能具有许多潜在的认同和结社的渠道。其中有些渠道可能在现代化进程中遭到了破坏和摧毁。而剩下的则可能获取新的意识并成为新组织的基础,因为对现代化进程所造就的个人认同、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等,这些老渠道也有办法来满足,……如果和尚将他们对当地寺庙的效忠扩及到全国性的佛教运动——凡此皆可视为效忠范围的扩大。在这个意义上,又何尝不是对政治现代化的贡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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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华] 标签:李向平 何子文 信仰共同体 佛教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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