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道: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是宗教媒体的责任
2010年12月10日 09:34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共有评论0

导语:宗教媒体是宗教界宗教团体用以宣教传道的专业性传媒工具,其从世俗层面上毫无疑问也要服务世俗国家的管理,遵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章程的制约、管理与指导。宗教媒体在信息传播行业中有其特殊性,也有其独特的价值观和价值观宣扬。本文作者宋立道,现任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认为宗教媒体的发展取决于它服从行政管理与指导,并能服务于广大信众,服务于宗教弘扬,最终造福社会,促进信众的精神发展,在当前社会中它也有促成和谐社会建设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什么是宗教媒体?

媒体(Media),意指媒介,媒者,居中传达,即中介;介者,二者中间,由此及彼,还是介与传的意思。媒与介联起来,成为媒体,也就是“传播的工具”、“联络的手段”。宗教媒体,是专门为宗教界服务的,或者说是宣传宗教,传播宗教的物质方式或工具。目前可以用来传播宗教的物质形式大致有纸质与电子两种,前者有报纸与杂志刊物,后者有无线电、电视和互联网等。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由于宗教与民族的多样性,又由于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是唯物主义,所以公开主张无神论,但执政党又考虑了中国历史与现实,从以人为本的态度出发,也制定和实行了旨在保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以及促进发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与文化繁荣的政策;中国的少数民族当中,有不少是全民共同信仰一种宗教的。所有这些复杂的情况加起来,也就决定了,要在当前制定出适用于国内现行合法宗教,并对其媒体进行管理的法规条例,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在新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以前,目前,国内的宗教媒体必须遵守已经公布并还在有效期内的相关管理法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主管行政部门发映和汇报,征询意见和建议指导。这样做也以利于今后专门出台针对宗教媒体的指导与管理规定。

二、宗教媒体也必须遵守《出版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

(1)宗教媒体也必须服务社会发展的政治宗旨:《出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说“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接下来的第四条说到了在中国的出版活动,那怕是企业具有商业性质的,也应该将社会效益置于经济效益之前。而宗教性的出版,从目前世界各现代民主国家的情况看,都视为属于非赢利性的公益事业。在我们中国,宗教媒体属于佛教团体主办,是非赢利性社会事业的一部分。经营宗教媒体享受国家免税的优惠政策。

(2)宗教媒体服从《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行政管理各部门的管理制度。例如第一章第六条的“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第十二条中规定的“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等等。

(3)宗教媒体还必须服从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相关宗教管理与指导的行政命令与条例等。

三、宗教媒体的特殊功能:

宗教媒体的传媒活动除了会涉及一般的重大国际、国内新闻,其主要的专业范围仍然在本宗教内;此外,其宗教媒体传播介绍的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也受到媒体主办机关的地位限制。一般说来,它作为中国社会当中的媒体,无论从新闻出版的特征来看,还是从地方文化的载体来看,都或多或少地会涉及一些重大的时政新闻。但时政新闻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政策性、法制性要求,这显然不是宗教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在中国现实环境当中,从事时政的新闻传播要求较特殊的教育背景,以及素质与能力的培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引导,在我国具有较严格的行政渠道。因此,除非传播推介的内容涉及本宗教,各宗教媒体不宜以一般新闻时政作为自己媒体传播的主要内容,宗教媒体应该将目光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传播宗教价值观(对信众的教育、精神价值观讨论)

立足于本业,在教言教,因此宗教媒体的主要责任是弘道传教,宣传宗教教义、教规、教条等基本原则与原理。教授正确的信仰态度,培养正确的信仰立场,目的是通过弘道传教,养成正信的宗教团体与宗教徒个人。所以这些都要求长期地通过宗教教义的宣扬,对信众进行世界观、人生观的培养。当然弘道传教,还得照顾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和中国国情,有机地圆融地将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与爱国爱教的情操养育结合起来。在现代社会中,宗教生活越来越成为私人的生活内容。现代社会的宗教信众接触宗教教育的渠道也越来越社会化,除了在宗教活动场体会必不可少的集体崇拜活动,借助不同的媒体方式感受宗教精神生活日益重要。通过阅读、收视和收听,以及网络通讯接触宗教传播的信仰生活比重日益加大。从这方面言,现代传媒在宗教观念的传播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从事宗教文化研究并颂研究的成果(对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弘扬)

在中国得到国家法令确认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已经有千百年的悠久历史,这些宗教当中的伦理教训和有关世界观、人生观的教义理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已经同中国传统文化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结合形成了优秀中国文化体系,成为中国文化精神的主干,对于中国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精神追求都产生极大的影响。研究、整理、阐释并结合当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的现实生活,做出符合历史,有益于现实的推陈出新的解释,理清各大宗教的历史脉络、其宗教思想发展脉络、其哲学观念的发展史、各宗教当中宗派自身的发展历史、发掘宗教经典的历史形成过程和丰富内容,毫无疑问,都有利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与建设,也有利于增进各宗教信众对于自己所遵奉的宗教的信心,有利于培养正确的信仰态度与充分实现宗教生活,更有利于培养爱国爱教的政治感情,有利于塑造有宗教信仰的中国公民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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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立道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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