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给地球带来了灾难性的问题,这一课题受到全球政治家、环境学家、科学家、哲学家等高度关注,佛教是一个充满生命智慧和人文关怀的宗教,在其广博深远的思想体系中就含有系统的环境伦理观和生态意识,给我们提供多元的参考和启示,对于构建现代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球经济、社会、政治和科技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引发了经济全球化和环境污染全球化。人类在享受科技的便利和丰富物质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处在严峻的环境之中:地球温室效应,生命的保护伞--臭气层坏了,酸雨从天而降,大气和水资源污染,热带雨林危机,荒漠化蔓延,固体废弃物泛滥,物种灭绝加剧,粮食、能源和矿产等各种资源短缺,以及电磁波辐射污染等。“一想到环境污染对子孙后代的影响,就有毛骨悚然的恐惧感。”如何解决这一既具历史性,也是灾难性的问题成为和不可回避的课题。佛教是一个充满生命智慧和人文关怀的宗教,在其广博深远的思想体系中就含有系统的环境伦理观和生态意识,千百年来给我们提供多元的参考和启示,对于构建现代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生态文明的提出
(一)生态文明提出的背景
人类对于文明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文明是相对于野蛮而言的。从社会形态的角度看,迄今为止人类已经经历了奴隶文明、封建(中世纪)文明、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从生产方式的角度看,人类又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等等。从生产方式角度来看以往的文明,其着眼点主要是物质生产能力的提高,人类物质生活的改善。
因为在生产力水平很低或比较低的情况下,人类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总是占第一位的,所谓“物质中心的观念也是很自然的。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工业文明造成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沙漠化,”城市病“等等全球性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人类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物质生活的提高是必要的,但不能忽视精神生活;发展生产力是必要的,但不能破坏生态;人类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必须保护生态平衡。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发现,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最终是损害人类自己,她的《寂静的春天》成为环境革命的导火索。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各种全球性问题的加剧以及”能源危机“的冲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了关于”增长的极限的讨论“,各种环保运动逐渐兴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与环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而揭开了全人类共同保护环境的序幕,也意味着环保运动由群众性活动上升到了政府行为。伴随着人们对公平(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作为社会发展目标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一系列全球性环境问题达成共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随之形成。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该委员会在其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更是高度凝结了当代人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人类文明经由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发展发展到今天,其支持体系出现了问题,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达到极致;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说明地球再没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
(二)生态文明的含义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它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人与自然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和谐共处、平等恭敬、共同促进的关系。人类的发展应该是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协调发展。人类的发展不仅要讲究代内公平,而且要讲究代际之间的公平,亦即不能以当代人的利益为中心,甚至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后代人的利益。
二、佛教文化包涵着生态文明理念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大哲学家汤因比教授曾讲过一段话,他说,解决二十一世纪的社会问题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孔孟学说;另一种是大乘佛法。1988年75位诺贝尔得奖主在巴黎发表了联合宣言,人类在二十一世纪要继续生存就要汲取2000多年前孔老夫子的智慧。孔孟学说的核心是仁爱,大乘佛法的核心是无我、平等、慈悲。大乘佛法之所以在中土兴盛,是因有孔孟学说做基础。佛教虽为外来文化,但很好地实现了与中国本土文化的融合,最有中国特色的莫过于禅宗。禅宗所体现出的东土大乘佛教精神完全是中国式的,它对天人合一观念的理解,对中华道德礼义的吸收,对简朴生活方式的认同,无不反映出中国本土文化的影响。佛教提出”佛性“为万物本原,万物之差别仅是佛性的不同表现,其本质乃是佛性的统一,众生平等,”山川草木,悉皆成佛“。以消除”分别心“是佛家最根本的原则之一。
(一)西方净土是理想的生态王国
佛教重视个体生命及存在物的价值,认为”所有的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只有承认自然界中其他生命物种的内在价值,才有利于人类尊重生命、善待生命,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健康运行。佛教主张一切事物皆有佛性,便是对各个生命个体生命体存在物的肯定,无论是有情识的动物,还是无情识的植物,乃至一微一尘都具有佛性,有其存在的价值。清净佛土是佛教的理想生态国,对众生感官和精神都有至高无上的快感的世界。最有代表性的清净之地正如佛说《阿弥陀经》所指出的:阿弥陀佛净土,亦称西方极乐世界。极乐世界有七宝池,八功德水,七重行数,池中莲花大如车轮,白鹤、孔雀、鹦鹉、共命之鸟等,昼夜六时,出和雅音,雨天曼陀罗华。
由此可见,佛教有一个理想的生态国,在这一生态国度里,各种各样的生命体均有其应处的位置和存在的价值,佛教的生态伦理便是保持生命体的多样性以及每个事物的自我存在的可能性。
(二)众生平等是佛教生命伦理的思想核心
佛教生命伦理的思想内核是众生平等和生命轮回。根据缘起论观点,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独立产生和存在,每个人都与众生息息相关,宇宙间的生命实质上是一个整体,众生具有存在的同一性、相通性。佛、菩萨观照众生与己身具有同一的本性,由此生出与众生的绝对平等心,生出为众生同乐拔苦的慈悲心。牛头宗人说”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圆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头上漏天机;华(花)蔟蔟,锦蔟蔟,闹市堆边露真智“都是在表达此意。正所谓”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互相融合。这种观点与现在西方某些有识之士的观点不谋而合。英国历史学家、哲学家汤因比发挥了佛教的无情有性说。他指出”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流、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主张人类应当成为大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平等一员和”善良公民“,而不应当是大自然中狂妄的”主宰“。许多宗教认为宇宙间的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包括人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既不要自卑,也不要自傲。如前面讲到的佛教主张一切皆有佛性,实际上已包含了各生命体平等的思想。佛教认为构成整个生命群体的个体生命,彼此之间要慈悲戒杀生。佛教的”缘起论“更是把诸种生物置于六道业力轮回之中,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依因托缘即关系和条件而生,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植物,都是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相互转化的。各种生物在求生方面,在追求安宁幸福方面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在佛性上更是平等的。佛教生态伦理所包含的物种平等观念非常契合现代社会一种新的环境价值理念:生物中心主义的平等。”生物中心主义的平等“的基本要义或直觉是:”在生物圈中的所有事物都有一种生存与发展的平等权利,有一种在更大的自我实现的范围内,达到他们自己的个体伸张和自我实现的形式的平等权利。“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
(三)戒律之首--不杀生是佛教生命伦理内蕴的实践精神
为了做到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大智度论》卷十三说: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在《戒杀文》中说我们至少应在七种情况之下不易杀生:一是生日不宜杀生;二是生子不宜杀生;三是祭先不宜杀生;四是婚礼不宜杀生;五是宴客不宜杀生;六是祈禳不宜杀生;七是营生不宜杀生。在世人认为喜庆祝贺的时候应杀生吃肉喝酒来庆贺,而在佛教看来则应当戒杀放生以修功德,才能使所行之事真正的得到庆贺,而事事吉祥如意。
佛教徒的独有的一些生活方式,也蕴涵着环保的理念,譬如素食、放生、佛化自然等行为。素食是落实不杀生戒的有力保证,是慈悲平等众生的具体体现。佛教主张的不杀生,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倡导和谐,力行慈悲。所以,少欲知足,慈悲平等,戒杀放生不仅能够让自己的内心清净,而且能够让大自然的一切生命体和谐相容,并通过佛法的修习,得到解脱。今天,野生动物资源日益受到破坏,动物种类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亡,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被人类吃掉了。这在中国表现得尤为明显,各种媒体经常报道有人在餐馆中吞食珍稀动物。主张素食、不杀生对于保护动物多样性具有直接的积极作用。古代一些高僧能够做到”入兽不乱群,入鸟不惊飞“,并以呼野鸟于掌中取食为修行境界的标志。这种对生命的尊重,正是佛教对生态的最大贡献。在戒杀放生的基础上,佛教进一步提出的护生精神,引导世人积极的参与到保护动物的行动中去,保护濒危动物,关注动物受虐,为苍生谋求福祉,使生态得以平衡。
作者:张海山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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