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继文:佛教是中华文化发展的理想和归宿
2010年05月10日 09:13慧海佛教资源库 】 【打印共有评论0

佛教是第一个融人中国古代社会的外来宗教,也是第一个融人中国传统文化的外来文化。它在中国持续流传了二千多年,至今仍然生气勃勃,看不出有什么衰相。人们对它的评价,是是非非,从古至今就没有定论,也不一定要个定论,但现在,至少已不会有人拒绝承认佛教是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了。这一现象,颇能说明中华文化的一些特色,对于我们今天的认识,也会有所启发。

佛教之能够融人中华文化及其融入的程度,说到底,取决于当时社会提供的可能条件,但同时也取决于佛教自身的特点。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的六世纪。在世界诸大宗教中,它的历史最为古老,影响的地域和人口可能也最广最多。同其它世界性宗教比较,可能差别要远大于共性。仅就组织形式和传播方式看,就有许多不同。譬如说,佛教始终没有形成一个严密的组织,不但没有统一的世界性教会,甚至没有全国性、地区性教会;有些叫什么佛教会的团体,那也完全是自愿的松散的联合,既没有行政的统辖关系,更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佛教的活动基地在寺院,基础信徒是僧尼,进入寺院的僧尼,必须遵守佛教的戒律;但是否愿意进入寺院、做这样的僧尼,全由信仰者个人选择。寺院也是影响社会,吸引信众的中心;这种影响和吸引之能否产生作用,主导方不在寺院,而是社会和大众自身。佛教从来不享有强制人们信仰它的权力,也不拥有这样的手段。

从整体上说,佛教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政治势力的默许或支持,但却极少甚或没有运用政治手段去强制推行自己的信仰体系。当然,更没有动用军事力量,没有用宗教战争的形式去强迫人们信仰。不论是火与剑还是军舰大炮,都与它无缘。事实上,它也缺乏必要的经济措施去驱使或诱惑人们去信仰。就是说,它在它的宗教信仰之外,没有护卫自己和胁迫他人的世俗权力,也没有自身的武装,它的传播,基本上是和平的,不带什么血腥气。

佛教还有一大特点,是它没有统一的或惟一的权威经典,甚至没有完全同一的思想体系和惟一的崇拜对象。它的经典形成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下,是持续不断产生的;它除了承认有个抽象的佛以外,什么都可以信,也允许什么都不信,在思想信仰层面,有可供选择的宽阔空间,所以有时说它是多神论者,有时又可以说它是彻底的无神论;有人说它不是宗教,而是深奥的哲学,有人说,它只是一堆迷信,品位很低。总之,它的宽容性和兼容性造就了它的多变性和多样性,同时也强化了它的适应能力。

从西方正统的一神论宗教看,佛教是十足的无神论者。因为佛教反对天神创世造人,否定上帝一类神灵的真实性。佛教的基础教义,是业力创世,因果报应:人自己创造自己,也创造自己所处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因此,决定人的命运的,不是天神上帝,而是人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人的思想行为不需要对天神上帝负责,只对人自身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是人本主义的。

像这样一种宗教最终能够进入中国并扎下根来,反转过来说明中国的固有文化,本质上是开放的,喜欢丰富多彩;不排外,也不封闭,所以欢迎新思想新文化,包括新的宗教思想和宗教文化。但是,它欢迎的是平等的自由交流,不喜欢人为地把某种文化形态强加给它;它也不希望用某种固定的圣经教条和惟一独尊的救世主,把人们的思想钳制起来。一句话,它的开放是为了民族发展的需要,社会进步的需要;吸取外来文化是为了丰富和充实民族文化的内容,为民族文化的创造,提供比较和选择的素材。我们都承认,唐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开放的时期之一,当时世界上的诸大宗教,都在中国传过教;长安、洛阳也有它们传教的中心,像基督教,而后还不断地向中国派遣传教士。但竞争的结果,佛教成功了,我们的民族文化选择了佛教。这一史实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中华文化立足于发展,愿意接触一切优秀的外来文化,但不愿意被人家控制和操作;中国人的信仰倾向自由,不愿意宗教专制。与西方相比,宗教宽容,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华文化的重要传统。在我们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西方那样的宗教歧视、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值得坚持和发扬的传统。

那么,佛教是怎样进到中国,给我们的民族文化带来一些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看当时的社会需要是什么。

中华文化是一个动态范畴,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在思想领域,我们有过先秦的百家争鸣,也有过法家的专制,总体上是灿烂的,有资格自满自足。至于佛教,至少在汉武帝的时代,就有充分的机会进入中国,但却没有。有机会接触而竟没有接触,表明这两种文化是隔膜的,当时的社会对它还没有需要。佛教开始传人中国内地,有史可据是西汉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至东汉明帝(58—76)时一度活跃,而它的真正为社会接纳,则是在桓、灵(147—189)以后。就是说,佛教从它有可能进入中国到实际落户中国,用了将近三百年的时间;而它一旦产生了容纳它发展的社会环境,再璀璨的文化也无法阻挡。现下学界有个比较普遍看法,认为佛教之能够进入中国,是因为它依附于中国的传统思想和宗教观念,例如早期的依附方士谶纬和道家无为,后来的依附儒家伦理等;另一种意见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对佛教有一个长期的消化过程,所谓佛教中国化是一个漫长的历程。这两种看来相反的观点,都不完全符合史实。假若一种思潮只能成为另一种观念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的独立特性,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接受它们就是多余的;同样,一种文化,不论它如何高贵奥妙,凝固在那里等待另一种文化作几百年的消化,也等于废品。

按中国佛教史的顺序,汉魏之际的佛教,在信仰层面,是佛作为人格神的受到崇拜,在教理上,则是禅数学和般若学的流行。汉初以黄老治国,汉武帝开始独尊儒术。所谓儒术,主要是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和谶纬之学。但到了东汉末年,空前的战乱与连年的天灾,人民大规模死亡,使社会近乎崩溃,黄老作为一种哲学和儒术作为一种宗教,全不灵了。史传,汉桓帝于宫中“设华盖以祠浮图、老子”,就透露出其中的消息:浮图被视为神,老子也变成了神,说明上层对人格神有了强烈的需要(初传的佛是“体有金色,项有日月”,能够轻举飞行的“神人”);他方面,社会的中下层,普遍挣扎在生死线上,人生无常和空虚幻灭,笼罩中原大地,像曹操那样的当代英雄也会发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慨,就可以了解个大概了。我们的传统里没有像佛教那样勾画出来的人格神,以及建立在人格神基础上的偶像崇拜,“天”是笼统的,“帝”是模糊的,“命”、“运”、“时”以及面相、骨相之类,也都没有偶像那样直观,,可以寄予幻想。对于人们面临的诸多苦难和人生的种种困惑,既缺乏系统的解释,更没有深刻的理论探讨。关于人生的本质和人的本原问题的研究,在以往的思想领域里,是一个极薄弱的环节。然而对这类问题的关切,恰巧是佛教的强项。此时传进的佛教义学,就是从这里开始,提出了使当事人可能感到十分痛切的问题,做出了足以产生强烈共鸣的解答。有一部据说是传人中国最早的佛经叫《四十二章经》,很可能代表这类思潮。

将《四十二章经》的思想系统化、理论化的,就是禅数学。禅数学中的数学(即慧学),后来又发展成为毗昙学。毗昙学是佛教第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中心在断定人生的本质是苦,探究人生的本原和诸苦的原因,由此提出解释社会不平等起源的宗教业报学说;同时给出了解脱痛苦,避免轮回的许多修持方法,其中最基础的一条,是弃家离世,与社会疏离。禅数学中的禅,实质是控制自我意识;佛教既用于。理性思维,巩固它的人生观,也用于想像,构造种种虚幻的境界,所谓三界六道的“三界”,就是这种虚幻产物之一。这样:在禅数学这类思想的推动下,佛教就开辟出了一个逃遁现实的精神世界,形成了一个与正常社会生活全面保持距离的群体,构造了一个所谓的出世间。这个出世间,后来成了破产者、失败者以及其他游离于社会的人群,逃避政治迫害、经济盘剥的避风港,也是调节心理失衡,寻求精神慰藉的领域。它让人安分守己,少欲知足,安于现状,有容忍屈辱的一面;但又有保护人的生命,维护人的尊严一面。不论怎么说,它在缓解社会冲突方面,起着一定的作用,是无可怀疑的。它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下面,为别有志行者开创了一个新天地。至于般若学,在哲学上属于怀疑论体系,它的反名教、反权威的批判精神,为当时的玄学贵无派提供了更加系统的认识论;在频繁的政权更迭的年代,成了打破儒家的一统天下(尤其是儒家的天命论和伦理观)的有力武器;也为冲破礼教的束缚,提供了理论指南,所以特别受到某些士大夫的欢迎,风靡一时。

佛教带来新的宗教观念和新的人生哲学,可说的方面很多,如果概要的说来,我以为是它对个人地位和个人意志的突出。佛教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都是以个人为本位的。它与立足于家族本位和国家本位的文化传统,有鲜明的区别。佛教主流曾经竭力调和自己同国家观念和家庭观念间的矛盾,但也始终保持着个人本位的特色,这特别弥补了我们既有文化的不足。它与社会似乎是对立的,扮演的往往是不合作者或政治冷淡主义的角色,但它在维系整体社会和文化结构上,又是和谐的,统一的,不可或缺的补充。个人本位集中表现在它的基本教义,即业报轮回上。儒家也有过类似因果报应的说法,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之类,但在这里,受报者不是行为者本人,而是儿孙;儿孙的处境,也与儿孙无关,他们只能接受祖先遗留下来的后果。佛教则明确地提出“自作自受”:自作业自受果,不可转移,不能替代,即使神通者如佛,也是无可奈何。然而要使自作自受的原则真正确立起来,前提必须是个人有决定个人行为的绝对自由,意志应该是自由的,按佛教的说法,就是业力决定一切。“业”虽然分身、口、意三种,但起主导作用的是“思”;思的定义是造作,也就是个人意志。佛教哲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唯心的一途,正是这种业力决定论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反映。

到了两晋南北朝(317—581),佛教得到了急剧的发展,提供的思想文化更加丰盛绚烂。佛经翻译成了佛教输入的主要渠道,也是官私双方竞相开展的一大热门。这一时期,译经数量之大,种类之多,不但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它们负荷的思想,深邃而纷杂,说理富于逻辑,思维严密;寓言譬喻生动而多蕴哲理,宗教神话则丰伟奇幻,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都是新知识,新思维,起着构建新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的作用。在学术理论领域,佛学上升到了领导地位,所谓毗昙学、般若学、成实学、涅檠学、楞伽学、地论学、摄论学、华严学,以至于律学、定学,确实呈现出雨后春笋、百花竞放的形势。现在已经不是名僧投靠名土,而是名士竞师名僧了;士大夫把手持《维摩》视为时髦,把读经论佛当做学问。自此开始到隋唐五代的七百年里,离开佛教哲学就没有哲学,离开佛教学术也就没有学术。

宗教观念也得到大范围的开拓。佛教的宗教核心观念,是上述的业报轮回: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因而要求每个人好自为之,自己对自己的行为绝对负责。这一信条,贯彻在我们许多伟大的文学作品里,深入普及到国民的精神细胞中。于是天堂、地狱之说,就构成了佛教第二个信仰系统;阎王鬼魂,以及行使检查和监督职责等有关的天龙鬼神,山魅树精,也都被收容到了佛教的门下。第三个信仰系统,是对佛和佛弟子群的崇拜,其中尤以对菩萨和罗汉的崇拜影响民众最大,而且菩萨崇拜有日益取代其它崇拜的趋势。这类崇拜,一方面是作为乞求救助、祐护和忏悔的对象,期望他们能在冥冥中免灾赐福;他方面菩萨无数,由菩萨建立的佛国净土无数,由之发展成所谓净土信仰。净土是佛教创造的理想国,它在中国有两大系统,普及率最高的是西方阿弥陀净土,即著名的“极乐世界”,而影响社会巨大的是弥勒信仰。弥勒上生的兜率天宫,曾是古代知识僧侣的理想之邦;弥勒的下生,则是天下太平,人民富裕安康的标志,特别得到下层民众的信仰。此外,建立在禅定幻觉和幻想上的“神通”,又将人本身神格化,人自身就可以成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一直影响到当代的“新时代”和新宗教运动。于是佛教就把世界上可能有的宗教观念和神异奇迹通摄于一身,相比之下,中国传统的宗教崇拜,包括上帝、山川、鬼神之类,不过是它的一毛。与信仰并行的是大规模的寺院建设和造像运动。其结果之一,是将中国的建筑事业和造像艺术,推上一个高潮;音乐、绘画、雕塑、语言、文学出现了全新的面貌。佛教在文艺方面的影响,比之宗教观念,要更加广泛而深入,直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宗教的虔诚和宗教探奇,促进了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真理的追求,带动了求法和传法活动的积极开展,特别强化了与南亚、中亚和东亚诸国人民间的联系和文化间的交流,既增加了相互了解和友谊,也开拓了自己的视野。由此涌现出大批有关域外的地理和社会的著作,至今还不失其为宝贵的文献价值。求法者的那种不畏险阻,勇往直前,认真执著,坚忍不拔的精神,锻炼和充实了我们民族的性格;而他们前赴后继,成批批地走向国外,再次显示出我们民族的开放传统。

带动佛教在东晋南北朝的这轮大发展,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少数民族的进人中原。在此后的一个相当时期,北方少数民族成了佛教信仰并推动佛教发展的主力。佛教传播的大趋势,是由北向南,与隋唐统一的方向,大体一致。这不是偶合。两晋以来,南北对峙,一方面是民族矛盾,一方面是民族融合;民族矛盾强化了夷夏之辩的传统观念,民族融合则需要诸法平等的佛家原理。融合战胜了矛盾,于是隋唐佛教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顶峰。如果说,秦统一六国的原因之一是接纳客卿,隋唐则是接纳“客卿”最盛的朝代。至于佛教,就是直接由客卿携来并由客卿为主干壮大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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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继文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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