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功德与慈善不能混同为一件事情
2010年04月08日 09:36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共有评论0

摘要:继2007年四川新都宝光寺以99万元拍卖烧头炷香,把拍卖所得款捐给了贫困生之后,如今各大寺院纷纷效仿。即以佛教慈善拍卖的方法,服务于社会慈善事业。其中,除了烧头香外,还有新年祈福、零点钟声除夕夜的“撞钟权”、“撞钟券”、吉祥开光号码等等,形式多样,不一而足。虽然,这些慈善拍卖而获得的许多善款,基本上都以捐赠的形式捐给了需要的机构或人群,然而,佛学界、文化界对此现象所展开的各种争论或讨论,涉及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佛教的发展路径及其特征等重大问题。 

一.关于争论 

关于佛教慈善义卖的问题,很犯踌躇,颇有不易讨论之感。 

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很容易出现两种彼此对立的观点及其倾向,如同辩论赛事中的正方与反方。

着重于宗教神圣性方面的论点,无疑会从佛教的神圣性出发,对此予以批评。认为这些慈善拍卖的行为多少会影响了寺庙的清净和庄严,有损出家人的法相尊严。佛教的慈善事业必定要做,但不是依靠这样的慈善拍卖方法,而应当依据佛教的神圣性和公信力。 

其次,最有可能的观点,就是对近年来泊自美国的宗教市场论的误解,以为宗教就是一个市场,只有把根据宗教信徒的要求把宗教事业做出了宗教产品,宗教就能够发展,就能够构成彼此之间的良性竞争。因此,佛教寺庙从事慈善拍卖等等宗教营销活动,无疑会大大增强佛教的社会影响力。这是把宗教市场论视为宗教市场的经营方法了。 

道坚法师文章的题目是,《发展稳定寺院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其主要观点:佛教经济是以寺院经济为基础,是支撑三宝事业的命脉。现在中国佛教寺院的经济收入,主要在农业、旅游业、宗教产业三种类型,目前最多的是第一类,生活在广大边远地区或农村地区的寺院,主要是以农业为依托的原始经济模式,勉强维持温饱水平,对社会所发挥的宗教功能也极其有限;在旅游业发达地区,如四大名山等地,是以旅游业为主的经济模式,即出家人以发展旅游业如寺院门票(大多数寺院门票可能不一定是佛教寺院收取的)、开办旅游相关产业,所获得的利润用于寺院的建设,国家文物的保护,寺院日常开支或兴办佛学院等;第三类是城市化佛教,多以宗教产业维持生计,如兴办素食,开佛教用品及佛教书籍商店,经营香火纸烛,宗教法事,宗教捐赠等,苦苦经营,以养寺安僧,或弘法济世。这些寺院经济模式最大的特色是不稳定性,容易受到市场影响,一旦遭遇特殊情况,寺院没有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只有破产一途。如何发展稳定的寺院经济,推动佛教事业的发展,就成了当今寺院方丈们最重要的课题。 

二.关于“功德” 

事关此类问题的讨论或争论,我以为涉及到佛教界、学术界、社会议论与此相关的一对主要概念的理解和认识。这一对主要概念,就是“功德”与“慈善”。对它们的理解与认识,将是左右人们讨论、争论佛教慈善拍卖现象这一类现象的关键。 

关于“功德”概念,功指善行,德乃善心;意指功能福德,亦谓行善所获之果报。功者福利之功能,此功能为善行之德,故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有所得,故曰功德。几乎所有与佛教相关的事体,无不与此紧密关联。信佛、念佛、做善事、供养三宝、世人拜佛诵经布施供养等,几乎都可视为“做功德”。 

《大乘义章》九曰:“言功德,功谓功能,善有资润福利之功,故名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为功德。”《天台仁王经疏上》曰:“施物名功,归已曰德。”《胜鬘经宝窟上本》曰:“恶尽言功,善满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 
然而,依据佛教教义,真正的功德是很难求到的。 

梁武帝肖衍曾经虔诚信佛,大兴佛寺,精研教理,时遇远道而来的菩提达摩,便问:“朕即位以来,造寺写经,度化僧众不可胜数,有什么功德?” 

达摩冷冷回答:“并无功德。” 

武帝愣了,问:“何以无功德?” 

“这仅是修的人天小果,属有漏之因,不过像随身而动的影子一样虚幼不实。” 

“那什么是真功德?”梁武帝问。 

达摩说:“不染烦恼,圆融妙净,身心中一切念头空空寂寂,这样的功德,不是靠做些善事就能求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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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向平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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