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在故我说”
与佛教中抬高不可说,从而分割可说与不可说两者关系的倾向相反,在哲学界则有人抬高可说、贬斥不可说,同样把两者生硬地分割开来。上文提及的冯友兰先生便是这样主张的。这样的做法,不但割裂了可说与不可说之间的紧密联系,而且使他的思想面临一个重大的问题,这就是放逐不可说,使得可说者成了无本之木,只是一些缺乏生机的概念范畴的排列组合。
早在半个世纪前,熊伟先生就注意到这个重要的问题,著书立说,详明其理。可是由于论题艰深,加上外间世界风风雨雨不断,故为人所鲜知。现据其德文本《论不可说》和中文本《说,可说,不可说,不说》,略阐其理路,以证本文论题。
熊先生的风格是融通中西思想,其德文本中多引康德、黑格尔和海德格尔等人的说法,中文本中则多引老庄孟的说法。但两部作品所关心的焦点仍是佛学,因为他认为“不可说”问题只在佛教经典中被反复细致地讨论过,到今天甚至成了佛家思想的代名词(如同冯友兰先生所认为的那样)。他对佛学的重视可在文中随处可见的梵文名相和摘自《大藏经》的引文上看得出来。因此,在讨论佛教哲学中的“不可说”问题时,重温熊先生的著作是很有必要的。
德文本《论不可说》较之中文本更成熟一些,层次也较分明。它共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得自古代的信息》,主要讨论公元三世纪新柏拉图主义代表人物柏罗丁(Plotinus)关于“不可说”的思想,这一部分是从西方思想背景出发挖掘“不可说”问题的地位和作用。第二部分是《一个尝试》,集中谈他自己对“不可说”问题的看法。在这一部分的开头,熊先生就引证《大般涅槃经》中关于“四不可说”的论述(见本文第二部分引文),指出“不可说”问题在佛教和整个人类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并且说他的目的就是要把不可说同可说融通起来。
大家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说起来,在于所谓“三和”,即根、境、识三者的和合。三者缺一不可,没有了哪一个,都说不起来。熊先生也非常重视这三和,认为它是说之为说的根本条件。可他的三和是“我”、“思”与境相三者之间的和合,与传统佛教的看法略有不同。以“我”替换“根”,是由于“根”无论如何都是本无生的妄法随缘,是被执为人身的“我执”。真正的“我”不是“我执”、不是人我,而是自在的本我,它是涅?四德中的“我”。用西方哲学家的话说,这个“我”不是个在者(Seiend),而是“在”(Sein)本身。由于“我”是如此高妙的胜义我,便使依此而立的“说”也不是简单的朵颐翕辟、妄法随缘,相反,它是真如随缘,是以方便言诠宣说常乐我净的涅?胜德。
由于“我在”,故有“我说”。山河大地,恒沙烦恼,皆我可说者也,真是无不可说!可“无”呢,“无”也可说吗?“无”终究是不可说的,必欲说之,则是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事实上,“无不可说”就是“无”不可说,可说的背后都有个不可说!不可说指向了众有背后的无,指向了诸法的空性。无论是一阐提,还是大涅?,都在此空性中,故而不可说。但这不可说又不就此视“可说”为俗谛而置身其上,相反它总是寓于可说中,与之须臾不相离。这是因为诸法实相本来就是“有无本同出”、真空妙有同一不二的。至若问为什么是有无同出、寂照共现,而不是不有而无、不照而寂,此则“不说”。
空、有的境相合一不二,再与“我”、与“说”三相和合,则共成一和融的境界,这时“可说”与“不可说”也融通一气了。“‘可说’,要‘有’‘可说’;‘有’‘可说’又要‘无’‘不可说’乃成其‘有’‘可说’。是‘可说’要以其‘不可说’乃成其‘可说’。又正以其‘可说’反成其‘不可说’。”事实上,可说、不可说共同筑成“说”这回事。“说”要成为可能,要成为促人证真悟道的指明,必须既有直契真如的不可说之境,又有随顺机缘的可说之教,所以熊先生说:“故‘可说’与‘不可说’都是‘说’。无非有以‘可说’为‘说’,有以‘不可说’为‘说’。又‘可说’又‘不可说’,乃成其为‘说’。若只‘可说’或只‘不可说’,皆‘说’不成。
当然,由于熊先生兼融中西的思想特色,使得他思想的许多环节并不能完全以佛学索解,他的有些思想甚至是与佛教思想大相径庭的。例如,上文所提及的“在”(Sein)这一概念,就不能以佛学名相宋比附。在西方,从亚里士多德到海德格尔对它都极其重视,它可以说是西方哲学最重要的概念,含义极其广泛深刻。另外,熊先生力主儒家入世之说,在生死问题上主张“应当恬然澄明,同时毫无怨尤地向尘世中滚将入去,自强不息”,陶醉于所谓“酒狂之境”(der bacchantische Taumel),这种不思出离、不求解脱的态度与佛家的出世精神是相悖的。
但是在“不可说”问题上,熊先生的态度十分明朗,力主佛法的中道精神。据说,有一次他给学生们出考题问“何谓哲学之道?”,有答“哲学之道不可说不可说”,得零分;有答“哲学之道既可说又不可说”,则得满分,可见其良苦用心。
四、结论
上文以现代哲学史上一次关于“不可说”问题的争论为线索,简单讨论了佛教哲学中的“不可说”问题,主张不可说与可说两者之间不应相互分割,而应和谐统一,唯如此,才能使统摄两者的“说”成为可能。我们所讨论的“不可说”问题,对于当前的佛教文化建设至少有下列三重意义:
(一)在教理上,融通二谛,破除人们在真俗二谛、可说不可说上的虚妄分别,保证佛法中道的圆融无碍。
(二)在教法上,提倡善巧说法、广布言教,摒弃只求自修自证的积习,大兴讲学之风,以大勇气和大耐心拈出妙言,道出胜谛,令众生得信解。
(三)在教史上,重视历史上的重要经典,既整理经典中的可说之辞,又挖掘经典中“直指人心”的不可说之教。既有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又有直契真如的高妙境界,才能探得佛法的真谛,继承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
作者:姚治华 编辑: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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