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王钰镕:专业解析兴教寺“申遗规划骗局”

2013年04月18日 09:16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王钰镕

编者按:兴教寺申遗拆迁事件引起宗教界、文化界、历史学界、规划界等多方关注与热议。从城市规划的技术视角,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专业硕士、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师王钰镕撰文提出,拆迁兴教寺的申遗规划存在多处问题:一是对申遗基本原则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认识谬误;二是对保护规划对象的认知模糊;三是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缺失!

兴教寺申遗该何去何从?(图片来源:资料图)

拆迁理由:为了申遗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根据拆迁责任方的说法,拆除兴教寺中新建的兴慈楼、方丈楼、斋堂、僧舍等,是为了保持申遗对象基本历史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那么,到底何为世界遗产保护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是关于世界遗产保护的两个重要原则。其中,真实性原则最早是在1964年由《威尼斯宪章》提出。真实性的英文原文为“Authenticity”,又译为“原真性”,该词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早先用来指宗教经本及宗教遗物的真实性,有关这些宗教圣物的真实并不需要有真凭实据,而是依据传说轶事亦可确定。该宪章提出文物保护修复的原则,一是规定要保存历史的原物,修复要以历史真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反对一切形式的伪造;二是要保存全历史信息,要保护估计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三是修补应做到整体和谐,又要和原来部分由明显区别,让人可以区分真假;还有对遗址要保护其完整性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宪章所强调的真实性包括了遗产存在的历史长河中各个阶段的真实,既包括最初建成时候的真实,也包括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并非只是要求原初的真实。

1994年,《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进一步指出:想要多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其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世界遗产委员会在《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1997第十版)第24段指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应符合《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至少一项标准和真实性标注,每项被认定的项目都应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

而关于完整性原则,除了遗产对象物质空间的静态完整,还更强调了历史过程、演变过程的完整系列,是对过程信息的完整保留。更有学者认为,遗产保护的完整性,还应该有周边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内容不被随意增添或删减的涵义。

厘清上述两大原则的内涵,再比对兴教寺拆迁的真实做法,我们不难发现,兴教寺申遗拆迁不仅无法保护文物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且恰恰违背了这两大原则。

首先,从真实性原则的角度来看。兴教寺历经1300多年的历史,几经毁坏又由守寺僧人重建,一直到现在我们看到的寺庙布局,每一次重建都是一次历史真实信息的叠加,是一个确凿发生的生动历史过程。反过来,这一历史的发展过程被不同时期的庙宇建筑所记录,不断为后来者讲述着生活在这里的僧人以及历史故事,是非常宝贵的建筑过程系列。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建于哪一个时期的建筑,包括一直被专家认为应该拆除的近代建筑群,都构成了兴教寺文物三塔的真实背景环境与历史信息片段,绝不应该被拆除。

再者,从完整性原则的角度来看。根据新闻报道整理,兴教寺拆迁的进一步意图是为了推进“西安兴教寺旅游区项目”,其目标是对“兴教寺周边区域实施综合利用,以兴教寺为景区核心,建设一个融旅游、文化、商贸、园林、观光、休闲度假、宗教体验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如此大手笔的拆迁改造,是对原有文物环境内容多么大的增添和删减啊!拆掉庙堂、搬迁僧人新建文化综合体,真明明就是在毁灭文物环境基底、毁灭文物的历史文脉,这就是在毁遗!

可笑的是,拆迁责任方就是拿着申遗的大幌子,堂而皇之地准备毁遗,更有权威专家的只言片语作为佐证,“确定拆迁的建筑不是文物,都是后来新建的建筑,对确定为文物的玄奘、窥基、圆测三塔我们是绝对保护的”。不是文物就能拆?试问,没有了僧人起居、没有了暮鼓晨钟、没有了经声梵唱的寺庙,还是寺庙吗?试问,被拆掉的功能型建筑,包括僧舍、斋堂,不是古往今来所有佛教寺庙的重要组成部分么?!对三大古塔的孤立保存恐怕只会让所谓文物衰败、消失得更快。

笔者的导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认为,保护文化遗产,必须考虑遗产的有机整体;尽管兴教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几毁几建,但这些后来新建的建筑是寺庙发展的必需功能组成,是共同构成唐宋时代玄奘、窥基和圆测三塔文物遗产保护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样应加以保护!“正是因为历朝历代的僧人一代代传下来,衣钵传下来,这个庙才有灵魂,才有文化价值。”因此,生活其中的僧人应与寺庙文保建筑一起,共同构成兴教寺的核心文化价值,是文化保护的核心。诚如明贤法师所言:当我们提出“保护遗产”的时候,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遗产,如果已然忽略了兴教寺这个人文场所的宗教价值,更忽略宗教价值中的灵魂内核,恐怕,无论打造一个怎样华丽的人文处所,也仍然与兴教寺原本承载的宗教价值毫无关联。当灵魂被消解了,形式上的繁荣与原本兴教寺的遗产价值相比,当然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也有网友评价“没有僧人的兴教寺塔,就只是个景点;有了僧人,才是灵塔。”

对保护规划对象的认知模糊:圣物与文物之别

兴教寺中被划定为文物保护对象的三塔,承载着浓厚的佛教信仰文化,供奉着玄奘大师灵骨等带有突出宗教意义的圣物,佛塔的本身已经成为重要的宗教文化符号。这一类型的文物,已经进入宗教信仰的范畴,非一般类型文物。申遗拆迁规划者对这一点认识不足,导致将玄奘、窥基、圆测三塔与普通历史性文物一并对待,而忽视了其中的宗教文化精神以及信仰感情,忽视了给这三塔带来活力与滋养的僧团群体。对这类宗教文化范畴的文物保护,笔者认为,对管理者以及规划者都有着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规划者需尊重宗教信仰的特定文化习惯,从信仰尊重以及文化认同的角度出发,给予最大的空间;另一方面更需要国家从制度上给予明确并提出更有力的保障措施,真正做到物归原主,方能物尽其用。

笔者曾游历欧洲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城市,所至之处无不发现保留最为完整、最有活力的文物保护建筑就是教堂。欧洲的许多著名大教堂都具有上千年的历史,而这些教堂能够被保留的这么好的一个关键便是:在这上千年的时间里,这些地方由当地教会与信众组成的团队进行管理,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被频繁使用,宗教群体会周期性地对教堂进行最悉心地保护与修缮,资金多由民间募集或政府补贴。许多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大教堂至今仍旧巍然矗立,时常可见或主持仪式、或讲经诵读的僧侣、或虔诚祈祷的信众,他们与教堂建筑一起构成了反映上千年前人们的精神生活场景,形成一道不变的风景线。

由于我国有着大量的寺庙文物,文物部门与宗教信仰群体的管理打架、功能利用上的冲突随着近年来城市化速度的加快更是层出不穷。因此,从更有效的保护宗教文化类型文物角度出发,我国在这方面应该积极借鉴国外由尊重宗教群体管理宗教信仰文物的理念,从立法到管理、实施等多层次确立宗教人士对宗教范畴文物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防止寺庙文物遗产的无序流失、无序侵占与破坏。

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缺失

在寺庙申遗拆迁引发热烈的全国宗教与文化大讨论中,兴教寺申遗规划的公众参与程序不禁令人质疑。吴必虎教授提及:申遗的其中一个原则,就是要获得当地居民社区的支持,这才是世界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在本次事件中,僧人群体无疑是规划的公众代表之一,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之一,更是申遗所强调的“当地居民社区”。而从玄奘大师在中华佛教文化的象征以及文化意义来说,那么全球的华人、佛教界、文化界人士都可说是本次事件的利益相关方,都有权利站出来或了解或质疑这一方案并提出不同意见。2012年10月,兴教寺第一次得到消息,因为申遗需要,该寺许多建筑需要拆迁。2013年3月8日,兴教寺收到长安区民宗局限期拆迁的通知。通知要求兴教寺的整个拆除工程在5月30日之前完成。

这个过程当中,兴教寺的僧人作为利益相关方提出不同意见,请求不拆迁居住功能建筑,并未被相关部门采纳,更未达成共识,直至“被通知”拆除工程须在何时完成。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不足以及拆迁责任方的霸王行为令人瞠目咋舌。

背后的商业利益:佛教背黑锅

综上所述,从技术角度来看,兴教寺申遗规划至少存在这三大极为明显的技术性问题。但是,我们不禁要问一下,如此专家云集、万众瞩目的丝绸之路申遗工程,真的至于犯下如此明显而愚蠢的错误么?在当前依法规划、科学规划已成共识的时代,存在如此突出问题的规划何以仍被审批通过,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求予以实施?5月30日前必须完成拆迁,如此心急火燎似乎更有掩盖错误做法的心虚之态,狗急跳墙,恨不得拆好了事?

无疑,时间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有民族传统文化心理的弱势,一味追逐所谓国际标准的媚俗;有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实际操作经验不足的原因;但究其竟,仍旧不难发现,最大的原因恐怕还是商业利益的驱动!驱僧夺寺的背后,是将中国佛教文化资产商业化运作的野心。所谓的中国佛教商业化模式又在眼前活生生的上演——首先由地方文物部门出面,将寺庙道观的部分资产定义为“文物”;继而以文物保护之名,将地盘圈定、将障碍如僧团等剥离开;随即转手,将择洗干净的吸金工具,让渡给商业机构运营谋利、共享“发展成果”。

这是打着佛教旗号在敛财,最后在真心求信仰却不明真相的群众眼里,佛教又背起了黑锅,一堆嘲笑僧人、指责佛教的做法层出不穷,瞧,寺庙还收门票,还搞上市,殊不知,在某些有关部门的豪取巧夺中,寺庙的灵魂守护者们已经被驱赶走了,换上了政府部门或商业机构的傀儡,披着画皮,为地方政府商业利益代言。

如若不从国家法律框架的层面下手,对寺庙文物资产厘清产权、严格保护,驱僧夺寺必将带来新的群体护法运动,增加大型宗教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如若不从制度完善与贯彻实施的角度下手,坚决铲除将中国佛教资产商业化的制度漏洞,这样的荒诞事件必然还会层出不穷,恐怕再出色的专家最后都会变成附和赞美皇帝新衣的跳梁小丑,在祖国的大好河山上留下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惊叹号,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在无处安放的灵魂中哭泣!

[责任编辑:马本州] 标签:佛教 兴教寺 凤凰网
打印转发

版权声明:凡注明 “凤凰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凤凰网(010-62111406)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