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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慈悲理念 推动佛教现代慈善事业发展

2012年12月12日 09:13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方立天

(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佛教与慈善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具有重大思想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问题,正确认识佛教慈善与心性思想、敬田与悲田、法施与财施、精神慈善与物质慈善、佛教慈善的动机与效果,以及佛教慈善与社会和谐等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佛教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佛教慈善与慈悲德性慈善是佛教的本质属性和本质要求,是佛教徒修行菩萨道的一种方式,也是参与社会慈悲济世的重要途径。值得我们重视和关注的是,佛教慈善活动是建立在大悲心、大慈心的基础上的。《普贤菩萨行愿品》云:“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诸佛菩萨智慧华果。”又云:“发菩提心者,所谓拔济苦恼诸众生故,发大悲心;平等福佑诸众生故,发大慈心。”菩提是通达涅槃和成佛之路,菩提心即众生解脱成佛之心,而大悲心、大慈心是菩提心的基本内容。所以,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说:“菩提,名诸佛道。”又说:“慈悲是佛道之根本。”“大慈大悲名为一切佛法之根本。”慈悲心是佛道、佛法的根本,也是佛教慈善活动实践的心性思想基础。慈善源于人内心的慈悲。增进心性修持,发大悲心和大慈心,是佛教从事慈善活动实践的前提和保证。由此可见,慈悲德性是众生主体成佛的基础,慈善活动是成佛的资粮,佛教慈善与慈悲德性是和追求众生解脱成佛的佛教根本宗旨密切相关的。

佛教慈善与福田思想

“福田”是指通过慈善行为可生福德、功德之田,如农民耕田,能有收获,故以田为喻。福田思想既关乎佛教慈善活动实践的内容,也体现了佛教的功利观点。

福田说的内容很多,《佛说诸德福田经》倡导“广施七法”,七法是指:“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二者园果浴池,树木清凉;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四者作坚牢船,济度人民;五者安设桥梁,过渡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饮;七者造作圊厕,施便利处。”以上内容,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支持佛寺建设,二类是关注生态环境建设,三类即第三至第七项是直接关于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这是佛教慈善实践的重点内容。

佛教还把福田分为“敬田”和“悲田”两种,并强调悲田胜于敬田。所谓敬田是指恭敬、供养佛、法、僧“三宝”,所谓悲田是指悲悯救济贫病孤老、弱势群体。《佛说像法决疑经》云:“我于处处经中说布施者,欲令出家在家人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乃至饿狗。我诸弟子不解我意,专施敬田不施悲田。敬田者即是佛法僧宝,悲田者贫穷孤老乃至蚁子。此二种田,悲田最胜。”佛教认为,专施敬田不施悲田是不对的,强调开展社会公益救济事业远比供养佛教三宝更为重要。佛教这种把济度众生放在第一位的理念,是非常值得赞扬的美好思想。

佛教慈善与多种布施“布施”是以慈悲心而施福利、智慧与人,是佛教慈善实践极为重要的方面,也是佛教信徒解脱得道的重要修行方法。

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强调信徒应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众生。《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579卷云:“诸菩萨众应起是心:若诸有情来至我所,求索种种资生之具,我当发起决定施心,不应发起无资具心。设我现无所索资具,要当方便求觅施与。终不发起如是之心:我既现无所索资具,不应方便为彼求觅。若余有情自施彼者,我当随喜;若不欲施,我当种种方便劝发,要令求者所愿满足。”“有情”,即众生。佛教这种乐于布施众生的精神,是其舍离贪婪的慈善特质的突出表现。

佛教把布施分为3种:一是财施,又分施舍金钱、物质的“外财”和施舍眼耳鼻舌身等器官的“内财”二类;二是法布施,指为众生讲说佛法或世间学问;三是无畏施,指在众生处于艰难危险境地时施以救助,令人安心,远离种种恐惧。佛教认为3种布施以法布施可以解人迷惑,增长智慧,提高觉悟,提升生命层次,最为殊胜难得。当前有人提出“精神慈善”、“心灵慈善”的概念,主张“精神慈善”与“物质慈善”的有机结合,并积极朝着精神慈善方面倾斜。我们认为佛教布施的根本在于解脱众生心灵的痛苦,从这一视角说,强调精神慈善是有道理的。但若由此而忽视物质慈善,以致消极对待社会慈善事业,则是违背佛教布施的理念和精神了。

佛教还主张破除对布施的执著。《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一云:“能施、所施及施物,于三世中无所得;我等安住最胜心,供养一切十方佛。”这是佛教的“布施偈”,也称“三轮清净偈”。“三轮”,指能施、所施和施物。“清净”是说此三轮无念空无所得。这是根据大乘佛教缘起性空的学说,认为布施是缘起,是有,而施者、受者和施物三者本质为空,不能存在任何执著。若固执三轮为实有而不舍离,是妄心、妄情、妄见。也就是说,大乘佛教一方面承认布施,承认福报、福田,一方面又主张无欲无求,不执著福报,超越福田,进入更加清净无染的崇高境界。

佛教慈善与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指社会三大矛盾,即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的平衡、均衡状态。佛教慈善事业,包括财、法、无畏三种布施,都有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社会生活的安全。

为了进一步推动佛教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必须探索由于时代变迁而带来的佛教现代慈善事业与传统慈善事业的不同,诸如在慈善理念方面有何发展,在慈善主体方面有何变化,在救助对象、地域范围方面有何扩展,在慈善运作程式、管理制度、监督模式方面应有何创新等,都需要作出适应现代性特征的发展。

现代慈善事业组织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由政府倡导、社会监督、民间组织运作。这就要求政府、社会和包括佛教团体在内的民间组织三者协调好关系,互动互济。

中国佛教长期以来形成了慈善传统,在当代社会慈善事业中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如台湾佛教慈济功德会在慈善理念、慈善实践、慈善管理和慈善监督等方面多有创造。认真总结推广其经验,必将推进佛教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必定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责任编辑:马本州] 标签:佛教 慈善事业 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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