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扶风法门寺塔地宫出土琉璃瓶
《本草纲目》将琉璃与火齐、云母混同,它们共同处是都具有微弱的透明度。需要说明的是,古代文献往往混用“玻璃”与“琉璃”二名称。晋吕静《韻集》说:“琉璃,火齐珠也”。琉璃是硅晶体熔化后仍保持液态结构的固体,或者是保留在过冷态的液体。例如,瓷器上的釉是琉璃,完全透明的琉璃就是玻璃。虽然仅据典籍记载中的“琉璃”二字难断其孰是玻璃,但从具体使用的相关描述中可以区分它们,如透明度,在阳光下对日取火可否。能用以对日取火的“火珠”肯定是玻璃珠或水晶珠,而不可能是琉璃珠或蚌珠,即使记为“琉璃”或“璧琉璃”,也可以肯定大部分是玻璃。照此判断,入宋求法僧成寻在《参天台五台山记》中记载的“看彻琉璃,佛牙放光”之可透光的琉璃也一定是玻璃。
玻璃制品在古代是极其宝贵的。明代小说《西游记》中说,沙僧本是灵霄殿下侍銮舆的卷帘大将,只因在蟠桃会上失手打碎了玻璃盏,玉帝打了八百,贬下界来,又教七日一次,将飞剑来穿胸胁百余下方回……一盏失手竟让玉帝如此震怒!玻璃之重,可见一斑。
早期佛经所记舍利储具大多使用琉璃、水晶器,说明舍利在古印度也是由国王和上层贵族供养。阿育王分送舍利所用的储具即是玻璃琉璃器。《法苑珠林》记:“(阿育)王作八万四千金银、琉璃、颇梨箧盛佛舍利。又作八万四千宝瓶以盛此箧……乃至一日之中立八万四千塔,世间人民兴庆无量,共号曰'阿育王塔。”
外国所献方物中玻璃与火珠均为皇家珍藏,民间极难见到,因此,无论是水晶或玻璃在唐宋之际还是稀罕之物。宝相寺地宫出土了一件玻璃舍利瓶,瓶分盖体两部分,盖有纽,高9厘米,短颈,硕腹,浅足,胎壁脆薄,色碧,半透明,有汞镀银痕迹,具有伊斯兰风格,当为西域佛国舶来品;另外一只玻璃葫芦形舍利瓶,高3厘米,色白,薄如纸,此类葫芦形小瓶也当为舶来品。河北定县两座塔基地宫也出土了几十件玻璃器,有玻璃钵、瓶和葫芦形小瓶等,许多产自西亚的伊斯兰国家。这些宝物进入中国后,很多曾为皇室所有,也就是皇家供养之物。
作者:汪海波 编辑:崔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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