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始译译定、《放光般若经》始译纪念日
一、《瑜伽师地论》始译、译定纪念日
《瑜伽师地论》书影(图片来源:慧海佛教资源库)
2013年6月22日,农历五月十五日,是《瑜伽师地论》始译、译定纪念日。
《瑜伽师地论》,百卷,弥勒菩萨所说,无著菩萨记录,唐玄奘法师译,略称《瑜伽论》,是瑜伽行学派基本论书,亦为法相宗最重要典籍,更为我国佛教史上重要论书之一。除玄奘法师所译百卷本之外,本论异译本还有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十卷、刘宋求那跋摩译《菩萨善戒经》九卷、梁真谛译《决定藏论》三卷,后三本均为节译本。三乘之行人谓为瑜伽师,瑜伽师所依所行之境界有十七聚,谓为瑜伽师地。此论明瑜伽师所行之十七地,故称为《瑜伽师地论》。十七地者,第一五识身相应地,乃至第十七无余依地。《一切经音义》曰:“瑜伽,此译云相应。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相应。境谓一切所缘境,此境与心相应,故名境相应。行谓一切行,此行与理相应,故名行相应。果谓三乘圣果,此果位中诸功德更相符顺,故名果相应。师地,师谓三乘行者,由闻思等次第习行,如是瑜伽随分满足,展转调化诸众生,故名瑜伽师。师谓教人以道者之称也,旧经中言观行人者也。地谓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摄义,是瑜伽师所行境界,故名为地,即十七地也。”佛圆寂后一千年中,无著菩萨自阿逾陀国讲堂升夜摩天受于弥勒菩萨,昼日为大众宣说者。本论著述如下:《瑜伽论略纂》十六卷,唐窥基撰。《瑜伽论劫章颂》一卷,唐窥基撰。《瑜伽伦记》四十八卷(或作二十四卷),唐遁伦集撰。太宗贞观二十年五月十五日,玄奘法师于弘福寺翻经院开始翻译《瑜伽师地论》,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译毕,沙门灵会、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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