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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故事:真正的自已

2013年03月20日 09:32
来源:《禅宗公案大全》 作者:佚名

法眼禅师(图片来源:资料图)

一所寺院的监院师父,参加法眼禅师的法会,法眼禅师问:“你参加我的法会有多久了?”

监院说:“我参加禅师的法会已经有三年之久。”

法眼:“为何不特别到我的丈室来问我佛法呢?”

监院:“不瞒禅师,我已从青峰禅师处领悟了佛法。”

法眼:“你是根据那些话而能领悟了佛法呢?”

监院:“我曾问青峰禅师说:学佛法的人,怎样才能认识真正的自己?青峰禅师回答我说:丙丁童子来求火。”

法眼:“说得好。但是,你并不可能真正了解这句话的含意吧!”

监院:“丙丁属火,以火求火,这就是说凡事要反求诸己。”

法眼:“你果然不了解,如果佛教是这么简单的话,就不会从佛陀传承到今日了。”

监院听后,非常气愤,认为禅师藐视了自己,便离开了法眼禅师。

中途他想:“禅师是个博学多闻的人,而且目前是五百人的大导师,他对我的忠告,一定自有其道理。”

于是他又返回原处,向法眼禅师忏悔,再次问道:“学佛的人真正的自己是什么?”

法眼:“丙丁童子来求火。”

监院闻言,突然有所领悟。

同样的一句话,有两种不同的层次,可能有更多的层次。天上的月亮,小偷与恋爱中的情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对于真理,不要钻牛角尖,“反求诸己”固然重要,广为通达更重要。

[责任编辑:马本州] 标签:法眼 公案 故事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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